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临时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0] 股东会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等[12]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股东会通知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全体股东并说明原因[12] 股东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8] 累积投票制适用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等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1]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1]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23] 回购决议与公告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在次日公告决议[23][24] 股东请求撤销决议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4] 信息披露与执行 - 公司应按规定对法院判决或裁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影响,生效后配合执行[1] 前期事项更正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 规则适用说明 - 本规则所称“以上”等含本数,“以外”等不含本数[27] 规则生效与执行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规则修订与解释 - 董事会应及时提出本规则修订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光格科技(688450)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