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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新材(00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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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板块11月19日跌0.27%,斯迪克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1.94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1-19 08:46
塑料板块整体市场表现 - 11月19日塑料板块整体下跌0.27%,表现弱于上证指数(上涨0.18%)和深证成指(下跌0.0%)[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显著,领涨股佛塑科技涨停(上涨9.99%),领跌股斯迪克跌幅达9.17%[1][2] 板块个股价格变动 - 涨幅居前个股包括佛塑科技(上涨9.99%至13.87元)、国风新材(上涨9.97%至7.17元)、唯賽勃(上涨5.31%至16.66元)[1] - 跌幅居前个股包括斯迪克(下跌9.17%至27.52元)、緊石化学(下跌6.83%至24.13元)、润阳科技(下跌4.37%至39.83元)[2] 板块资金流向 - 当日塑料板块整体呈现主力资金净流出1.94亿元,而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入718.07万元和1.87亿元[2] - 佛塑科技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2.00亿元,净占比7.09%,为板块内最高[3] - 国风新材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1.57亿元,净占比高达32.12%[3] - 斯迪克作为领跌股,其资金流向数据未在提供表格中显示,但板块整体主力资金流出表明其可能面临抛压[2] 个股成交活跃度 - 成交额较高的个股包括佛塑科技(28.24亿元)、沧州明珠(8.50亿元)、斯迪克(9.02亿元)[1][2] - 成交量较大的个股包括佛塑科技(210.66万手)、沧州明珠(161.83万手)、国风新材(68.69万手)[1]
A股光刻胶概念股走强,赛微电子涨14%,腾景科技涨11%,国风新材涨停,彤程新材涨7%,东方嘉盛涨6%,南大光电涨4%,新莱应材、佳先股份涨超3%
格隆汇· 2025-11-19 03:29
市场表现 - A股光刻胶概念股整体走强,多只个股出现显著上涨,其中赛微电子涨幅达14.01%,腾景科技涨幅超11.15%,国风新材涨停,涨幅为9.97% [1][2] - 板块内涨幅居前的公司包括彤程新材涨7.06%,东方嘉盛涨6.37%,南大光电涨4.32% [1][2] - 新莱应材、兴业股份、联合化学、佳先股份涨幅均超过3%,分别为3.64%、3.32%、3.26%和3.14% [1][2] 个股数据 - 从总市值看,南大光电、彤程新材、赛微电子、新莱应材市值较大,分别为269亿、253亿、223亿和226亿 [2] - 部分公司年初至今涨幅惊人,联合化学涨幅高达500.15%,腾景科技涨幅为275.25%,新莱应材涨幅为105.07% [2] - 兴业股份和赛微电子年初至今涨幅也表现突出,分别为93.98%和77.59%,国风新材涨幅为41.70% [2]
A股光刻胶概念股走强,南大光电涨超4%
格隆汇APP· 2025-11-19 02:24
市场表现 - A股市场光刻胶概念股整体走强,多只个股出现显著上涨[1] - 赛微电子涨幅达14.01%,腾景科技涨幅为11.15%,国风新材涨停涨幅为9.97%[2] - 彤程新材上涨7.06%,东方嘉盛上涨6.37%,南大光电上涨4.32%[1][2] - 新莱应材、兴业股份、联合化学、佳先股份涨幅均超过3%[1][2] 个股数据 - 赛微电子总市值223亿元,年初至今涨幅77.59%[2] - 腾景科技总市值195亿元,年初至今涨幅高达275.25%[2] - 国风新材总市值64.24亿元,年初至今涨幅41.70%[2] - 彤程新材总市值253亿元,年初至今涨幅19.30%[2] - 联合化学年初至今涨幅达到500.15%,表现最为突出[2] - 新莱应材年初至今涨幅105.07%,兴业股份年初至今涨幅93.98%[2]
国风新材(000859) -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5-11-14 08:00
保荐相关 - 国泰海通证券是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1] - 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谢良宁和夏祺,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1] - 因夏祺工作变动,陈锦豪接替其为保荐代表人[1] - 更换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谢良宁和陈锦豪[1] 人员履历 - 陈锦豪2016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长城证券IPO等项目[3] 时间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15日[2]
国风新材(000859.SZ)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亏损6560.43万元
智通财经网· 2025-10-30 10:41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5.92亿元 同比减少3.53% [1] - 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6560.43万元 [1] - 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为7313.61万元 [1] - 公司报告期内基本每股亏损为0.07元 [1]
国风新材(00085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分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3] 责任划分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4] 处理情形 - 六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4] - 五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5] - 四种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6] 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7] - 公司相关人员出现责任追究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定[7]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规相悖按有关法规处理[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0]
国风新材(00085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8:47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 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时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6] 任职条件与限制 - 担任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等条件[4] - 有六种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4]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原任离职后原则上三个月内聘任[4]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5][6]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出现四种情形之一应一个月内解聘[6][8] 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1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
国风新材(00085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提名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1]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主任委员设置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4] 任期与会议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会议表决与其他规定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3] - 必要时可邀人员列席,关联委员讨论关联议题应回避[13] 实施时间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
国风新材(0008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二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 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9] 提案相关 - 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4] 通知与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决议通过比例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4]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4] - 公司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其他规定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3]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9]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21]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6] - 公司回购普通股相关资料保存十年[31] - 股东可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1] - 上市公司按规定对法院判决或裁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2]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实施[34] - 决议执行结果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34] - 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6]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措施[36]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严重者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6]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国风新材(00085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制度修订 - 制度将于2025年10月修订[1] 审议流程 - 关联交易等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专门会议事前认可[2]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召开专门会议讨论,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全体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7] - 专门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召开[7]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7] 结果处理 - 专门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8] 生效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