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由董事会审批,超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9]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成交金额等满足一定条件由董事会审批,超规定数额由股东会批准[9][10] 投资决策 - 除规定投资事项外,其他由董事长决定并事后向董事会报备[8]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需事先经股份公司批准[6] 投资管理 - 12个月内同类交易应累计计算[13] -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需经相应决议通过或董事长决定[24] - 投资项目终止要全面清查,核销需相关证明[24] - 财务中心审核资料并会计处理[24] 监督报告 - 投资管理部门三年内向董事会书面报告进展[26]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行使监督检查权[26] - 内部审计检查岗位设置、授权批准制度执行和投资计划合法性[28][2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和修改[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