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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易微(688045) -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15 12:33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司 提供担保,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原则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按本办法提供的任何对外担保行为,必须按照《公司章程》的授 权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决定。 第五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 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 ...
必易微(688045) -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5 12:33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必易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评 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 第四条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理 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增 ...
必易微(688045) -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12:33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法律以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作为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会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 越权形成决议。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1 深圳市必 ...
必易微(688045) -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15 12:33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 司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与他人组建合资公司方式建设时,该合资公 ...
必易微(688045) - 必易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2025-08-15 12:31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9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26.23 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5.15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95,201.5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123.7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077.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54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的商 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必易微(688045) - 必易微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新增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15 12:3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修订《公司章程》多项条款,涉及制定依据、法定代表人、股份财务资助、收购股份情形等[4][5] 股份相关规定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20%或30%[6]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任职、离职等不同阶段股份转让有相应限制[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撤销及诉讼等权利[7][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报告和披露信息[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多项超一定比例的事项[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12] 股东大会召开相关 - 多种情形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等提议有相应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12][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14]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14]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董事任职与责任 - 部分犯罪被判刑等情形人员不得担任董事,董事有忠实和保密等义务[21][2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有独立性要求[2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设立审计等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6][27] - 董事长接到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28] 利润分配 -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31]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1]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有通知债权人、公告等程序要求[3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7] 其他 - 公司拟修订26项管理制度,8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新增《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42][43][44]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0]
必易微(688045) - 必易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5-08-15 12:31
融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726.23万股A股,发行价55.15元/股,募资95201.58万元,净额86077.79万元[2][3]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含电源管理等芯片开发及研发中心建设,投资65251.50万元[5]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节余资金补流[5] 资金投入 - 2025年8月15日同意向必易微上海出资5000万并提供不超3000万无息借款[2][7][11] - 必易微上海5月21日成立,公司100%控股,注册资本5000万元[8] - 出资和借款用于电源管理芯片项目[9]
必易微(688045) - 必易微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15 12:31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9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26.23 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5.15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95,201.5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 ...
必易微(688045) - 必易微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15 12: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5日14点30分在深圳公司培训室召开[3] - 网络投票9月5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3][5] 审议议案 - 本次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章程等议案[7] - 议案已在8月15日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披露[8] 议案特殊规定 - 特别决议议案为1、3、4、5[9]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为3、4、5[9]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为3、4、5[9]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日,股票代码688045[12] - 登记时间9月3日,地点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5] 其他 - 会议联系人高雷,电话0755 - 82042719,邮箱ir@kiwiinst.com[16] - 公司有《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21] - 公司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项[21]
必易微(688045) - 必易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5 12:30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2] 议案表决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3票同意通过[4]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3票同意通过[7] - 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并开立专户议案3票同意通过[9] -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借款实施募投项目议案3票同意通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