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603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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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向标 | 继峰股份(603997)2025年三季度已披露持股减少机构超10家
新浪财经· 2025-10-31 02:29
机构持股概况 - 截至2025年10月30日,共有30个机构投资者持有继峰股份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达6.1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4% [1] - 前十大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为44.21%,相较于上一季度,该比例下跌了0.64个百分点 [1] 公募基金持仓变动 - 本期较上一季度持股增加的公募基金共计2个,持股增加占比小幅上涨 [2] - 本期较上一季度持股减少的公募基金共计14个,持股减少占比达1.42% [2] - 本期较上一季度新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6个 [2] - 本期较上一季度未再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239个 [2]
继峰股份(603997.SH):2025年三季报净利润为2.51亿元
新浪财经· 2025-10-31 02:04
公司2025年三季度财务表现 - 营业总收入为161.31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7.75亿元,同比下降4.58% [1] - 归母净利润为2.51亿元 [1]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为7.60亿元 [1] - 摊薄每股收益为0.20元,在已披露同业公司中排名第163 [3] 公司盈利能力指标 - 毛利率为15.72%,在已披露同业公司中排名第183 [3] - ROE(净资产收益率)为4.88%,在已披露同业公司中排名第151 [3] 公司资产与运营效率 - 资产负债率为75.63%,较去年同期增加0.82个百分点,在已披露同业公司中排名第247 [3] - 总资产周转率为0.76次,较去年同期减少0.13次,同比下降15.06% [3] - 存货周转率为7.72次,较去年同期减少0.55次,同比下降6.70% [3] 公司股权结构 - 股东户数为1.91万户 [3] - 前十大股东持股数量为7.42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8.50% [3] - 第一大股东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1.2% [3]
继峰股份的前世今生:2025年三季度营收161.31亿行业第四,净利润2.51亿排名第十三
新浪证券· 2025-10-30 11:45
公司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1日,于2015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汽车座椅及内饰供应商,拥有全产业链优势 [1] - 主营业务为汽车内饰件及其系统、乘用车座椅以及车辆悬挂驾驶座椅和乘客座椅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1] 经营业绩 - 2025年三季度营业收入达161.31亿元,在41家行业公司中排名第四,高于行业平均数73.44亿元和中位数17.14亿元 [2] - 当期净利润为2.51亿元,行业排名13/41,低于行业平均数4.88亿元,但高于行业中位数1.2亿元 [2] - 主营业务构成中,GrammerAG集团分部收入76.01亿元占比72.24%,继峰分部收入31.04亿元占比29.49% [2] 财务指标 - 2025年三季度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5.63%,高于去年同期的74.81%,且高于行业平均的42.48% [3] - 2025年三季度毛利率为15.72%,较去年同期的14.37%有所提升,但低于行业平均的22.52% [3] 管理层与股权 - 董事长王义平2024年薪酬为155.37万元,较2023年的155.06万元增加0.31万元 [4] - 总经理冯巅2024年薪酬为124.93万元,较2023年的125.33万元减少0.4万元 [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A股股东户数为1.91万,较上期增加29.21% [5] - 户均持有流通A股数量为6.63万,较上期减少22.60% [5] 机构持股变动 - 十大流通股东中,富国天惠成长混合(LOF)A/B(161005)位居第五,持股2585.89万股,相比上期减少414.11万股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新进第六大流通股东,持股2229.49万股 [5] - 兴全合润混合A(163406)退出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5] 券商预测与业务亮点 - 浙商证券预计公司2025-2027年营收分别为241、285、324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8%/18%/14% [6] - 浙商证券预计公司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2、9.2、12.6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 - /75%/37% [6] - 2025年上半年乘用车座椅营收同比高增121%,带动继峰分部营收增长 [6] - 截至2025年7月31日,累计乘用车座椅在手项目定点达24个,生命周期总销售额达959.4亿元 [6] - 申万宏源指出,随着下半年领克、极氪等车型量产上量,座椅业务规模效应将带动其快速扭亏 [6]
继峰股份(603997.SH)前三季度净利润2.51亿元
格隆汇APP· 2025-10-30 10:45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61.31亿元,同比下降4.58%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51亿元,实现扭亏为盈,上年同期为亏损5.32亿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元 [1]
继峰股份(603997) -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主持工作[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关联议题处理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过半数通过[14] - 无关联出席不足半数提交董事会审议[14]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5] - 工作细则自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8][19]
继峰股份(603997) -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委员提名与会议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1]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决议规则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关联议题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3] 特殊情况处理 - 无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提交董事会[13]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16]
继峰股份(603997) -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4] - 聘任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材料[5] 董事会秘书解聘 - 出现不得任职等情况1个月内解聘[5] 职责代行与履职 - 空缺先由董事长代行,超3个月6个月内完成聘任[6] - 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8][9] 其他规定 - 重大会议告知列席并提供资料[10] - 签订保密协议并持续履行义务[10] - 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0]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3]
继峰股份(603997) -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2]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及通过决议,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13]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4] - “以上”含本数,“过”“不足”不含[1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
继峰股份(603997) -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内选举[6]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5]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时可随时召开[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其他职责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3] - 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4] 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0] - 工作细则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3][24]
继峰股份(603997) -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2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5]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4][5] - 办理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7][8] 登记与保存 - 登记多项事项,材料保存十年[9] - 报告期内登记材料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9] 惩戒措施 - 不符合规定的暂缓、豁免行为惩戒相关人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