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信息(688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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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信息:莱斯信息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4 11:47
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7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南京 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同意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5号),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87万股,发行价格25.28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103,319.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979.59万元。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 ...
莱斯信息:莱斯信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4 11:47
会议与议案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多项修订及制定议案[1]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9] 提名规则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3]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3]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3] 委员会与会议 -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不少于3名,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4]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4]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 [4]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成熟期无重大支出80%、有重大支出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20%[5]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 - 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 其他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9] -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经理层、董事会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5] -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应研究论证时机、条件、最低比例等事宜[5]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应与股东交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5]
莱斯信息: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4 11:47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1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 ...
莱斯信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1:4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南京莱斯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斯信息"、"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莱斯信息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23 日,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毛永庆回避表决, 其余非 关联董 ...
莱斯信息: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4-04-24 11:47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 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独立董事 3 名,其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 ...
莱斯信息(688631)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4 11: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8号,办公地址也在同一地点[11] - 公司股票为A股,上市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简称为莱斯信息,股票代码为688631[11] 公司财务表现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675,898,337.10元,同比增长6.35%[12] - 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2,093,472.56元,同比增长47.60%[12] -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236,520.13元,同比增长36.15%[12] - 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64,761,208.66元,同比增长144.44%[12] - 2023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92元,同比增长26.03%[12] - 2023年公司稀释每股收益为0.92元,同比增长26.03%[12] - 2023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75元,同比增长7.14%[12] - 2023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05%,较上年下降2.34个百分点[12] - 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67%,较上年增加0.14个百分点[12] 公司业务领域 - 公司主要业务为民用指挥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26] - 公司主要产品形态为大型电子信息系统[27]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空中交通管理、机场信息化和低空飞行服务三类产品[28] - 空中交通管理产品主要包括管制指挥类系统和流量管理类系统[29] - 低空飞行服务产品包括低空飞行管理平台、飞行服务中心/服务站和面型应用场景的无人机管控系统[42] -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产品主要包括交通指挥控制、交通安全管控和管理效能提升三类产品[46] 公司研发投入 - 本年度研发投入总额为12,857,291,189元,较上年度增长8.30%[91] - 公司研发项目涉及民航空管智慧机场关键系统及核心技术攻关、空管信息标准验证应用等领域[92][93]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304人,占总人数的比例为34.90%[135] - 公司研发人员薪酬合计为8,951.30万元,平均薪酬为29.45万元[135] 公司市场前景 - 公司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领域具有领先地位,服务全国300多个城市及地区,行业优势不断巩固[84] - 公司在城市治理领域以城市级综合治理指挥控制为核心,公共信用、国动应急等行业应用为支撑,发挥重要作用[84] - 公司是国内民航空管系统领域的龙头企业,产品与技术打破国际垄断,空管自动化系统是最为核心和主要的系统之一[84]
莱斯信息:莱斯信息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4-04-24 11:47
业绩与荣誉 - 2023年公司经营业绩再创新高,成功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上市[23] - 公司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3项[27] - 公司获得中国软件行业最具影响力企业等多项荣誉[50] 业务与用户 - 交通管理业务面向三类用户,提供三类产品[39] -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业务面向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三类产品[41] - 城市治理业务提供城市综合指挥平台等多种系统[43][48] - 公司业务布局全国300多个城市,是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领域第一梯队企业[74] 技术与研发 - 完成两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三项省级课题项目验收,承担多项国家研发项目和课题[24] - 现有专利130项[24][27] - “莱斯地面管制电子进程单系统应用软件V2.0”通过绿色应用软件认证[24] - 公司取得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三级资质[97] 市场与项目 - 公司承建全国流量管理系统,支撑民航空管运行管理中心成为亚洲第一、世界第三大空中交通流量管理中心[64] - 公司为大兴机场提供全球首套符合国际民航组织规定四级运行标准的A - SMGCS系统[66] - 公司以冬奥会为契机打入北京市场,实现北京二环内部分信控系统国产化替代[75] - 公司承建伊拉克纳西里耶国际机场空管工程项目实现亿级规模项目突破[152] 战略与发展 - 公司围绕“交通强国”国家战略,发展航空运输、道路交通业务板块[62] - 公司大力发展低空经济、数据要素等战略新兴产业,加快新领域新赛道布局[87] - 公司与亚非拉和东欧地区多个国家相关部门建立业务联系,开拓国际市场[148] 治理与制度 - 公司搭建自上而下的ESG管理架构,董事会是ESG相关事宜的决策机构[52]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182] - 公司成立合规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合规管理工作[183]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信息披露流程[188] 财务与分红 - 2023年公司重点管控5类风险均处于低风险状态[184] - 公司本年拟派发现金红利67,022,700.00元(含税),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74%[193]
莱斯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4 11:47
RSM 容 诚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008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 报告编码:京24SV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2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9 | 容诚专字[2024]230Z0083 号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斯信息)董事 会编制的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莱斯信息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莱斯信息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
莱斯信息:莱斯信息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24 11:47
公司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1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保证公 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兼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王旭先生将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独立董事左 洪福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莱斯信息:莱斯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4 11:47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所合伙人179人,注册会计师1395人,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 - 容诚所2022年度收入总额266,287.7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2] - 2022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66家,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2] - 容诚所对公司所在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家[3] - 容诚所近三年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自律处分1次[3] 公司决策 - 2023年3月29日、30日及4月19日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容诚所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3] -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同意聘任容诚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6] -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7] 审计结果 - 容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在2023年度审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