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顺(60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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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46
资金占用管理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2]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4] - 公司按月编制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汇总表[9]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关联人提供反担保[6] - 公司通过不具备资质财务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构成占用需及时披露解决[7] 清欠与清偿 - 公司发生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披露[13]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13] - 控股股东等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应遵守规定[14] 决策与审议 - 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批准可“红利抵债”[10] - 审计委员会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以资抵债方案或请中介出具报告[16] - 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方股东回避投票[1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17]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17] -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7]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46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 保护中 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 法律法规及《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46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超募资金是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 法律法规, 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履行社会责任, 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内部控制制度, 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 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 列用途使用, 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 应当及时公告。 1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46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 明确印章的保管职责和使用审批 权限, 并指定专人保管印章和登记使用情况。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三章 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第七条 内审部配备若干专职审计人员, 审计人员需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 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 内审部设负责人一名, 全面负责内审部的日常审计管理工作。负责人 应当专职, 由审计委员会提名, 董事会任免。内审部负责人应当具有 专业技术背景及实际内部审计工作经验。 第九条 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保持独立性, 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 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 督、防范和控制风险,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 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46
2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 有利 于企业规避风险, 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下的财务决策是指公司有关资金筹集和使用的决策。 第三条 公司的重大财务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径: (一) 公司年度报告及经营计划中关于财务预决算、股利分配及弥补亏损的内容; (二) 公司半年度报告及经营计划调整方案中关于财务预决算、股利分配及弥补亏 损的内容; (三) 公司关于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的决策内容; (四)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关于融资方案的内容; (五) 来源于其它途径的各种财务信息。 第四条 财务决策信息的筛选以下列方式进行: (一) 由总经理负责汇总各种财务决策信息, 并对各种信息进行必要的筛选; (二) 由总经理负责对拟财务决策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认证, 拟定成本收益预算方 ...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46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苏州金鸿顺汽 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部 公司证券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证券部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 司董事会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以上, 应当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 ...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46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报告人对所报告信息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1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 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确保公司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 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有关人员,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2. 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3. 公司派驻参 ...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46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苏州金鸿顺汽车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制定 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1 第二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 关联人(定义见下文第三条)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具体包括: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债务重组; (九)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 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 ...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46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 事2名,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 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具有会计专业人士身份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1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总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 ...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46
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3]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表决[15]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6] 决议规则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6] 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和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10年[24][26] 其他规定 - 次日向董事会通报会议决议情况[25] - 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27] - 细则与章程矛盾以章程为准[30]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3]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