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超卓航科(688237)
icon
搜索文档
超卓航科(688237) - 超卓航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30 11:45
会议相关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9 名董事全出席[2] - 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5 年 7 月 16 日下午 14 点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9] 激励与审计 -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 10,469 股,涉及 2 名激励对象[3] - 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制度修订 - 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修订 20 项公司治理制度,8 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8]
超卓航科: 超卓航科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3 12:15
限售股上市流通概况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流通总数为45,517,0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7984% [1] -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日,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1][13] -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东共9名,剩余限售股数量为0股 [1][13] 股本变化及承诺履行情况 - 自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2] - 所有9名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上市流通的情况 [11] -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12] 股东承诺细节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 [3][5][6][7] - 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5][7] - 股东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需在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减持要求 [3][6]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与中航证券确认限售股持有人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 [12]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市流通时间及数量符合股东承诺 [12][13] - 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13]
超卓航科: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3 12:01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公告发布于2025年6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提前超过15日满足法定要求 [2]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一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15:00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3]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523,834股 占总股本比例未披露 网络投票股东代表股份2,892,584股 占总股本3.2282% [3]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所有参会人员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3]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完全一致 未出现临时修改议案情形 [4] -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议案获高票通过 同意票占比98.3137% 中小股东反对票占比1.6863% 无弃权票 [4] - 另一项未披露具体名称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占比98.2550% 中小股东反对票占比1.7450% 无弃权票 [5] 法律程序合规性结论 - 律师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表决机制及决议效力完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5]
超卓航科(688237) - 超卓航科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5-06-23 11:16
股票发行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2,400,828股,2022年7月1日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89,603,310股[3] - 发行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1,619,5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983,806股[3] 限售股上市 - 本次上市流通股票为首发限售股份,上市股数45,517,039股,日期为2025年7月1日[2][23] -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东共9名,限售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7984%[3] 股东持股 - 李羿含等9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本次全部上市流通,各占一定总股本比例[23] 限售规定 - 控股股东等36个月内不转让首发前股份[6][8][12] - 上市后6个月股价条件触发,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6][8][12] - 锁定期届满后减持价格及转让比例有规定[7][9][10]
超卓航科(68823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06-23 11:16
上市情况 - 公司2022年7月1日在科创板上市,发行22,400,828股,发行后总股本89,603,310股[1] 限售股情况 - 2025年7月1日9名股东45,517,039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占比50.7984%[2][21][22] 股东限制 - 控股股东李光平、前董事李羿含、控股股东王春晓首发前股份36个月不转让,股价触发条件锁定期延长6个月[5][8][12] - 李光平、李羿含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任职年转让不超25%[6][9] - 李羿含作为核心技术人员,限售期满4年内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25%[10] 股东持股 - 李羿含、李光平、王春晓等持有限售股本次全部上市流通[23]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26]
超卓航科(688237)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06-23 11:16
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22,400,828股,发行后总股本89,603,310股[1] 限售股情况 - 45,517,039股限售股将于2025年7月1日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份50.7984%[2][22][23] - 9名限售股东的限售股本次全部上市流通,均为首发限售股[24][25] 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9名股东首发前股份锁定期36个月,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5][8][13][18] - 上市6个月内股价低于发行价,控股股东等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5][8] - 发行人重大违法触及退市标准,控股股东等在相关期间不减持[6][9] - 控股股东等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6][7][9] - 核心技术人员李羿含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上市时所持总数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10] - 违反承诺减持,出售股份收益归公司,损失及后果自担[7][12] 其他情况 -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1] - 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26]
超卓航科(688237) - 超卓航科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23 11: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6月23日在湖北襄阳召开[2] - 43人出席,所持表决权占54.8084%[2] - 9位董事全出席,3位监事出席2人[4] 议案表决情况 - 变更募投项目议案同意票比例99.8992%[5]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票比例99.8957%[5] - 5%以下股东变更募投项目议案同意票比例98.3137%[6] 其他 - 律师见证决议合法有效[7] - 公告2025年6月24日发布[9]
超卓航科(68823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6-23 11:01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发布股东大会通知,6月23日14:00现场会议召开,网络投票同日进行[4][5] 参会股东情况 - 现场6名股东及代理人代表45523834股,占比50.8060%[6] - 37名网络投票股东代表2892584股,占比3.2282%[6]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议案》同意48367643股,占比99.8992%[10] - 《关于将超募资金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48365943股,占比99.8957%[11]
超卓航科: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2 09:27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 - 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 [4][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859.30万元,分配总额将维持不变,若总股本变动则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5] - 回购专用账户内1,265,682股(占总股本1.41%)不参与利润分配,导致需进行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4][5] 回购股份情况 - 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通过董事会决议,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未披露具体下限),价格上限未披露,回购期限为3个月 [3][4] - 截至2024年5月17日,累计回购1,265,682股,占总股本1.41%,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计划在12个月后出售或注销未出售部分 [4] 除权除息计算 - 以2025年5月30日总股本89,603,310股为基准,扣除不参与分红的1,265,682股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88,337,628股 [5] - 根据前收盘价24.67元/股计算,实际除权参考价为24.33元/股(现金分红0.34元/股),虚拟除权参考价为24.3348元/股(虚拟分红0.3352元/股),两者差异仅0.0197%,影响极小 [5] 法律合规性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6][7]
超卓航科: 超卓航科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09:08
分红方案 - 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88,337,6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合计每股0.34元 [1][2] - 公司总股本为89,603,31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265,682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2] -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3352元/股,计算公式为(88,337,628×0.34)÷89,603,310 [3]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3352)÷1,因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 本次分红仅进行现金分红,不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2] 分红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日期未在公告中明确 [1][5] -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5]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实际税负根据持股期限为20%或10% [6][7]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解禁前股息红利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306元 [7]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306元 [8]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306元 [8]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0.34元 [9] 咨询方式 - 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710-3085204,供股东咨询权益分派事宜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