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光格科技(688450)
icon
搜索文档
光格科技(688450)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8-15 12:03
激励计划考核对象 - 适用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含董事、高管等[5][6] 营收增长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部分2025 - 2027年营收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40%、60%[8] - 预留授予部分不同授予时间有不同营收增长考核要求[8] 个人考核评价与归属比例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A、B、C、D四类,归属比例不同[9] 考核时间安排 - 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预留授予按情况定[10] 考核结果处理 - 被考核对象10个工作日了解结果,有异议可申诉[12] - 个人绩效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10年[12] 办法生效情况 - 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激励计划同时生效[13]
光格科技(68845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5 12:03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制定的目的为进一步规范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 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 由本条第 1 项至第 6 项所列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 制的,或者由前述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 8、 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9、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 1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 ...
光格科技(68845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15 12:0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 效益和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制度 第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 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 3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考核体系等实际 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合法性、公平性、外 ...
光格科技(68845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5 12:03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 ...
光格科技(68845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5 12:03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 ...
光格科技(68845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5 12:03
内审部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内审部负责内部审计,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4] - 专职内审人员需掌握专业知识或有相关工作经历[24] 审计工作流程 - 实施审计提前5个工作日送达通知书,特殊业务实施时送达[13] - 被审计单位对初稿有异议,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意见[13] 报告与沟通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10] - 半年度和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审计重点与范围 - 以就地审计为主,也可采用报送或委托中介审计[13] - 重点检查大额非经常性资金往来等内控[16] - 涵盖销售及收款等业务环节[26] 特殊事项审计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17] - 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7]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一次[20]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22] 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30] - 审计项目结束后资料整理立卷归档[29] 制度生效与奖惩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34] - 对违规行为报告并提处理意见,追究重大违纪责任[25][32] - 对履职人员奖惩分明[32][33]
光格科技(68845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12:03
会议通知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情形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4]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临时会议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5] 会议议案 - 固定议案包括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对外担保等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2] - 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13]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关联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董事会可采用书面、电话、视频会议等形式召开[16]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需签名[16][17] - 董事会决议应由出席会议董事签字,董事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17] - 未按规定签字确认且不说明不同意见视为同意[17] 资料保存与责任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19] - 表决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未出席未委派未书面异议不得免责[19] 生效条件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光格科技(68845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15 12:03
董事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采用累积投票制[3]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5] 投票计算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8] - 选独立董事投票权数为股份总数乘应选人数[9] - 选非独立董事投票权数为股份总数乘应选人数[9] 当选条件及处理 - 当选董事得票需达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1/2以上[11] - 当选人数不足等情况进行第二轮选举[11] - 第二轮未达要求2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1][12]
光格科技(68845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12:03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临时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0] 股东会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等[12]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股东会通知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全体股东并说明原因[12] 股东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8] 累积投票制适用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等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1]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1]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23] 回购决议与公告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在次日公告决议[23][24] 股东请求撤销决议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4] 信息披露与执行 - 公司应按规定对法院判决或裁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影响,生效后配合执行[1] 前期事项更正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 规则适用说明 - 本规则所称“以上”等含本数,“以外”等不含本数[27] 规则生效与执行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规则修订与解释 - 董事会应及时提出本规则修订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光格科技(68845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5 12:03
投资定义 - 短期投资指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一年的投资[2] - 长期投资指期限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2]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等6种情况董事会可授权总经理决定[8] - 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额计算确定审批权限[6]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提交有权机构审议[7] 投资限制 - 公司进行股票等较高风险品种投资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9] - 公司不得利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股市[11] 报告与评估 - 投资品种累计涨跌幅超20%时财务部门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1] - 公司以实物等进行对外投资须委托有资质机构评估[12] 人员管理 - 公司派出的董监高每年应提交述职报告并接受考核[13]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少于”“低于”“超过”不含本数[17]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冲突时以其为准[17]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制度落款时间为2025年8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