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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60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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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46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超50%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担保规定 - 提供担保需掌握债务人近3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等资信资料[7] - 特定情形不得提供担保[10]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有表决要求[16] - 多种高额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13] 资金调剂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6] - 特定资产负债率担保对象调剂有要求[16]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公司应及时披露[24]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46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应维护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担保决策独立[4][5][6][8][11][12] - 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11] - 应配合公司信息披露,保证信息真实准确[15] - 承诺应有效施行,有风险需提供履约担保[12] 股份变动规则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7] - 拥有股份达5%,每增减1%需次日通知并公告[22] - 违反规定买入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 增持不超过2%的股份锁定期为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23] - 拥有权益股份达5%后,每增减5%应3日内编制报告书并公告[23]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继续增持,应采取要约方式[24] - 达或超30%,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可免要约[24] 股份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15日或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29] - 重大事件发生至披露日,不得买卖股份[29] 规范生效与修订 - 规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由股东会决定[36]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4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一名,董事长为固有委员[3] -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5] 会议通知与举行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9]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委员表决权与履职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3] 决议规则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需回避事项经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3][14]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顺序为同意、反对、弃权[18] - 议案获规定票数,主持人宣布即形成决议,经出席委员签字生效[21] 会议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22]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需签名[23] - 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等内容[23][26] - 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票数[26] 决议通报与跟踪 - 委员或指定人员应在会议决议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23]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10年[23] - 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情况,违规可督促纠正,不采纳则汇报董事会[23] 工作细则 - 工作细则与《公司章程》矛盾时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25]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6]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46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治理结构 第五条 公司作为出资人, 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对公司规范运作和法人治理结 构的要求, 以股东或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 对投 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力。各子公司必须遵循公司的 相关规定。 1 2 第六条 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建立有效的管理流程制度,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 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 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 监督工作, 从而在财务、人力资源、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督。 第七条 子公司是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法设立, 具有独立法格 主体, 各自承担具体的生产经营或其它任务, 与公司是投资与被投资, 管理 与被管理关系。 第八条 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 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 险管理程序。 第九条 子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 确保其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能合法有效运作, 并科学决策, 具备风险防范意识, 培育适合 企业良性发展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十条 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 ...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46
第二章 任职资格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的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苏州金鸿顺汽 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苏州 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的董事。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46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1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苏州金鸿顺汽车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作为公司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承担高 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不得利用职 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的自然 人; (二) 董事会秘书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并 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三)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 ...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24 12:46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调整 第一条 为了完善对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情况和业绩水平,同时与所在地区、行业同等岗位整体薪酬水平 相符;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统一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 平与岗位责任大小、个人能力高低、绩效考核表现相符; (三)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 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及 ...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和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46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的事 项: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和交易管理, 规范公司对外投资和交易行为, 防范投资和交易风险, 提高对外投资和交易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金鸿顺 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 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 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 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 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 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五) 股票、基金投资; (六) 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七) 其他投资。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46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 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 面舆情;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舆情 管理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商业信誉、投资价值等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 责 ...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46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信息的, 应当审慎、客观, 不得利用该 等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从事内幕交易、市场操纵 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1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 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 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 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 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 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遵守 公平原则, 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 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 第八条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资产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促 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