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光电(68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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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特光电(688150) -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2 14:04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1]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7]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0]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出现该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发言规则 - 每一位股东及代理人每次发言不超过五分钟,发言不超过两次[26]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8]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0] - 会议记录应记载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1]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具体方案[32]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33]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存在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但仅有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35]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做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过半数同意通过[44] - 股东会做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44] 规则生效与修订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并实施,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54]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等修改修订本规则,报股东会批准[55]
莱特光电(688150) -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2 14:04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董秘是执行人和联络人[3] - 应披露业务、技术、财务等重大信息,揭示风险和价值[7] - 筹划重大事项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7] 披露规则 - 可自愿披露信息,但要遵守原则[7] - 公告文稿应重点突出、逻辑清晰、语言浅白[9] - 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公司应披露[9] 申请事项 - 可申请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等信息[10] - 可申请调整适用信息披露要求[11] 停牌复牌 - 股票停牌和复牌应遵守规定[12] 内部责任 - 业务部门负责人等为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责任人[14] 审核流程 - 内刊等发布前需董秘审核,人员接受采访需其认可[16] - 定期报告草案高管编制后董秘审核,审计委事前审财务[17][18] - 董事会名义临时报告董事长审核签字,董秘审批后披露[19] 异常处理 - 重大信息未公告异常董秘应报告并公告[19] - 大股东重大事项当日书面通知公司,异常时书面报告并配合[19] 违规处理 - 相关义务人违规赔偿,内部人员违规董事会可处分[24] - 外部机构人员违规公司诉讼追责[24] - 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检查更正[24] 差错追究 -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分直接和领导责任并追究[27] - 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30] - 存在重大问题及时补充更正并公告原因影响[31,32]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临时公告披露[32] - 季度、半年度报告差错追究参照执行[32] 标准与制度 - 重大会计差错等标准董事会结合规定和实际确定[35]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34] - 规定不一致按后者执行并修改制度[3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需部门制订并批准[3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特殊处理 - 涉及董秘由董事长指定董事处理[31] - 处罚责任人前应听取意见保障权利[31]
莱特光电(688150) -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4-22 14:0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无相关处罚及谴责批评记录[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5]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任不超6年[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请解除职务[20]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20] - 辞职致比例低于1/3,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提名[20][2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3]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在相关委员会成员中占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8] 独立董事工作保障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3] - 公司提供必要条件、支持[33,35] - 2名以上认为资料问题可要求延期[34]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并披露[34] - 履职公司人员应配合[37,36] - 履职遇阻碍可报告上交所[37] - 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承担[37] 独立董事津贴与保险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修订经审议批准生效[40,4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2]
莱特光电(688150) -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2 14:0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40,243,759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2,437,585元[6] - 已发行股份数为40,243.7585万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8]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0]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处理[24]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4] - 股东请求撤销决议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37][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起诉[40][41] 重大事项审议 - 单笔或年度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对外捐赠需股东会批准[51]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61] 会议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2]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4] 董事相关 - 因特定犯罪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98]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0]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不应低于1/3,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12] 董事会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2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4]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14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3] 利润分配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7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7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71]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0]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股东会决议[19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8]
莱特光电(688150) -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4-22 13:32
股本与股份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0,243.7585万股,均为普通股[3]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除外)[11] 股东权益与限制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担保与交易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11]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除担保外)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2]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2] - 选举2名以上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候选人得票数达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以上,按得票多少决定人选[23] 董事相关 - 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11名调整为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1]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28] 财务与利润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务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4] 公司制度 - 公司计划修订《公司章程》,对应修订及制定若干治理制度,如《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9项制度[53] -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为新制定制度[54]
莱特光电(688150) -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5-04-22 13:31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28日[3]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5月6日14点00分[7] 股东提案 - 股东王亚龙直接持有49.52%股份,于2025年4月21日提出临时提案[4] - 临时提案包括两项议案[6]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系统为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为2025年5月6日[7] -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不同[8] 议案披露与分类 -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在2025年4月10日及23日披露[12] - 特别决议议案为第10、11项[14]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第5、6、8、9、10项[14]
莱特光电(688150)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2 13:15
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45亿元,同比增长27.03%[4][5]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7.42万元,同比增长39.90%[4][5]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06.78万元,同比增长49.78%[4]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57.66万元,同比增长22.51%[4]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5元/股,同比增长36.36%[4]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35%,较上年同期增加0.8个百分点[4]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1.8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8.4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52%[5]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144,898,495.88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114,068,353.51元,同比增长约27.03%[20]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74,224,529.38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69,313,067.24元,同比增长约7.09%[20] - 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60,874,165.21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43,511,586.05元,同比增长约39.89%[21] - 2025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15元/股,2024年第一季度为0.11元/股,同比增长约36.36%[22] - 2025年第一季度稀释每股收益0.15元/股,2024年第一季度为0.11元/股,同比增长约36.36%[22]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0,999,357.09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92,565,597.58元,同比增长约19.91%[24] - 2025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8,450,570.08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87,993,794.02元,同比增长约23.25%[24] - 2025年资产总计2,180,693,096.92元,2024年为2,118,081,195.61元,同比增长约2.95%[17] - 2025年负债合计333,699,204.60元,2024年为333,897,297.37元,同比下降约0.06%[18] - 2025年所有者权益合计1,846,993,892.32元,2024年为1,784,183,898.24元,同比增长约3.52%[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8342.27万元,上年同期为7005.6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57.66万元,上年同期为2250.93万元[2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5.35亿元,上年同期为9.96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1.12亿元,上年同期为6.71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4亿元,上年同期为3.25亿元[2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上年同期为3460.88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39.48万元,上年同期为2154.74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39.48万元,上年同期为1306.14万元[25][26]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 - 15.70万元,上年同期为9.51万元[2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50亿元,上年同期为3.61亿元[26]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82亿元,上年同期为1.99亿元[2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0.31亿元,上年同期为5.60亿元[26]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195.08万元,上年同期为1895.23万元[25]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613.00万元,上年同期为1147.11万元[2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603.63万元,上年同期为493.01万元[25] 研发投入情况 - 本报告期研发投入1377.67万元,同比减少3.20%,研发投入占比9.51%,较上年减少2.97个百分点[4] 业务线营收变化 - 报告期内公司OLED终端材料产品营收同比增长30.59%[6]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80.64万元[8]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567人[12] - 王亚龙持股数量为199,280,802股,持股比例为49.52%[12] - 西安麒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17,680,000股,持股比例为4.39%[12] 特定时间资产项目变化 - 2025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为1,038,773,110.09元,2024年12月31日为583,174,397.62元[15] - 2025年3月31日应收账款为180,852,613.02元,2024年12月31日为132,749,889.77元[15] - 2025年3月31日存货为92,746,905.40元,2024年12月31日为85,925,700.76元[16] - 2025年3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为1,319,357,419.09元,2024年12月31日为1,295,895,261.54元[16] - 2025年3月31日固定资产为651,465,029.13元,2024年12月31日为660,582,756.43元[16] - 2025年3月31日非流动资产合计为861,335,677.83元,2024年12月31日为822,185,934.07元[16]
莱特光电(68815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5-04-22 13: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 人")作为正在对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光电""公司" "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对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 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王家骥、刘纯钦 (三)现场检查人员 刘纯钦、鄢元波 (四)现场检查时间 2025 年 4 月 2 日、2025 年 4 月 17 日 (六)现场检查手段 1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 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财务管 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对 ...
莱特光电(68815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4-22 13:14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陕西莱 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光电"或"公司"或"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1、保荐人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 检查的工作要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与公司的日常沟通、现场回访等方式开展 持续督导工作,并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和 2025 年 4 月 17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 查。 4、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具体内容包括: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公 ...
莱特光电: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6087.42万元,同比增长39.90%
快讯· 2025-04-22 12:52
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1.45亿元,同比增长27.03% [1] - 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6087.42万元,同比增长39.9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