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68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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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特光学(68812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08 11: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近三年负责审计及签署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行政处罚[5]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0] 聘期与资料保存 - 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信息披露与选聘时间 - 应在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2]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2] 改聘与解聘 - 六种情况下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4] - 解聘或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4] 变更披露与监督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披露前任情况、审计意见、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15] - 审计委员会应对五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7]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遵守规则和规范[17] 违规处理与规则生效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股东会可解聘事务所[17] - 情节严重时,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有六种行为的事务所[18] - 本规则由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蓝特光学(68812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08 11:16
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终止需一个月内签新协议[6] 募投项目 - 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需重新论证[8]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0] - 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实施主体或仅变更地点,不视为改变用途,由董事会决议[16] - 变更后的应投资于主营业务,董事会需进行可行性分析[16] 资金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1]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1] - 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3]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13]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信息披露 - 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原项目情况、变更原因、新项目情况等[19] - 拟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转让原因、已使用资金、项目完工程度等[17] - 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投资计划情形需及时公告[19] 核查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1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1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0] 适用范围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适用本制度规定[21]
蓝特光学(68812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08 11:16
担保原则与对象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2] - 公司可对因业务需要的互保等四类单位提供担保[5] - 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等六种情况公司不得提供担保[6]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董事会权限与监督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公司担保情况,监督评估内控并与会计师沟通[16]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经营恶化等重大事项,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16]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履约等情况,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披露[16]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16]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报告董事会[18]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0] - 参与担保事宜部门和责任人需及时报告并提供披露资料[20] - 公司应控制担保信息知情范围,知情人有保密义务[20]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公司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改正并追究责任[22] - 本制度由股东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25]
蓝特光学(68812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9-08 11:16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6] 不分配利润情况 - 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三种情况之一,或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或经营现金流净额为负时可不分配[8] 现金分红比例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0]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最低占80%[10]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最低占40%[10]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最低占20%[10] 审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半数以上董事同意[13] - 股东会审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3] - 调整政策议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会,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蓝特光学(68812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08 11:16
信息披露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和关联人承担信息报告义务[3] - 公司和义务人应披露影响股价或投资决策事项[4] - 公司和义务人应及时依法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信息[4] - 董事、高管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4] 信息披露范围 - 境外披露信息应同时在境内披露[5] - 未达披露标准但可能影响股价信息应及时披露[6] - 其他媒体披露信息时间不得早于指定平台[7] - 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文本,中外文歧义以中文为准[9] 定期报告要求 - 年度报告4个月内、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16] - 年度和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6][17]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审计报告至少两名注会签字[17]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8]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9]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意见,董事会作专项说明[19] 临时报告规定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重大事件立即披露[22]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达10%以上需及时披露[31] - 交易产生利润等占比达10%以上且超一定金额需披露[31] 审批事项 - 单笔财务资助等超净资产10%提交股东会审议[32][33]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提交股东会审议[32] 日常经营交易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等占比达50%以上且超一定金额需披露[34]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经特定程序并披露[3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比达0.1%以上且超300万元需处理[35] 股份变动 - 董高核人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公告[41] - 董高人员定期报告个人及亲属持股买卖情况[41] 股东情况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3]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3] 信息保存 - 公司董高相关人员信息披露文件保存10年[46][47] 信息披露渠道 - 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信息[49] - 定期报告载于指定报纸和上交所指定网站[49] 信息保密 - 各部门和子公司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49] - 与外界沟通不提供内幕信息[4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知晓人对重大信息保密[51] - 董事会信息公开前控制知情者范围[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保密[51] - 聘请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51] 违规处罚 - 违反制度擅自公开重大信息人员被处罚追责[52]
蓝特光学(68812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08 11:16
关联交易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为关联人[4][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规定金额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人交易超规定金额需股东会审议并提供报告[12] 关联交易特殊情况 - 向关联人买资产溢价超100%需说明原因[11] - 为关联人担保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3]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除外[13]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关联人单方面增资或减资应及时披露[8]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应区分情况,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9][10][14] - 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金额[14]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方应回避[14]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4]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披露[15] 制度相关 - 明确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联董事和股东情形[18][19]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9]
蓝特光学(68812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08 11:16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2]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13]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15] 会议出席与表决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一名董事接受委托代出席不超两名董事[20]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25] 决议通过 - 除特殊情形,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7] - 关联交易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8]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且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并披露[28] - 会议记录需签名保存不少于十年[30]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人员保密[32] - 决议或提请股东会或交总经理执行[34] - 董事长督促落实检查通报[34] - 规则经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8][39]
蓝特光学(68812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08 11: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有违法违规等特定情形的候选人不得被提名[10] - 连续任职六年特定时间内不得被提名[11] - 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1]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12]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3] - 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4]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2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4] - 比例不符或辞职等情况应60日内完成补选[15] 独立董事会议 - 专门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22] - 特定情况7日内签发通知,会前5日书面送达[22][24] - 每名独立董事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托[24] - 会议需二名以上独立董事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24] - 无关联会议相关出席和决议要求[25] - 无关联独立董事人数不足应提交董事会审议[26]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8]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 - 公司及时提供会议通知和资料并保存[34] - 履职涉及信息应及时披露[35]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51] - 公司给予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52] - 履职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52]
蓝特光学(688127)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08 11: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319.24万元[4] - 已发行股份数为40319.24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5]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6]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7]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7]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7]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反规定,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天内提出相关诉求[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相关方诉讼或直接诉讼[8][9] - 监事会、董事会等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等情况,股东可自行诉讼[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公司特定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会议召集与提案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2] - 独立董事、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相关规定[12][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2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1]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担任董事1名[2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5] 利润分配与投资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32]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2]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33]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特定标准属重大投资计划[33]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8]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38] - 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时间规定[3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9]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除部分条款修订外其他无实质性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1] - 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共涉及30项制度[42][43]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1项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2][4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等19项制度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生效[43]
蓝特光学(68812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5-09-08 11: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24日14点召开[3] - 会议地点在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9月24日[3]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月24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 [6]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月24日9:15 - 15:00 [6]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7日[13] - 会议登记时间为9月18日9:00 - 12:00、13:00 - 17:00 [13] - 会议登记地点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公司董秘办[13] 其他信息 - 议案2025年9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报》披露[8] - 公司联系人电话为0573 - 83382807,邮箱为IR@lante.com.cn [15] 新策略 - 公司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2] - 公司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2] - 公司提出增选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