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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科光电(68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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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科光电: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Hefei I-TEK OptoElectronics Co,Ltd [3] -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首次公开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并于2023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6800万元人民币 总股本为6800万股普通股 未发行其他类别股份 [3][8] 公司经营与治理结构 - 公司经营宗旨为以智能视觉为核心驱动先进制造 经营范围涵盖光机电一体化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进出口业务等 [6] - 公司采用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及其他各类总监 [5][6] - 公司设立党组织并为其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 [6] 股权结构与股份管理 - 公司发起人包括合肥埃珏科技合伙企业等12家机构 初始发行5100万股 持股比例合计100% [7][8] - 公司股份增减需经股东大会决议 可通过公开发行 定向发行 派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实施 [9] - 股份回购仅限于减资 合并 员工持股 异议股东收购等特定情形 回购比例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10% [9][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质询权 查阅会计账簿等权利 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凭证 [13]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 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8]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的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8] 股东大会运作机制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在董事不足 亏损达股本1/3 或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 [27]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实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 [40] - 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包括修改章程 合并分立 重大资产处置等事项 [39] 董事会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 设董事长1人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50] - 董事会行使经营计划制定 投资决策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 章程修改方案拟定等职权 [51]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4][55] 交易审议标准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 需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 [21][22] - 重大交易(除担保关联交易外)达到总资产50% 净资产50%或营业收入50%且超5000万元等标准需股东大会批准 [23][24] - 董事会可审批交易金额占最近审计总资产10%以上 净资产10%以上或营业收入10%且超1000万元等事项 [53]
埃科光电: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8
累积投票制总则 - 公司制定本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董事选举行为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累积投票制定义为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且表决权可集中使用[2] - 选举董事时必须实行累积投票制 适用于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但不包括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3][4] - 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的董事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补选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余任期限相同[5] 董事候选人提名机制 - 董事候选人由提名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 经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会选举[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 经资格审核后提交选举[7]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或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但不得提名存在利害关系人员[8] - 董事候选人需提交详细个人资料包括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持股情况 并作出书面承诺接受提名和保证资料真实[9] - 独立董事提名人需提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并公开披露其职业背景、独立性声明等信息[10] - 董事会需审核候选人任职资格 合格者方可成为董事候选人 且人数可多于公司章程规定[11] 董事选举及投票规则 - 累积投票制票数计算基于股东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 结果异议需立即核对[12]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 以确保独立董事比例符合公司章程规定[12] - 股东投票时需在选票上标明持股数及分配给每位董事的表决权数目 且投票候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12][4] - 若股东投给非董事候选人或超应选人数 则全部选票视为弃权 若分配表决权数超过实际持有数则差额部分无效[12] 董事当选原则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数多少决定当选 且每位当选者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13][14] - 若候选人得票均超二分之一且人数不超过应选人数则全部当选 若超应选人数则得票多者当选[6]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但达到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时 缺额在下次股东会补选 不足三分之二时需在两个月内重新选举[6] - 若因票数相同导致董事会人数超限或不足时需另行选举 不足三分之二时需在两个月内补选缺额董事[6] 附则 - 本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5][16][17]
埃科光电: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8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1] - 临时股东会需在特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 包括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 董事会认为必要 审计委员会提议 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 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时 持股数按提出书面要求之日计算 [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 [2]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需以书面形式提出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出请求 [4]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5日内发出通知 若未发出通知 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 [4][5]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内容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5] -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临时提案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 召集人需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5] - 股东会通知需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发出 通知需充分披露所有提案内容及所需资料 [6] - 股东会通知需包括会议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 股东权利说明 股权登记日 联系人信息及表决程序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 [6][7]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可同时采用电子通信方式 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 [7] - 网络或其他方式表决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 不得迟于现场会议当日上午9:30 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下午3:00 [8]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 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 [8][9] -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时 其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质询 除涉及商业秘密外应就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 [9][10] - 会议主持人需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以会议登记为准 [10] 表决规则与决议有效性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需回避表决 其所持股份不计入表决权总数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10] - 公司持有自身股份无表决权 违反证券法规定买入的股份在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11] - 选举董事时需实行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别实行 除累积投票制外所有提案需逐项表决 [11][12]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未填错填或未投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12] - 表决需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 网络投票股东有权查验投票结果 [12][13]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 列明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所持股份总数及比例 表决方式 每项提案结果及决议详细内容 [13] 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 - 会议记录需记载会议时间地点议程 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及比例 提案审议经过及表决结果 股东质询及答复 律师及计票监票人姓名等内容 [13][14] - 出席或列席会议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代表会议主持人需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会议记录与相关资料需保存不少于10年 [14] - 股东会需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 因不可抗力中止时需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及时公告 [14]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后 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规定就任 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 公司需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14][15]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15][16]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原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16]
埃科光电: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5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1] - 以总股本68,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1,435,094股为基数 实际分配总额13,312,981.20元[1] - 每股分配比例维持0.2元不变 若股本变动将调整总额并公告[1][2] 财务数据基准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为135,527,293.12元[1] - 现金分红占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比例为36.94%[2] - 本年度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 现金分红与回购合计13,312,981.20元[2] 实施安排 - 不实施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2] - 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1,435,094股不参与利润分配[2] - 分配方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3] 决策程序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审议通过方案[3] - 监事会同步审议通过 认为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且保护股东利益[3] - 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与资金需求 不影响正常经营[3]
埃科光电: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5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5年8月15日送达全体监事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秀云主持 应到监事3名 实到监事3名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认为编制程序合规且内容真实准确 [1][2] -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 半年度报告已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募集资金管理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 表决结果为全票3票赞成通过 [2] - 专项报告详情参见交易所网站披露文件 [2] 利润分配方案 - 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2] - 方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获监事会全票通过 [2] - 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 超募资金使用 - 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3] - 该举措不会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可满足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 [3] - 议案获全票通过 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 [3]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因其具备丰富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3][4] - 该事务所过往能履行审计职责 满足公司利益要求 [3] - 议案获全票通过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 表决结果为全票3票赞成通过 [4] -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相关公告已同步披露 [4]
埃科光电: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4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0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1.26亿元增长64.39% [2] - 利润总额为3699.84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1544.65万元增长139.53%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53.26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539.32万元增长503.22% [3] 资产与股东权益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6.1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15.30亿元增长5.64% [2] - 公司总股本为6800万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43.51万股 [1] 利润分配方案 - 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 [1] - 预计分配红利总额为1331.30万元人民币,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1] - 该方案已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尚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 [2] 股东结构 -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5803户 [3] - 控股股东董宁持股比例32.92%,持有2238.85万股且全部为限售股 [3] - 前十大股东中包含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2.06%)及多家员工持股平台 [3][4]
埃科光电: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约671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5 15:11
财务表现 - 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约671万元 导致利润总额减少同等金额 [1] - 减值计提旨在真实反映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影响正常经营 [1] 业务构成 - 2024年营业收入结构:电子制造占比36.9% 其他业务(非主营)占比21.04% 新型显示占比18.45% [1] - 新能源业务贡献营收16.2% 其他主营业务占比7.4% [1] 市场数据 - 当前股价63.05元 对应总市值43亿元 [1]
埃科光电(688610.SH)上半年净利润3603.58万元,同比增长127.4%
格隆汇APP· 2025-08-25 13:16
财务表现 - 2025上半年营业总收入2.07亿元 同比增长64.39% [1] -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603.58万元 同比增长127.4% [1] - 基本每股收益0.54元 [1] 股东回报 - 拟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1]
埃科光电: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27.4% 拟每10股派2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8-25 13:10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07亿元 同比增长64.39% [1] - 归母净利润3603.58万元 同比增长127.4% [1] - 基本每股收益0.54元 [1] 股东回报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1] 业绩驱动因素 - 下游行业景气度提升带动公司业绩增长 [1]
埃科光电(688610) -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2025-08-25 12:39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半年度评估报告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切实 履行社会责任,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发布了《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2025 年上半年,公司根据行动方案积极 落实相关举措,现将 2025 年上半年行动方案的主要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注公司主业,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1、市场竞争力稳步提升,核心业务全面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坚持创新引领,以技术指标领先的产品突破高速高精 度场景应用,抢占国外产品份额,实现高端部件国产化率的提升;另一方面不断 完善营销能力建设,借助下游行业需求上升的契机,积极挖掘客户对核心部件产 品的需求,在营收和利润端均取得较大幅度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20,710.64 万元,同比增长 64.39%;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03.58 万元,同比增长 127.40%,各个下游应用行业的营收均取得 50%以上的高速增长。 目前,公司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全面修订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