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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金股份(60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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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金股份(60399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09:31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所议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6] - 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专门会议讨论[4]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讨论[5] 会议组织与召开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9] - 提前2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9]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 会议形式与举行条件 - 可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9] - 需全部独立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9] 会议记录与细则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9]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2]
甬金股份(603995)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09:31
期货交易原则 - 目的是对原材料和产品套期保值,稳定价格[3] - 资金源自自有资金,持仓量原则不超现货需求或销量[4] - 应在场内市场,品种限于生产经营相关[6] 决策与管理架构 - 董事会是主要决策机构[8] - 领导小组由总经理等组成,总经理任组长[8] - 交易小组负责执行操作[10] - 结算小组负责资金管理等[12] - 风控小组负责拟订风险管理办法[12] 额度与审议 - 对未来12个月套期保值交易范围等合理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5]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等满足条件需股东会审议[15] 交易与核算流程 - 交易员交易结束1个交易日内获取日账单并传递[19] - 交易员交易结束1个交易日内向结算和风控小组报告[19] - 会计核算员每月末与交易员核对保证金余额[19] 报告与披露 - 风控小组每季终了十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提交报告[26] - 业务档案至少保存15年[29] -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31] - 期货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满足条件及时披露[31] - 出现亏损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31]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4]
甬金股份(60399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09:3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大股东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等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11]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5] - 首次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7] 保密与责任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19] - 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将处罚或追责[2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甬金股份(60399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09:31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 - 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任期与会议 - 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7] - 定期会议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百二十日内召开[17] 会议通知与召开条件 - 定期会议提前五至十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二天通知[18] - 定期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决议与档案保管 - 所有决议须经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9] - 会议记录、决议作为公司档案保管十年[20]
甬金股份(603995)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订)
2025-08-14 09:31
舆情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2]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4] - 证券投资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5]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7][9] - 一般舆情由组长和董秘灵活处置[11] - 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部署控范围[12] 其他规定 - 内部人员和关联人负有保密义务[1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解释[18]
甬金股份(603995)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14 09:31
责任范围 - 制度适用责任人包括董事、高管、控股股东等[3] - 董事长等对年报披露和财报承担主要责任[7] 责任追究 - 业绩预告与年报等数据差异大且无合理解释应追责[6] - 出现重大差错审计部调查并拟定措施,经审议提请审核[9] - 追究方式有责令改正、内部通报批评等[18] 处理情形 - 情节恶劣从重或加重处理[14]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从轻、减轻或免处理[19] 结果应用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5] 问题处理 - 年报披露有重大问题及时补充更正并披露相关情况[17]
甬金股份(6039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09:31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3] 报告披露时间与内容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5]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6] 信息披露文件分类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告等)[11][12]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5] - 独立董事负责监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5] 培训与组织工作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培训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6] 需披露的重要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23]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5] 临时报告披露要求 - 首次披露临时报告按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告,不符合要求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承诺2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27]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9] - 中期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9]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1]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4] 子公司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6] 信息报送要求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等会议,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文件报公司董事会秘书[3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42] 信息编制与审核 - 临时公告文稿由证券事务职能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34] - 定期报告草案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5]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办理信息对外公布事宜[40] 信息保密与报告 - 公司相关人员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7] - 重大情形或事件发生时,责任人应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49]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档案应包含姓名等内容[52][54]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除填档案外还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在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55] 档案管理与责任 - 公司证券事务职能部门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档案管理,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56][59] 信息披露责任追究 - 董高应对信息披露负责,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可处分并索赔[62][63] 其他要求 - 公司应按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65] - 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65][66]
甬金股份(60399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订)
2025-08-14 09:31
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3][4] 申请流程 - 申请需提交书面申请含多材料,经董秘审核报董事长审批[7][8] 保密责任 -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应履行保密义务,防止泄密[10] - 知情人承诺遵守制度、保密、不非法获利等[20] 后续处理 - 特定情形、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违规追责[4][10][11]
甬金股份(60399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09:31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获悉重大信息需向董事会和董秘报告[3] - 重大交易多条件触发需报告,如资产总额等[8] - 关联交易金额达标需报告[11] - 重大诉讼仲裁金额达标需报告[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状况变化超30%需报告[14]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属重大事件[16]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事件[16]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9] - 内部信息披露单位向证券事务办公室报告信息[19] - 联络人整理资料经第一责任人审阅后送办公室[22] - 董秘分析判断上报信息,起草披露文件初稿[23] - 需审议事项董秘协调准备议案并开会后披露[24]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6] 责任与制度 - 未履行报告义务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7]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日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30][31]
甬金股份(6039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09:31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7]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形成审议意见并提建议,董事会方可审议[11]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4] 内部审计监督 - 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4]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5] - 内部审计机构发现重大问题或线索应立即直接报告[15]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15] 股东会会议相关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21] - 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1] 股东诉讼相关 - 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向法院诉讼[22] - 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诉讼,或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2] 报告披露相关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应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23] - 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含履职、职权行使、会议召开情况[23] 其他规定 - 履职与董事会分歧无法解决,可在履职报告说明问题、意见和措施[24] - 工作经费列入公司预算,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成员应加强法律、会计和监管政策学习培训[27]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9]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9] - 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0] - 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31] - 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31] -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