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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元生物(688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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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元生物(688238)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14:46
投资分类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1年且可随时变现的投资,长期投资指除短期投资外的投资[2] 审议审批条件 -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投资事项需满足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项条件之一[6] -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投资事项需满足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项条件之一[9] - 总经理可直接审批的投资事项需满足交易资产总额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6项条件之一[10] 投资决策与实施 - 公司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衍生产品投资,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1] - 对外投资项目决策前需进行可行性研究,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14] - 实施对外投资项目需获授权批准文件及审批的预算方案等资料[15] -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预算调整需有权机构批准[15] - 已批准的对外投资项目由有权机构授权的单位或部门实施[15] - 对外投资项目应签合同或协议,经授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15] - 对外投资实施方案及变更需经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查批准[17] 投资管理 - 购入投资资产应尽快登记于公司名下[20] - 公司应至少每年一次书面报告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情况[21] - 处置对外投资需分析论证并经有权机构审批[21] - 转让对外投资可委托专门机构评估价格[28] 监督与披露 - 审计部门应建立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23] - 董事会跟踪投资项目,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24]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28]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8]
和元生物(68823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14:46
关联人及关联方认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6] - 交易前后12个月内符合关联人情形视同关联方[7] 关联交易审议金额标准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绝对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5] 关联交易授权情况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实施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不足30万元的关联交易[18]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实施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不足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或30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总经理非关联方)[18]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控股股东等提供需其反担保[15] 关联财务资助规定 - 一般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非控股股东等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且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除外[19]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规定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8]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出席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审议表决,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24] 违规处理 - 关联股东未披露或回避,关联事项决议无效需重新表决[24] - 违背规定董事及股东未回避,关联交易决议无效,交易实施且确认应履行,董事及股东对公司损失负责[25] 其他规定 - 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2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废止[28] - 拟进行须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可聘独立财务顾问[25] - 与关联人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18]
和元生物(68823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14:46
担保申请 - 被担保人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7] 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9] - 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董事会审批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0] 其他规定 - 担保展期作新的对外担保[16] - 被担保人到期15个交易日未偿债公司应披露[16]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18]
和元生物(68823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14:46
审计委员会 - 由不少于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6]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9] 审计部 - 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任免[6] - 至少每季度报告内审计划执行情况及问题,每年提交内控评价报告[11][16]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1] 内部控制 - 董事会对内控负责,重要制度需经审议通过[3] - 根据审计部资料出具内控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形成决议[25][26] 监督考核 -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28] - 对违规行为建议或报请处分追责[28][32]
和元生物(688238)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14:46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近36个月有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被提名[7]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11]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代行提名权[11] - 候选人应书面承诺接受提名[11] 任职后管理 - 获选后30日内向交易所报送文件更新资料[13]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13]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4]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5] - 审议事项考虑损益和风险等因素[20]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0]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0]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和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2][34]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5]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5]
和元生物(6882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14:4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制度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内容与对象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6][8]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7] 工作方式与要求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10] - 开展活动后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记录[11]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保证畅通[10] - 可通过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16] 说明会相关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含业绩等说明会[14] - 特定情形需召开说明会[21] - 会前公告说明会类型等内容[15] - 可在年报披露后等时间召开业绩说明会[17]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1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活动和日常事务[19] 人员与档案 - 工作人员需具备品行等素质[20] - 部门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等[20]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21] 制度生效与执行 - 制度与法律相悖按法律执行并修订[2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5]
和元生物(688238) -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6-11 14:46
董事会换届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2025年9月届满拟提前换届,第四届拟由9名董事组成[1] - 2025年6月10日通过换届选举议案,提名4非独立董事和4独立董事候选人[2] - 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自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3] 股东持股 - 潘讴东持股122,805,540股,比例18.92%,与多位股东为一致行动人[7] - 殷珊持股8,740,680股,占比1.35%,为潘讴东一致行动人[8] - 潘俊屹持股118,300股,占比0.02%,为潘讴东一致行动人[10] - 王富杰持股9,254,440股,占比1.43%[12] - 高国垒、郝玫、吴丹枫、侯绪超截至公告日未持股[14][16][18][20] 人员资质 - 吴丹枫在会计等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18]
和元生物(688238)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高国垒
2025-06-11 14:46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高国垒为和元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被提名人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9]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无直接或间接持股等限制情况[5]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无处罚、谴责等情况[7] - 被提名人兼任独董公司数量未超三家[7]
和元生物(688238)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侯绪超
2025-06-11 14: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1] - 参加上交所最近一期独董资格培训并取得证明[6]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4] - 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4]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之一的人员无独立性[5] 不良记录限制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6]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6] 兼任与任期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6]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承诺事项 - 任职后若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9]
和元生物(688238)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郝玫
2025-06-11 14:4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持有股份或亲属任职等情况影响独立性[2] 不良记录判定 - 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有不良记录[4]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其他要求 - 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证明[4] - 声明通过资格审查且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