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60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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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1-11 07:54
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4-002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 持股数量 | 持股 | 本次质押 前累计质 | 本次质押 后累计质 | 占其所 | 占公司 | 已质押股份情况(股) 已质押股 | 已质押股 | 未质押股份情况(股) 未质押股份 | 未质押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 | 比例 | 押数量 | 押数量 | 持股份 | 总股本 | | | | | | | | | | | 比例 | 比例 | 份中限售 | 份中冻结 | 中限售股份 | 份中冻结 | | | | | (股) | (股) | | | 股份数量 | 股份数量 | 数量 | 股份数量 | | 钱俊冬 | 17,685,219 | 11.97% | 5,241,362 | 5,241,362 | 29.64% | 3.55% | 0 | 0 | 0 | 0 | | 崔 蕾 | ...
三人行:关于股东已质押股份延期购回的公告
2024-01-05 07:54
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4-001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已质押股份延期购回的公告 1、本次股份质押延期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崔蕾持有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7,011,5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4%;本次办理已质押股份延期购回前,累计质押股份 数量为 2,413,862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 34.4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3%。 本次崔蕾女士将之前已质押的 2,413,862 股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不 涉及新增股份质押。本次办理已质押股份延期购回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2,413,862 股不变,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 34.4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3%。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接到股东崔蕾通知,获悉其将部分已质押股份办理 了延期购回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 | 是否为 | 本次质押 | 是否为 | 是否 | 原质押 ...
三人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28 09:48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在股东大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 事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参与表决,但必 须单独出具声明;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 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指引》") ...
三人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8 09:48
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3-076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4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4,382,914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57.098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俊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 号致真大厦 C 座 12 层第一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 ...
三人行: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8 09:48
董事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3]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负责相关会议筹备等事宜[15] 董事会职责 - 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4] - 处理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但未超30%的单项融资等情况[7] - 处理用于抵押的财产或所有者权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但未超70%的财产抵押或质押[9]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 专门委员会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不少于3名董事,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8] - 战略委员会成员3名,至少1名独立董事[21] - 提名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占多数[22]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1名专业会计人士[2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23]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应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33] -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通过特定方式提交书面提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会议[3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2,48] 其他 - 三人行传媒集团董事会时间为2023年12月[63]
三人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12-28 09:48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的 1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58 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及 2023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 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258 股(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后)限制性股票 ...
三人行: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09:48
会议安排 - 2023年12月12日决定12月2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8] - 12月13日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8] 股东大会情况 - 12月28日现场召开,由董事长主持[9]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4名,代表84,382,914股,占比57.10%[10] - 审议通过6项议案,程序和结果合规[15][16]
三人行: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28 09:48
公司基本信息 - 2020年3月31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26.67万股,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78.5569万元[7] - 2014年9月30日经审计确认的净资产值35402970.96元,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3500万元,共计3500万股[17] 股东信息 - 钱俊冬认购股份601.65万股,持股比例17.19%,2014年12月2日出资[19] - 崔蕾认购股份261.10万股,持股比例7.46%,2014年12月2日出资[19] - 西安多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371.30万股,持股比例39.18%,2014年12月2日出资[19] - 西安众行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认购股份618.45万股,持股比例17.67%,2014年12月2日出资[19] - 合肥讯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57.50万股,持股比例4.50%,2014年12月2日出资[19] - 北京睿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股份350.00万股,持股比例10.00%,2014年12月2日出资[19] - 范兴红认购股份140.00万股,持股比例4.00%,2014年12月2日出资[20]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股东大会审议交易额达标准的事项: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超50%且有绝对金额要求[43]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被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4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7]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7]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7]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5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41]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3] -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或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10%[145]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41] - 本章程自2025年12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7][189]
三人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8 09:48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 ...
三人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8 09: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1/3以上应为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特定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近36个月内受处罚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职务变动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依据[12] - 特定情形下60日内完成补选[12][14] - 连续两次未参会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3] 独立董事职权与工作要求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会议资料与制度规定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5] - 会前3日提供会议相关资料[25] -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