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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业智能(688290)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景业智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03 14:00
会议安排 - 公司2025年5月1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10] - 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刊载会议通知[10] - 5月22日收到临时提案,5月23日公告相关内容[11] - 6月3日上午9:30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来建良主持[13] 参会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7名,代表股份64,071,383股,占比62.6984%[15] - 网络投票股东34名,代表股份100,153股,占比0.0980%[16] - 合计41名,代表股份64,171,536股,占比62.7964%[16] - 中小投资者36名,拥有及代表股份4,661,103股,占比4.5612%[16] 议案审议 - 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两个议案[18] - 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当场公布结果[19] - 两议案同意64,154,422股,占比99.9733%,反对2,588股,占比0.0040%,弃权14,526股,占比0.0227%[1] - 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第1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22] - 议案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无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22] - 议案均获得通过[22] 律师意见 - 律师认为股东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22] - 律师认为股东会召集、召开等事宜均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4]
景业智能(688290) - 景业智能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6-03 14:00
会议信息 - 股东会于2025年6月3日在杭州滨江区召开[2] - 41人出席,所持表决权占62.7964%[2] - 9位董事全出席,董秘出席,其他高管列席[5] 议案表决 - 《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补充议案》同意票比例99.9733%[6] - 《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同意票比例99.9733%[6] - 议案2为特别决议,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律师见证 - 见证律所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10] - 律师见证结论为会议合规、表决有效[10]
景业智能(688290) - 景业智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6-03 14:00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6月19日9点30分在杭州景业智能科技园会议室召开[2] - 网络投票6月19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2][3] - 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5] 议案与登记 - 会议审议11项修订议案,6月3日董事会通过,6月4日披露[6] - 股权登记日为6月16日,登记在册股东有权出席[11] - 会议登记6月18日09:00 - 17:30,地点同会场[14] 其他事项 - 非现场登记文件6月18日17:00前送达[14] - 现场参会食宿交通自理,提前半小时签到[17] - 授权委托书选一项打“√”,未指示受托人可自决[20][21]
景业智能(688290) - 景业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3 14:00
公司治理 - 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 - 选举来建良为执行事务董事等职务[3] - 选举楼翔等为第二届审计委员会成员[4] - 修订公司治理制度多项议案[5][6][7] - 部分子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会议安排 - 2025年6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8]
景业智能(688290) - 景业智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05-26 11:30
资金安排 - 公司计划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374.8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 - 高端智能装备及机器人制造基地项目节余10074.98万元[16] - 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2299.91万元[16] - 补充流动资金节余 -10.75万元[16] - 超募资金 - 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节余 -1.52万元[16] 公司章程 - 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18] - 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行股份数为5280万股[18] - 各发起人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于2020年10月9日足额缴纳[18] - 法定代表人产生或更换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决议通过[18]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8] 股东信息 - 发起人一杭州行之远控股有限公司出资2332.1760万股,占注册资本44.170%[18] - 发起人二杭州一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722.3040万股,占注册资本13.680%[18] - 发起人三杭州智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出资577.8432万股,占注册资本10.944%[18] - 杭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缴出资528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0%[19] - 杭州杭实赛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出资498.1152万股,占注册资本的9.434%[19] - 来建良缴出资455.664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8.630%[19] - 嘉兴秘银晓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出资165.8976万股,占注册资本的3.142%[19]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9]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1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9] - 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在闭会期间行使其他职权,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并持续监督执行情况[19] - 除非有明确期限或再次授权,董事长授权至董事会任期届满或不能履职时终止[19] 其他架构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0]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20] - 公司设副总经理1至5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20]
景业智能: 景业智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2 12:26
公司章程修改提案 - 股东来建良持有公司5.48%股份,提议修改《公司章程》并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 - 修改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产生方式、董事会授权机制等条款 [1][4][5] - 临时提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1] 公司股权结构 - 公司由7名发起人共同设立,注册资本5280万股 [2][4] - 主要发起人包括杭州行之远控股(持股44.17%)、杭州一米投资(持股13.68%)、杭实资产(持股10%) [2][4] - 来建良个人持股8.63%,为第五大发起股东 [4] 董事会架构调整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4][5] - 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 [5] - 董事长职权包括主持股东会、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4] 公司治理机制 - 董事会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缩短通知时限 [5] - 董事会决议可采用电子通信方式进行表决 [5]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设1-5名 [5] 修改程序 - 章程修改需经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5] - 授权董事长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 - 最终修改内容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准 [5]
景业智能: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2 12:2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angzhou Boomy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1] - 公司成立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189714万元 [1] -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获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公开发行2060万股普通股,并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担任,需经董事会过半数决议通过 [2] -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 [110]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34][138]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48] - 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4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包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82]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18] - 公司设立时发行5280万股,由7名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 [20]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在上市后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0] 经营范围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智能机器人研发制造、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人工智能软件开发等 [4][5] - 经营宗旨为持续创新,为国家强大和产业发展提供可靠智能整体解决方案 [14]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117][119]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1] - 独立董事占比三分之一,具有特别职权如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131]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3名,由董事会聘任 [141]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144][145] - 高管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行政职务 [143]
景业智能: 景业智能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2 12:15
股东会临时提案 - 单独持有5 48%股份的股东来建良先生在2025年5月22日提出临时提案 提议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至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以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并减少参会成本 [1] - 临时提案已通过书面形式提交股东会召集人 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1] 股东会安排 - 现场会议将于2025年6月3日9点30分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乳泉路925号杭州景业智能科技园会议室召开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15-15:00 其中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开放时段为9:15-9:25 9:30-11:30 13:00-15:00 [2] - 股权登记日维持原定2025年5月26日不变 [3] 审议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 - 议案1已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审议通过 议案2相关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3] 信息披露 - 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23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25-041 [2] - 公司将在股东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3]
景业智能(688290)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22 11:48
公司基本信息 - 2022年3月4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60万股[2] - 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18.9714万元[2] - 发起设立时发行股份数为52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9] - 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0218.9714万股,均为普通股[11] 股东信息 - 杭州行之远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332.176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44.170%[9] - 杭州一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722.304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3.680%[9] - 杭州智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577.8432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0.944%[9] - 杭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28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0%[10] 股份限制与权益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32]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按规定召开临时股东会[3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5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7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3] - 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9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96]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12][114]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14][115] - 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8] -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6月3日施行[126]
景业智能(688290) - 景业智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5-22 11:47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单独持有公 司 5.48%股份的股东来建良先生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及股东参会成本,提请公司 董事会增加《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进行审议。上述临时提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对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 下: | 现行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 --- | --- | | |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 |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或 | |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