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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00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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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制药板块12月1日涨0.16%,常山药业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10.11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2-01 09:09
化学制药板块整体表现 - 12月1日化学制药板块整体上涨0.16%,领先个股为常山药业,涨幅达8.93% [1] - 当日上证指数上涨0.65%,深证成指上涨1.25%,板块表现与大盘基本同步 [1] - 板块内资金流向呈现分化,主力资金净流出10.11亿元,而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入5.45亿元和4.66亿元 [2] 领涨个股表现 - 常山药业收盘价67.70元,成交35.37万手,成交额23.79亿元,涨幅居板块首位 [1] - 莱美药业涨幅5.24%,收盘价5.42元,成交82.11万手 [1] - 欧康医药上涨3.44%,新赣江上涨3.34%,莎普爱思上涨3.25% [1] 领跌个股表现 - 益方生物跌幅最大,下跌8.24%,收盘价27.05元,成交31.53万手 [2] - 科源制药下跌4.51%,康之约业下跌4.32%,海奥迪奥下跌4.10% [2] - 圣诺生物、迪哲医药、赛分科技等跌幅均超过2.5% [2] 个股资金流向 - 迈威生物主力净流入4852.80万元,主力净占比10.77%,但散户资金净流出6565.96万元 [3] - 莱美药业主力净流入3773.02万元,占比8.48%,而游资净流出1082.13万元 [3] - 丽珠集团主力净流入2352.92万元,占比12.61%,游资净流出2500.71万元 [3] - 华北制药主力净流入1353.83万元,主力净占比高达21.97% [3]
东北制药:11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8 13:25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 [1] - 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等文件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医药制造业占比52.0%,医药商业占比46.18%,其他行业占比1.82% [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80亿元 [1]
东北制药(000597)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5-11-28 13:03
接待推广制度 - 制定制度明确公平公正公开等五项原则[1][3]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4] - 从事人员需具备了解公司情况等素质技能[5] 沟通活动要求 - 通过多种形式沟通,不得披露非公开重大信息[6]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公开进行,有条件可直播并公告[5] - 活动前确定可回答范围,涉及未公开信息可拒绝[8] 特定对象管理 - 合理安排特定对象参观,避免其获取非公开信息[9] - 沟通前要求其承诺不与指定人员外沟通[10] 其他规定 - 建立备查登记制度[15] - 违反制度相关义务人承担责任[17]
东北制药(00059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28 13:03
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如董事、高管等[2][3] 责任追究原则与处理 - 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4] - 违规使年报出错追究责任人责任[5] - 情节恶劣从重处理,阻止后果从轻处理[6][8] 责任追究形式 - 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0] - 特定人员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定[10][11] 报告披露规定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差错更新披露遵守规定[12] - 季度、半年度报告差错认定追究参考本制度[13][14] 制度审议与解释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东北制药(00059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证券的专项管理制度
2025-11-28 13:03
交易规则 - 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证券至少两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董事会,董秘两个工作日内核查回复[5] - 董事和高管在特定时点或期间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个人信息[5]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所持总数25%,无新增股份时按上年末持有数×25%计算,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当年不可转但计入次年基数[6] - 当年可转未转股份次年不能自由转让但计入次年基数[6] 转让限制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公司证券不得转让[9]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等期间不得进行证券买卖[9] 减持规定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深交所报告备案并公告[11]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六个月,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时披露进展[11]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证券变动应在二个交易日内通过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1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2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交易申请 - 申请买卖公司证券需明确身份、交易主体等信息[24] - 董事会确认收到买卖公司证券申请并给出交易建议[27] 其他 - 确认函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28]
东北制药(00059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28 13:03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5] - 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8] - 重大事件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提前出现特定情形也应披露相关情况[18] - 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变化应及时披露[19] - 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时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5]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2] - 重大事件由董事等报告,董事长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23] - 临时公告经责任人报告、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发后披露[23] 责任认定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直接责任,全体董事承担连带责任[27] 制度生效时间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自2025年11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4][36]
东北制药(000597)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11-28 13:03
信息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1] 人员要求 - 董事和高管遵守信息披露内控要求并履行流程[1] - 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筹划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 信息报送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单位统计报表报送要求[1] - 按法规报送信息时登记外部人员为内幕知情人[1] - 报送信息作内幕信息并提醒保密[2] 信息使用与保密 - 外部不得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及用于证券交易[4] - 信息泄露时外部通知公司,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4] - 外部不得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同时披露[4] 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致公司损失将依法追责[4]
东北制药(000597) - 投融资管理制度
2025-11-28 13:03
对外投资决策 - 总经理办公会可决定一年以内单个及单笔投资额在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内、累计投资额在10%以内的对外投资[5] - 董事会有权决定符合多项指标占比要求的对外投资事项[6] - 累计计算达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购买资产交易,需评审并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7] 融资与贷款决策 - 发行股票、债券等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2] - 董事会决定年度短期贷款总额度,授权董事长批准转期和新增[12] -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批准决定长期贷款额度,授权董事长审批[12]
东北制药(00059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8 13:0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三名独立董事[4] 委员产生与任期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职责与工作 - 拟定选标准程序,遴选审核提建议[8] - 选举新董事、聘高管前提相关材料[1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通过决议[16]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7]
东北制药(00059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28 13:03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方重大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下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11]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及时披露外还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方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达标准需披露[21]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至少每半年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7]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需订立书面协议并按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2] - 已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需重新提交审议[22]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超预计需重新提交审议并披露[22]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披露如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