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环科技(688031)
搜索文档
星环科技(68803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5-29 08:3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聘请议案[7]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与监督[5] 选聘相关细则 - 方式有竞争性谈判等多种[8] - 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等多步[9] - 聘期一年可续聘[10] 人员与期限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五年后禁入五年[10] - 文件保存至少十年[19] 解聘与改聘 - 解聘提前二十天通知,辞聘说明公司情况[12] - 改聘需审计委员会审核,年报审计期一般不改[1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星环科技(688031) - 公司章程
2025-05-29 08:31
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3021.06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112.9516万元,股份总数12112.9516万股,每股面值1元[7][20][21] 股东持股 - 林芝利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59.2676万股,持股比例12.5052%[18] - 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25.0227万股,持股比例1.4760%[18]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持股57.0841万股,持股比例0.6739%[18] - 金华扬航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0.9802万股,持股比例1.6644%[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1]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23][25]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六种情形除外,收购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26][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特定六种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7][7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117][125]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0][12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9]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工作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17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和解聘[175]
星环科技(68803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5-29 08:31
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工作、完善治理、保护投资者权益[3] - 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73] 工作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6]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等[9]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直接负责人,董事长是第一负责人[10]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及人员培训,职责包括信息沟通等[10][11] 沟通方式 - 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注重互联网,可建立重大事项沟通机制[14] - 可通过现场或网络交流会等沟通,在网站设专栏披露信息[15][17] 活动安排 - 定期报告结束后可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22][25] - 存在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度报告披露后开说明会[24][41] 信息管理 - 不得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不向分析师等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28][51] - 出资委托分析师发表报告应注明委托,不得引用或分发分析报告[53][54] 其他规定 - 未经授权和培训人员不得从事投资者关系活动[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尽量避免活动,结束后报送文件[41][44] - 聘用顾问以现金支付报酬,未披露重大信息不接受媒体采访[50][57]
星环科技(68803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5-29 08:31
对外投资审批 - 六种达到10%标准情况的对外投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六种达到50%标准情况的对外投资需董事会组织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8][9] - 未达第八条规定标准的对外投资由董事长审批[10] 财务资助审议 - 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最近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 财务报告与评估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标准,需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19]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19] - 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日距审计报告使用日不得超6个月[19] - 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评估报告使用日不得超1年[19] 其他规定 - 公司短期投资由投资分析人员编报年度计划,按规模大小经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批准[14] - 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17] - 公司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32] - 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24] - 公司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40] - 制度术语含义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40]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4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等规定执行[40]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40] - 制度与日后颁布的法律等相抵触时需修订并报股东会审议[40] - 制度修订由董事会提出草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为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41] - 财报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五月[41]
星环科技(68803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5-29 08:31
董事选举规则 - 累积投票制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议案[3]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5] - 股东会表决时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应选董事人数[8] -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9] - 董事候选人得票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2]
星环科技(68803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29 08:31
重大交易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4][25]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5] -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47]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56]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44]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4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48]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6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情况、表决方式、提案表决结果等内容[6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9] - 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60]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0]
星环科技(688031)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5-29 08:31
资金占用管理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6] - 公司不得为大股东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7] 关联交易与检查 - 公司与大股东关联交易须依规决策实施[7] - 财务部定期检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9] 大股东侵占处理 - 董事会要求大股东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9] - 经规定程序可冻结大股东股份[9] 监督与审计 - 过半数独立董事等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9]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大股东占用资金专项说明[12] 违规责任追究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12] - 公司违规致投资者损失,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12]
星环科技(68803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5-29 08:31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的子公司[3] - 绝对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超50%但低于100%的子公司[3] - 相对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超30%(含)但低于50%(含)且为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3]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应于每年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书面年度述职报告[14] - 子公司应定期向公司报送季度或月度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等[16] - 子公司会计事项按公司会计政策执行[16] - 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出借资金等[16] - 子公司购置或处置固定资产须事先向公司请示[16]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审计监督[18] - 子公司对外投资和投资理财活动须经公司批准[24][28] -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经营等事项[26] - 子公司审议重大事项前需向公司汇报获批后才可审议[26] - 子公司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并履行审批义务[26] 子公司信息披露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需指定证券事务负责人[27] - 子公司应制定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7] 子公司投资变动 - 子公司投资变动包括经营终止等情形[28][29] - 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需尽职调查并报审批[29] 子公司考核 - 子公司需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年度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并奖惩[31] - 子公司董监高失职公司有权要求处罚并担责[31] 制度适用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实施[32][33]
星环科技(68803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5-29 08:31
审计部设置 - 公司设审计部,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执行机构[9] - 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一人,设专职负责人一名[9] -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0] - 年初提交本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年末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5] - 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7] - 审计项目分经常性和专项审计,经常性为季度、年度审计[15] - 审计需拟定方案、签发通知书、编制方案、实施审计等[18] 内部控制相关 - 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1] - 公司据审计部报告及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1] - 审计部负责人安排内部控制后续审查并纳入计划[22] - 审查和评价范围含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内控制度[23] - 审计部督促整改内控缺陷并进行后续审查[23]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认为内控有问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4] - 审计委员会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2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8]
星环科技(6880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5-29 08:31
董高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届满前离职及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10][16]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可转让股份计算 - 以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计入当年,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11]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2] - 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为次年计算基数[12] 董高操作规范 - 新任董高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4] - 买卖股票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无不当才可操作[14]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披露减持计划[14] 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披露[18] - 披露内容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18] - 披露内容包括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及原因[21] - 披露内容包括变动后持股数量[21] 董高责任与制度执行 - 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20] - 买卖公司股份应遵守相关规定[20] - 违反制度公司将视情节处分并报监管机构[20]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