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68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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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5 13:18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万仁春先生、杨学锋先 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 已针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 议。经过审慎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有关 2024 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各类 日常关联交易系实际经营业务开展所需,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合理 配置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开展主营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 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构成影 ...
威迈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25 13:18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 审计说明…………………………………………………………第 页 | | --- | | 1—2 |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 页 三、执业资质证书……………………………………………………第 4—7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威迈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 项》(上证函〔2023〕3872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 1 页 共 7 页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天健审〔2024〕1-406 号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公 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
威迈斯: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3:18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 对深圳威迈斯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 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遵循合法、 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 证金和占用授信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 ...
威迈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4-04-25 13:18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 限 ...
威迈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
2024-04-25 13:18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进行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
威迈斯(688612)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5 13:18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23年营业收入为552,266.30万元,同比增长44.09%[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239.54万元,同比增长70.47%[41] - 基本每股收益为1.27元/股,同比增长62.82%[14][4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1.21元/股,同比增长70.42%[14][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791.13万元,同比增长77.67%[104]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552,266.30万元,同比增长44.09%[1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239.54万元,同比增长70.47%[1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791.13万元,同比增长77.67%[1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239.54万元,同比增长70.47%[1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791.13万元,同比增长77.67%[144] - 净利润增长主要由于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发展带动销售收入增长[14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87%,同比减少0.12个百分点[14] - 研发投入金额26,898.03万元,同比增长40.53%[105] - 汇兑收益增加致使财务费用减少[144] - 政府补助收入增加及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使其他收益增加[144] - 2023年公司获得政府补助3,918.51万元,较2022年的2,539.41万元增长54.3%[121] - 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26,898.03万元,同比增长40.53%[195] 现金流和资产(同比环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739.08万元,同比增长654.95%[15][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37,847.82万元,同比增长227.52%[41] - 总资产为723,078.56万元,同比增长78.17%[41] - 2023年总资产723,078.56万元,同比增长78.17%[104]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37,847.82万元,同比增长227.52%[1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37,847.8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27.52%[159] - 总资产为723,078.5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8.17%[159] - 资产增长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科创板上市及净利润增长所致[159]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第二季度最高,达30,693.50万元[120]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14,900.10万元,当期变动产生收益300.10万元[124] 业务和产品表现 - 公司构建硬件开发、软件开发、系统设计、测试验证、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六大技术平台[54] - 公司产品平台涵盖不同功率等级车载电源集成及电驱系统产品平台[55] - 公司采用以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导向的同步开发模式[53] - 车载充电机功能多样化实现移动分布式储能及电网双向能量流动[65] - 车载DC/DC变换器从单向型发展为双向型,集成预充功能降低成本[65] - 公司通过合格供应商资质认证和同步开发产品认证获取新客户订单[52] - 公司实行委托外协厂商加工生产,签订多项协议确保质量控制[51] - 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功率密度提升33.6%[73] - 单相集成产品输出功率分别可达3.3kW和2.5kW[73] - 单相集成3代产品输出功率分别可达6.6kW和3kW[73] - 单相集成4代产品输出功率分别可达6.6kW和3kW[73] - 单相集成产品输出功率分别达6.6kW和1.5kW[73] - 单相集成产品输出功率分别可达11kW和3kW[73] - 超级充电桩模块采用液冷散热方案去除电解电容和风扇[69] - 磁集成方案实现功率级整合共用一个高频变压器[68] - 立体水道设计将液冷散热面由单面增加至三面[69] - 软件快速在线升级技术大幅缩短前期刷新数据传输时间[69] - 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输出功率分别可达11kW和3kW[76] - 公司三相集成产品输出功率分别可达22kW和3.5kW[76] - 公司电驱系统产品包括电机控制器电驱三合一及多合一总成均实现量产出货[80] - 公司支持800V高压平台技术以解决充电慢问题[76][96] - 公司研发了3.3kW、6.6kW、11kW、22kW不同功率等级的车载电源集成产品[114] - 公司开发了144V、400V和800V不同电压等级的车载电源系列产品[114] - 公司液冷充电桩模块单模块支持40kW快速充电[118] - 公司产品采取直销模式,下游客户为新能源汽车行业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商[169] - 公司实现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量产出货,是行业少数供应商[188] - 第三代半导体碳化硅功率器件在导通电阻、阻断电压和结电容方面显著优于传统硅功率器件[199] - 碳化硅功率器件具备更高的耐压性能并能支持更高的开关频率[199] - 使用碳化硅功率器件可有效降低同等功率级别下的功率器件使用数量[199] - 碳化硅功率器件可减小被动器件尺寸从而降低动力域产品尺寸、重量和成本[199] - 碳化硅功率器件能提高功率密度并产生较大经济效益[199] - 碳化硅功率器件取代传统硅基功率器件已成为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产品领域发展趋势[199] 技术和研发实力 - 公司取得授权专利408项包括境内发明专利56项和境外发明专利21项[94] - 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12项[94] - 公司积累16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85][93] - 截至2023年末公司拥有授权专利408项(含境内发明专利56项、境外发明专利21项)及软件著作权212项[102][105] - 研发人员690人,占员工总数比例20.54%,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77.25%[105] - 2023年新增专利107项(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72项)及软件著作权18项[105] - 公司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200] - 公司参与起草《电动汽车用传导式车载充电机 GB/T40432-2021》等国家标准[195] - 公司建设有CNAS实验室和广东省新能源汽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95] 市场和行业趋势 - 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49] - 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465.3万辆,同比增长39.26%[58] - 国际能源署预测203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5500万辆[58] - 公司在中国乘用车车载充电机市场份额为18.8%排名第二[92] - 公司在第三方供货市场出货量市场份额约为32.38%排名第一[92] - 公司客户涵盖头部造车新势力传统车企及Stellantis雷诺等国际品牌[92][95] - 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118] - 预计2024年新能源汽车出口550万辆,同比增长357.19%[118] - 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增长35.83%和37.87%,市场占有率31.6%[187] - 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预计2024年出口550万辆,同比增长357.19%[187] - 预计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1150万辆,同比增长21.12%[187][192][197] - 公司在中国乘用车车载充电机市场份额为18.8%,排名第二[188] - 预计2024年中国车载电源产品市场规模253亿元[192] - 预计2024年中国电驱系统产品市场规模920亿元[192] 产能和设施 - 芜湖花津工厂于2023年7月投产并基本达产,按工业4.0标准建设[109] 季度表现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达到192,967.88万元,为全年最高季度[120]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四季度为21,436.65万元,显著高于其他季度[120] 股东回报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161]
威迈斯(688612)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3:18
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收入136,738.60万元,同比增长30.9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20.33万元,同比增长29.5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216.17万元,同比增长38.62%[9] - 基本每股收益0.27元/股,同比增长16.59%[9]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31.0%至13.67亿元[3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9.5%至1.14亿元[34]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7.4%至0.27元/股[35] 成本和费用(同比) - 研发投入8,129.04万元,同比增长56.13%[1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94%,同比上升0.96个百分点[10]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8.3%至11.03亿元[31]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56.1%至8129.04万元[34]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308.8%至542.09万元[34]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481.8%至3204.85万元[34]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减少至10.70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减少31.3%[22] -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至14.8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29.6%[22] - 应收账款减少至11.7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减少17.3%[25] - 应收款项融资大幅增加至4.5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230.2%[25] - 预付款项增加至1.4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276.8%[25] - 存货减少至10.4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10.4%[25] - 在建工程增加至1.1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88.7%[25] - 短期借款同比下降13.4%至2.80亿元[28] - 应付账款同比下降6.3%至17.68亿元[28] - 未分配利润同比增长14.4%至9.09亿元[30] 现金流量(同比和环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172.38万元[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6607万元同比增长64.9%[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72万元同比转负下降157.7%[4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4374万元同比增长121.8%[45]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250万元同比增长24.7%[4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144641万元同比增长1249.3%[45] - 投资支付的现金126227万元同比新增重大投资[4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9004万元较期初下降40.7%[46] - 收到的税费返还2178万元同比下降40.4%[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39万元同比下降59.5%[46] - 汇率变动对现金影响74.7万元同比改善121.0%[46]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204.16万元,主要来自政府补助739.63万元和金融资产损益761.81万元[6] 资产和权益总额 - 总资产722,597.42万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07%[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49,491.40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45%[10] - 资产总额基本保持稳定为72.2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微降0.07%[25] 业务和战略举措 - 公司投资50万欧元设立法国全资子公司VMAX New Energy France SAS[20] 股权结构 - 实际控制人万仁春直接持股19.26%,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控制38.49%表决权[17]
威迈斯: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2024-04-25 13:18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对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006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10.00 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7.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090.90 万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5,509.3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581.5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
威迈斯: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3:18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威迈斯及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 股公司,下同)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 度内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 意见: 一、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 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和 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 ...
威迈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5 13:18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0 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威迈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威迈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威迈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 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