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路股份(688190)
搜索文档
云路股份(68819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02
投资者关系工作 - 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6] - 原则包括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11]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和相关机构[12] 沟通相关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13]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多种[14] 职责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负责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工作部门[17] - 主要职责有分析研究、沟通联络等[18] 信息披露 - 按法规履行义务,区分强制和自愿披露[26] - 自愿性披露应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20] - 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渠道[28] 投资者互动 - 在网站开设专栏并及时答复问题[29]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和传真并保证畅通[29] - 可安排参观沟通,接待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30][31] 其他安排 - 领导接受媒体采访需审核内容[32] - 做好股东会安排,为中小股东创造参会条件[34][35] - 定期报告后可举行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沟通[32] - 实施融资计划时可按规定举行路演[34] - 公告后至股东会前可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征询意见[3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39]
云路股份(6881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5 10: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 股东请求召开未获董事会同意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5日内发通知[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2]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具体方案[27]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1] - 公司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停牌[32]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合要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改正[32] - 董事等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改正或实施禁入[32]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6]
云路股份(6881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02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聘任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11]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4]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董事会解聘应具充分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2] -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履职重大错误、违法违规造成损失应解聘[12]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应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7] - 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交易所谴责批评者不得担任[9]
云路股份(6881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5 10:02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6]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提议需书面,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9][10]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发通知[12]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6] 会议出席与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董事委托出席有多项限制原则[20]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多种方式召开[21] 会议表决与决议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一般需过半数董事投赞成票[27] - 董事回避表决需遵循相关规定,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及决议有要求[28] 会议其他规则 - 董事会应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30]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有流程安排[31]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32]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制作纪要和决议[33][34]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6]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通报[37]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38]
云路股份(68819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02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与解聘决策流程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提交董事会,由股东会决定[4]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8] 审计业务人员任职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担任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7] - 承担首发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得超2年[7]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期限 - 连续聘任同一事务所原则上不超8年,因业务需可延至10年[9]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 - 公开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1] 改聘与解聘相关规定 - 四种情形应改聘事务所[13]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30日通知[13] - 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随意改聘[14] - 拟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辞聘相关规定 - 事务所主动辞聘应向股东会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不当情形[1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选聘过程,违规报董事会,责任人担责[17] - 关注多种变更事务所情形[17]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情况[17] - 关注拟聘任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事务所情况[17] - 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变动及成交价与基准价差异情况[17] - 关注事务所未按要求轮换审计人员情况[17] 审计费用规定 - 公司和事务所可依多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8]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披露信息[18]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20]
云路股份(688190) -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5 10:02
董事会授权 - 授权总经理审定固定资产投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7] - 授权总经理审定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下[8] - 授权总经理审定对外捐赠,单笔或累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 授权管理 - 总经理通过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决策审定授权事项[10] - 被授权人按规定行使职权并报告结果,报告需保密[11][12] - 董事会有权调整授权及监督决策执行[13]
云路股份(68819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5 10:02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6] 审批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低于公司对应指标10%时由总经理审批[10][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法人30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审议批准[11] -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低于公司净资产1%且绝对金额低于1000万元由总经理审议批准[11] 会议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三个月召开1次,特定情形5个工作日内召开[21] - 2名以上副总经理或董事提议时,总经理应召开会议[21] 总经理职责与约束 - 总经理不得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23] - 总经理离任前应接受审查并办理移交,签《保密协议》[25]
云路股份(688190) -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5 10:02
公司设立与上市 - 2021年11月16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6] - 公司以2018年4月30日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设立股份公司,9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为9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7]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设立时,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420万股,占比38.00%[17] - 李晓雨持股2498.40万股,占比27.76%[17] - 郭克云持股2493.00万股,占比27.70%[17] - 青岛多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450.00万股,占比5.00%[17] - 江志俊持股138.60万股,占比1.54%[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35]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7]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8]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42]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4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4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4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4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4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独立董事5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1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须报董事会事先审议[115] -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须报董事会事先审议[115]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11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6] 管理层与制度 - 公司设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39][142]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2]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6][158]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8]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7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74][175]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8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2]
云路股份(68819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02
担保审批 - 对外担保统一管理,经党组织、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2] - 为符合条件单位担保,不符但风险小的经特定程序通过也可[5] - 最高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按章程行使决策权[8] 担保要求 - 申请担保人需提供多项资信状况资料[5] - 特定情形或资料不充分不得担保[7] - 订立书面担保和反担保合同,责任人审查[10] 担保执行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员依决议签合同[11]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审批[11] - 财务等部门审查经办,妥善管理资料[12] 担保后续 - 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重大事项报董事会[12]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启动反担保追偿[13] 信息披露 - 按规定披露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15] - 特定情形及时披露,未公开前控制知情范围[16] 违规处理 - 违规责任人视情节处分、追责或要求赔偿[17]
云路股份(68819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02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等的法人或组织[7] - 关联自然人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8][9] 重大关联交易界定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为重大关联交易[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为重大关联交易[12] 关联交易定价 - 可参考政府定价等原则执行[10] - 定价方法有成本加成法等多种[11] 关联交易管理 - 任何一笔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并披露[10] - 关联人计划发生关联交易应书面报告并表明回避[13] - 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告知关联关系[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确认并报告关联人名单[13]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与关联法人符合条件的关联交易(除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与关联人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1%以上关联交易(除特定情况)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1] - 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审议披露[21]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1] - 首次发生应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审议[22] 特殊情况 - 四种关联交易可免按上交所规定履行相关义务[22]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