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股份(688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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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锐股份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1.65亿元,增长22.68%
智通财经· 2025-10-27 08:02
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7.89亿元,同比增长32.1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亿元,同比增长22.6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4亿元,同比增长35.90%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613元 [1]
新锐股份(688257) - 新锐股份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5-10-27 08:01
限制性股票授予 - 授予价格由7.82元/股调整为7.78元/股[2] - 2024年6月3日首次授予,9月23日授予预留部分[6] - 2025年3月14日第二次授予预留部分[6] 时间节点 - 2024年5月6 - 22日完成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审议及公示[2][3][5] - 2025年6月10日调整授予价格等,7月2日完成股份登记[7][8] 权益分派 - 2025年10月13日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每股派现0.03990元/股(含税)[9] 影响与认可 - 调整符合规定,对财务和经营无实质影响[13] - 审计委员会和律师同意授予价格调整[14][15]
新锐股份(688257) - 新锐股份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5-10-27 08:01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3年1月4日董事会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2023年1月30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 - 2024年4月24日审议首次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议案[10] - 2024年10月9日审议调整授予价格及二次预留首个归属期议案[11] - 2025年6月10日审议调整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议案[12] - 2025年10月27日董事会通过调整授予价格议案[2][13] 股份登记情况 - 2024年5月22日完成首次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股份登记[10] - 2024年11月7日完成二次预留部分首个归属期股份登记[11] - 2025年7月2日完成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份登记[12] 授予价格调整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前授予价格7.82元/股,调整后7.78元/股[2][13][15] 调整相关情况 - 本次调整无需股东会审议,符合规定,无实质财务影响[16][17] - 审计委员会同意调整,律师认为调整合规[18][19] 公告及报备文件 - 上网公告及报备文件含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等[20]
新锐股份(688257) - 新锐股份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5-10-27 08:01
激励计划 - 2023年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3][6] - 2024 - 2025年完成两个行权期行权[7][8] - 多次审议调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7][8] 利润分配 - 2025年半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990元(含税)[9]
新锐股份(688257) -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27 08:01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 励计划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调整相关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 百务所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 东 456 号新光天地 15F 电话:(0512) 69365188 传真:(0512) 69365288 邮编: 215028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调整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新锐合金 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锐股份")的委托,并根据新锐股 份与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担任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新锐股份(688257) - 新锐股份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08:01
审计制度设立 -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5] - 制度适用于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2] 审计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三人,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1] 内部审计部门 - 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7]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应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公开事务相关所有业务环节[11] - 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14]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7]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8] - 审计终结十五日内建立审计档案[23] - 可就特定行为部门和个人向董事会提处分建议[25] 审计人员 - 应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保持职业谨慎[8] - 董事会可对有特定行为的审计人员给予处分[29] 其他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等有关规定执行[28]
新锐股份(688257) - 新锐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08:01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董高不得转让股份[5] - 离职半年内董高不得转让股份[5] - 任职及届满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7] 增减持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董高不得增减持[7] - 季报、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董高不得增减持[7]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2日内申报信息[10] - 董高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日披露计划[10] - 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并公告[11] 其他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4] - 公司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15] - 时间为2025年10月[15]
新锐股份(688257) - 新锐股份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08:01
内部控制原则与要素 -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全面性等原则[3] -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内部控制要素包括内部环境等[4] 内部控制职责分工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5] - 经理层负责经营管理环节内控相关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5] - 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执行评价具体组织实施工作[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须建立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8]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应具备独立性等能力[8] 人力资源政策 - 公司制定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10] 风险评估与控制 - 公司开展风险评估,识别内外部风险,确定风险承受度[12] - 识别内部风险关注财务等因素,外部风险关注经济等因素[13] - 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方法分析排序风险[18] - 综合运用风险规避等策略控制风险[20] - 通过多种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内[17] - 对控股子公司制定控制政策及程序[19] - 制定关联交易等专项风险内控制度[20] 信息与沟通 - 公司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沟通[23]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外部信息报送使用管理制度[23] 内部监督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和计划[25] - 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自查,董事会披露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9]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30] - 时间为2025年10月[30]
新锐股份(688257.SH)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1.65亿元,增长22.68%
智通财经网· 2025-10-27 08:00
公司2025年三季度财务业绩 - 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7.89亿元,同比增长32.11% [1] - 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亿元,同比增长22.68% [1] - 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4亿元,同比增长35.90% [1] - 公司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6613元 [1]
新锐股份(688257)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08:00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根据《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报告期内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公司对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两项指标数据按照转增股本后的股本数进行了 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 3 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本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