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00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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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00059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8 13:03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东北制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业委员会,根 据董事会制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管理政策,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与绩效标准, 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及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三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
东北制药(00059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1-28 13:03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 会议。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 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专 1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 ...
东北制药(0005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3:0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年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6] 股东会召开情形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等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2] - 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2]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2]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24]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三点,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九点三十分,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三点[23] 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8] 其他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30] - 延期或取消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7] - 股东会会议期间发生突发事件不能正常召开,公司应立即向深交所报告并说明原因披露情况[28]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9] - 公司应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等便利股东参会[42]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特定人员订立重要业务管理合同[43] - 董事会应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简历和基本情况[44] - 股东会对提案集中审议、依次表决,当场公布表决结果[44]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股东可依法起诉;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46] - 股东会决议应注明出席股东人数、所持股份及占比、表决方式、提案表决结果和律师意见[46][48]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股东情况、提案表决方式和结果等内容[48] - 会议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8]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会议结束当日就任[4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48] - 公司股东会资料应装订成册、装盒,按时间顺序排列放于档案柜,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0] - 本规则中“以上”“以内”“以下”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另有规定从其规定[52]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52]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2][53]
东北制药(00059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28 13:03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五)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四)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东北制药(00059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1-28 13:03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以审慎、效益为原则,做到周密 计划、规范运作,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 明书等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中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 金的投向,正确把握投资时机和投资进度,正确处理好投资金额、 投入产出、投资效益之间的关系,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并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鉴证。 1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负有 保荐责任,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 续督导工作。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
东北制药(00059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28 13:03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5 - 8名,财务总监1名[3] 任期与离职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5] - 总经理辞职需于离任前30日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8]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每月召开一次[18] - 会议议程及出席范围审定后一般于会前2日通知参会人员[19] - 重要议题讨论材料须提前3日送达参会人员阅知[19] 会议权限 - 有权决定一年以内单个及单笔项目投资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之内及累计投资额在10%之内的对外投资事项[21] - 有权决定核销单项100万元以下及年累计额500万元以下的资产损失[21] 会议记录 - 会议需形成会议纪要和录音,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报告制度 - 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作年度和特别书面报告[24] - 年度报告内容含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等[26] - 特别报告在决议实施、重大诉讼仲裁、宏观环境变化时提交[27] 细则规定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0]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东北制药(00059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5-11-28 13:03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 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 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 行业普遍遵守的 ...
东北制药(000597) -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025-11-28 13:01
会计变更 - 2025年11月28日通过会计估计变更议案,2026年1月1日起执行[3] - 变更运输工具中非生产用车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6] - 变更前使用年限8年,年折旧率11.88%,变更后为5 - 8年,19.00 - 11.88%[6] 处理方式 - 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影响以往年度,无需追溯调整[2][7] -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计和董事会认为合理合规[2][8][9]
东北制药(000597)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1-28 13:01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5-074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取消监事会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实施后,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429,103,265 元调整为 人民币 1,427,088,265 元,股份总数由 1,429,103,265 股调整为 1,427,088,265 股。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 <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 ...
东北制药(00059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1-28 13:00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5-076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