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股份(688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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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锐股份(688257) - 新锐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 则 第一章 总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 份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 | 第一节 董事 ...
新锐股份(688257) - 新锐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 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董事会应根据相关规定,及 时披 ...
新锐股份(688257) - 新锐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 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或者更换。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 职权。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各专 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第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
新锐股份(688257) - 新锐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 / 1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 对公司经营、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照规定程序报 送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公司和如下人员和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高级管 ...
新锐股份(688257) - 新锐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 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 ...
新锐股份(688257) - 新锐股份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 事人数之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集中投给一位董事候选人,也 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给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
新锐股份(688257) - 新锐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 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
新锐股份(688257) - 新锐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促 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 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 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下列基本规定: (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公司章程》 有关担保的规定; (二)遵循合法、审慎、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安全 ...
新锐股份(688257) - 新锐股份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 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 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 "《公司法》")以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 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 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按下列顺序分配公司税后 利润: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计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
新锐股份(688257) - 新锐股份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第一章 总 则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投资和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保证公司相应工作规范、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对外投资原则、决策程序、审批权限、工作程序、 投资管理、投资后评价等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所有由公司实际控 制的法人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司的投资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 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等法人治理制度的规定;符合政府监管部门及证 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 济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同时必须谨慎注意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