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尔达(688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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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尔达(68825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子公司控制与管理 - 公司以多种方式控制子公司[2] - 通过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委派人员战略管理[6] - 推荐或委派人员原则上从公司职员产生,也可社招[9] 子公司经营规定 - 子公司经营遵守法规,依规划定目标,完成年度指标[9] - 对外投资遵循相关规定[11] - 交易事项按权限逐级审批[12] - 担保事项需事先报告并审批[12] 责任与财务制度 - 越权造成损失处分责任人并要求赔偿[12] - 遵守公司统一财务管理制度[14] - 每月10天内、年度30天内提供报表及报告[15] - 超预算开支半年最多调一次预算[17] 培训与资料备案 - 公司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财务人员培训[17] - 会议结束2个工作日内报送决议资料备案[22] 审计与信息披露 - 子公司配合审计,执行报告并递交整改结果[20] - 高管调离需离任审计[20] - 按要求报告重大信息,未公开前保密[22] 激励与考核 -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制订制度报备案[24] - 年度结束考核奖惩高管,公司可考核派出人员[24]
凯尔达(6882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根据《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章 职能部门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 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的具体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第五条 证券部具体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当董事会秘书 不能 ...
凯尔达(688255)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资金往来规范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资金[2] - 关联方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监督审查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5] - 内审部门核查评价经营活动和内控执行情况[6] - 注册会计师对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并出具说明[6] 责任与审批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0] - 资金往来需经决策机构审批并签订协议[10] - 财务支付前需审核并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12] 违规处理 - 对协助关联方侵占资产的董高人员给予处分,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14]
凯尔达(6882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等条件之一,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3][4]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等情况[6]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股东会选举决定[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2] - 提名后两交易日内公司填报信息报送材料[13] - 被证监会或上交所异议的被提名人不得参选独立董事,可参选董事[14] 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5]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5] - 辞职致人数少于三分之一或无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6] 履职与会议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专门会议提前3天通知,特殊情况即时通知[20]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0] - 半数以上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讨论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资料保存与报告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公司协助与保障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8] - 保证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9] - 会议通知及资料按时提供,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29]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30] - 聘请中介等费用公司承担[30]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3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0]
凯尔达(68825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 有特定处罚或谴责情况不得担任[4][5]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工作[7] - 配合上交所信息披露核查[15] 聘任与解聘 - 聘任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1] - 解聘需充分理由并向交易所报告[12] 其他规定 - 召开股东会提前通知并公告[14] - 违规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9]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办理移交[13]
凯尔达(68825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人[6]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8项,12 - 16项为日常关联交易[10][11] 审议与审批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决议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15][16] - 总经理审批与关联自然人成交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且不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16] 披露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外,还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0] 特殊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 公司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相关规定[18] 其他事项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向上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4] - 本制度所称“市值”是指交易前十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27]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 公司制度修改也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0]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凯尔达(6882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行为,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本制度 第六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前述人 员委托他人代行上述行为,视作本人所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直 接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包括可转换债券、股权激励计划 所发行的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等)。股东开立多个 ...
凯尔达(68825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 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部分条款适用于控股或参股本公司的股东。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中国证 监会对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凯尔达(688255) -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份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第二节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股东 ………………………………………………………………………………………………………………………………………………………………………………………………………………………………………………………………………………………………………… 5 第一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第二节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凯尔达(68825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保荐机构(如适用)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对合并 会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