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60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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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09 13:28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6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42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4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47 | | 第十二章 | 附则 47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四月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 ...
李子园: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09 13:28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或"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67),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 荐机构")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公司 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东方投行对李子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检查。检查的具体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39 号"《关于核准浙江 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09 13:28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做 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中 汇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用 一、资质条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年 12月 19日,是一家全 国性的注重专业品质和具有深厚文化积淀的大型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在北京、 上海、深圳、杭州、成都、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济南、广州、长春、重庆、 合肥、武汉、海口、青岛、西安、香港、洛杉矶等重要的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 能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资本市场、审计、内部控制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注 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 人余强。 外国用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中汇所共有合伙人 10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701 人,其中282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 姓名 | 人员 ...
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竞红
2024-04-09 13:28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陆竞红) 作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股东大会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陆竞红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2 月 出生,副教授,注册会计师。2000 年 ...
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报告
2024-04-09 13:28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报告 浙江李子F 经核查独立董事陆竞红先生、曹健先生、裘娟萍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浙江李 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陆竞红先 生、曹健先生、裘娟萍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李子园: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报告
2024-04-08 08:19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或"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67),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 荐机构")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公司 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方投行作为正在履 行李子园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 期")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四)现场检查人员 盛佳玉、邵荻帆、金函辉 一、本次检查的现场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盛佳玉、邵荻帆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3 月 28 日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访谈; 2、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
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散暨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03 09:13
| 证券代码:605337 | 证券简称:李子园 | 公告编号:2024-019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4 |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散暨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非交易过户事宜所致,不 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38,506,398 股,合计减少 3,134,040 股,所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61.26%减少至 60.47%(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股本总数持续变化,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 中的持股比例根据公司 2024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394,432,143 股计算得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但公司控股 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范围和权益发生相应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的相关手 ...
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4-04-01 10:08
| 证券代码:605337 | 证券简称:李子园 | 公告编号:2024-017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4 |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转股情况: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李子转债")自 2023 年 12 月 28 日起开始转股,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累计共有人民币 34,000 元"李子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 累计转股股数为 1,743 股,占"李子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0.0004%。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尚未转股的"李子转债" 金额为人民币 599,966,000 元,占"李子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99.9943%。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期间,共有人 民币 2, ...
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2024-04-01 1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3 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762,96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49%(因公司"李子转债"处于转股期,总股本持续变化,截至 2024 年 3 月底,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94,432,143 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6.02 元/股,最低价为 13.62 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09,383,478.77 元(不含印花税、佣 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的要求。 | 证券代码:605337 | 证券简称:李子园 | 公告编号:2024-018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4 |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