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顺(60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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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603922)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少波)
2025-04-29 16:37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6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叶少波出席6次[3] - 2024年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叶少波出席1次[4] - 2024年召开4次股东大会,叶少波知悉相关情况[4] - 2024年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叶少波出席4次[5] 资金与审计 - 2024年自查发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已收回本息[7] - 2024年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续聘[7]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以128,000,000股为基数派现2,560,000元,转增51,200,000股[9] - 2024年7月9日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工作[9] 其他 - 2024年度信息披露合规[10] - 叶少波将继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11]
金鸿顺(603922)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树楠)
2025-04-29 16:37
会议召开 - 2024年召开6次董事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4次股东大会[3][4] 资金问题 - 2024年审计发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资,报告日已收回本息[6] 审计聘任 - 2024年聘任的外部审计完成任务,同意续聘华兴为2024年度机构[6]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以128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0.02元,共派2560000元[8] - 2023年度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股,共转增51200000股,分配后总股本179200000股[8] - 2024年7月9日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工作[8]
金鸿顺(603922) - 金鸿顺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29 16:04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 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叶少波先生、邢宝华先生、包树楠先生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报 告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金鸿顺(603922) - 金鸿顺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9 16:04
业绩总结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3][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比100.00%[7]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收占比92.67%[7]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15] - 发现1个非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16] - 缺陷为关联方识别及信息披露问题[17] 整改情况 - 已对关联方缺陷完成整改[17] - 上一年度关联方缺陷已整改完毕[20] 未来展望 - 2025年董事会完善内控制度等[20]
金鸿顺(603922) - 金鸿顺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5-04-29 16:04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事宜说明如下: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进一步规范及明确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 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 证的会计处理"两方面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财政部于2023年8月21日发布数据资源暂行规定,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 施行。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 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 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首次执行本规定时,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 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解释第17号明确了贷款安排中的"契约条件"对流动性划分的影响,在资产负 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 ...
金鸿顺(603922) - 金鸿顺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5-04-29 16:04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进一步规范及明确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 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 计处理"两方面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财政部于2023年8月21日发布数据资源暂行规定,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 施行。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 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 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首次执行本规定时,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 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了解释第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A.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了贷款安排中的"契约条件"对流动性划分的影响,在资产负债 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 ...
金鸿顺(603922) - 金鸿顺董事会关于2024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2025-04-29 16:04
审计情况 - 华兴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报内控有效性审计,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报告[1] 资金问题 - 报告期内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内控有缺陷,已收回本息[1] 内控策略 - 梳理内控管理制度,推进优化升级并建监督机制[3] - 构建内控培训机制,开展专项培训与合规培训[4] - 加强内审力量,聚焦重点建立闭环管理体系[5] - 明确关联方信息,加强关联交易审批并定期提交报告[6] 风险提示 -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7]
金鸿顺(603922) - 金鸿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9 16:04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华兴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待股东大会审议[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全票通过并提交审议[8]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4年底,华兴有合伙人71名、注会346名[3] - 2024年审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4] 审计费用 - 2025年财务审计费100万元,内控审计费50万元,合计150万元[7]
金鸿顺(603922) - 金鸿顺监事会关于2024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2025-04-29 16:04
审计情况 - 华兴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报告[1] - 监事会审阅相关专项说明且无异议[1] 后续举措 - 公司监事将督促优化内控机制、强化内审工作[2] 报告日期 - 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4]
金鸿顺(603922) - 金鸿顺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附注
2025-04-29 16:04
2023年业绩 - 营业总收入463,179,550.62元,2022年为516,302,717.92元[1] - 净利润6,096,980.65元,2022年净亏损11,927,616.35元[2] - 基本每股收益0.05元/股,2022年为 -0.09元/股[3] 2024年1 - 3月业绩 - 营业总收入179,202,955.04元,较2023年1 - 3月增长122.4%[26] - 营业总成本195,934,002.74元,较2023年1 - 3月增长109.7%[26] - 营业利润亏损较2023年1 - 3月扩大27.9%[26] 2024年1 - 6月业绩 - 营业总收入455,135,007.40元,2023年1 - 6月为179,303,178.25元[31] - 营业总成本476,528,332.08元,2023年1 - 6月为208,948,112.92元[31] - 净利润为 - 12,543,230.66元,2023年1 - 6月为 - 32,603,453.55元[32] 2024年1 - 9月业绩 - 营业总收入为639,979,549.75元,2023年1 - 9月为290,644,941.70元[50] - 营业总成本为663,424,909.58元,2023年1 - 9月为335,355,374.90元[50] - 净利润为 - 15,751,350.78元,2023年1 - 9月为 - 48,884,718.94元[50] 现金流情况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 58,056,803.02元,2022年为127,769,284.97元[5] - 2024年1 - 3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亏损较2023年1 - 3月扩大731.6%[28] - 2024年1 - 6月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48,324,179.28元,2023年1 - 6月为 - 41,171,985.34元[33] 资产负债情况 - 2024年3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1,562,296,794.73元,2023年12月31日为1,302,316,062.97元[22] - 2024年3月31日流动负债较2023年12月31日增长55.3%[23] - 2024年3月31日负债较2023年12月31日增长53.7%[23] 其他数据 - 2024年1 - 6月贸易业务收益7,537,829.46元,2023年1 - 6月为473,170.51元[41] - 2024年1 - 6月收回代垫货款197,883,623.27元,上期无此项目[42] - 2024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8,132,452.36元[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