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生物(688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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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生物: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12 12:13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2] - 公司同时审议通过废止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2]
成大生物:8月28日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证券日报· 2025-08-12 12:13
公司治理调整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 股东会将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并修订及其附件的议案》 [2] - 股东会将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 - 股东会将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
成大生物:8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2 09:39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 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2] - 会议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等文件[2] 业务构成情况 - 2024年度营业收入100%来源于生物制药业务[2] - 公司业务结构高度集中于生物制药领域[2]
成大生物:董丙建、崔建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2 09:39
公司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生物制药业务 占比100% [1] 董事会人事变动 - 董丙建辞去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职后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3] - 崔建伟辞去董事职务 但保留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位 [3] - 提名徐飚与周岳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 - 计划在股东会通过后选举徐飚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3]
成大生物(688739) -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2 09:31
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4]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14][15]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披露内容 - 公司应披露业务、技术、财务等重大信息及风险因素和投资价值[10] - 持股5%以上股东相关股份变动需披露[21][24][25]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6][23]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特定情况应披露业绩快报[1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大应披露更正公告[19] - 定期报告审计意见非标准,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9] - 公司发生或有关事件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时应及时披露[7][9]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2] - 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21] - 重大事项在特定情形下公司和义务人应及时披露[26] - 重大事件进展或变化应按规定披露[28] - 控股子公司重大情形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8] 披露流程与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3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34]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披露[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35]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处理违规问题[37] 其他 - 公司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9] - 公司指定符合规定的媒体和网站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41]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期为十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2] - 信息披露责任人失职致违规,视情节追究责任[4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9][50] - 制度于2025年8月12日由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51]
成大生物(688739) -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2 09:31
审计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含2名独立董事[4] 内部审计部门 - 履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等职责[9] - 对经营活动和内控独立审核评价,有权要求报送资料[10] - 拟定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计报告和处理意见[13] - 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3] 内控管理 - 内控有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14] - 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整改责任人[16] - 分析研究典型问题,完善制度和内控措施[17] - 经营计划等工作应考虑内审意见与评价[17] 人员管理 - 对认真负责的内审人员表彰奖励,违规人员处分[21]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制度与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及修改[26] - 制度落款日期为2025年8月12日[27]
成大生物(688739) -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2 09:31
募集资金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到期提前终止应一个月内签新协议[6][7] 资金使用审批 - 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等审批,由财务部门执行并上报董事会[9]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等情形应重新论证[13]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置换[15] 闲置资金管理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不得为非保本型且不得质押[15][16]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公告[17] 募投项目延期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原定期限完成拟延期,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2] 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6] 台账记录 - 财务部应建立募集资金使用专用台账记录收支划转情况[9] 资金使用限制 - 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等违规行为[14]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金额不得超总额30%[19]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总额1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20]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0] 闲置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8] 募投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方发表同意意见[22] - 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公告[24]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8] 报告公告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公告[29] 审计鉴证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披露年报时披露[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5]
成大生物(688739) -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2 09:3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维护权益[2] 工作目的与对象 - 工作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4]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6]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7] 工作要求 - 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及时回复提问[7] - 建立重大事项沟通机制与投资者充分协商[8] - 沟通时不得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8]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开展活动后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1] - 支持配合投资者行使权利及保护机构活动[12] 职责与人员 - 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等[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14]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14]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4] - 工作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15] 其他机制 - 负责人关注媒体信息反馈给董事会及管理层[16]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16] - 必要时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16] - 活动建立完备档案[17]
成大生物(688739) -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08-12 09:31
会议组织 - 公司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会议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7] 会议审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行使需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9] 会议记录 - 记录讨论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保存至少十年[6][7] 其他规定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并提供条件,出席者有保密义务[8]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
成大生物(688739) -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2 09:31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股东会审议[11]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董、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董、股东会审议[11] - 按12个月累计计算,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董、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11]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董、股东会审议[11] 表决条件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关联担保董事会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关联方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12] 豁免与披露 - 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满足条件可豁免部分规定[12]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还款等情况应及时披露[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