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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迅股份:龙迅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
2024-06-28 10:17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 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董事会议 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 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 职不得超过六年。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 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龙迅股份:龙迅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6月制定)
2024-06-28 10:17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 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
龙迅股份:龙迅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6月修订)
2024-06-28 10:17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六月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 股东 7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 董事 24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8 | | 第三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4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6 | | 第一节 | | 监事 36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7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
龙迅股份:龙迅股份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6月修订)
2024-06-28 10:17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 ...
龙迅股份:龙迅股份关于制定、修改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6-28 10:17
会议决策 - 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改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1] 制度相关 -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1] - 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管理制度[1] - 相关制度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
龙迅股份:龙迅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6-28 10:17
分红转增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0元(含税),每10股转增4.8股[1] 股本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9,264,862元增加至人民币102,280,590元[2] - 公司股份总数由69,264,862股增加至102,280,590股[2] - 《公司章程》修改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28.0590万元[4] - 《公司章程》修改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0,228.0590万股[4]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相关事项或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 候选人提名 - 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外的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5]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5] - 监事候选人中的股东代表由监事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案向股东大会提董事和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提案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十日送达董事会[6] - 提名人提董事、监事候选人提案,最迟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以前书面提案向召集人提出[6] 会议记录保存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 利润分配与章程修改 - 董事会提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9][1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 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 其他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0]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0] -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0]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1]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11] 委员会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8]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股利派发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9]
龙迅股份: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6-03 11:46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 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88.00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7 日、2024 年 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龙 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 ...
龙迅股份:龙迅股份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4-06-03 11:46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8.00元/股(含), 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 ...
龙迅股份:龙迅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2024-06-02 23:18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新增无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一)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0 元(含税),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8 股,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 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和转增总额。 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31 日 除权日:2024 年 6 月 3 日 本次上市无限售股份数量:17,977,445 股 上市日期:2024 年 6 月 ...
龙迅股份:龙迅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4 10:54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2024年4月22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 股权登记日为2024/5/31,除权(息)等日期为2024/6/3[3] - 每股现金红利1.40255元(含税),每股转增0.48股[5] 股本变动 - 本次参与分配股本数68,782,767股,拟派现金红利96,471,269.86元(含税)[8] - 调整后转增33,015,728股,总股本增至102,280,590股[8] - 实施送转股后2023年度每股收益按新股本摊薄为1.00元[19] 其他 - 截至公告披露日累计回购股份482,095股[7] - 不同持股期限股东税负不同,QFII等扣税后每股派现1.26230元[14][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