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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60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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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603919) -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9:4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应采用能充分了解胜任能力的方式,公开选聘需发布含相关内容的文件[5][6] - 应及时公示选聘结果,含拟选聘事务所和审计费用[6] 审计费用与变更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9]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1] - 除特定情况外,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不得变更[11] 人员轮换与关注事项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 审计项目被立案调查等情况需关注[15]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变动大或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需关注[15] - 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人员需关注[15] 信息披露与文件保存 - 应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年度报告中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4]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6]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5] - 情节严重可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15] - 经股东会决议可解聘,违约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5] - 情节严重可对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5] - 存在特定严重情形公司不再聘用[1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
金徽酒(603919) -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9:48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程序并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程序并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1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确认关联人名单并向董事会报告,监督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10][13] 关联交易限制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程序[1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程序,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7]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有适用情形[20]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总金额履行程序[20]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20] 关联交易协议 - 与关联人签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每三年重审[21] - 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21]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并持有5%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要求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5] 违规处理 - 违背制度关联董事及股东未回避,关联交易决议无效[27]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30]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并参照多种原则执行[31] - 关联交易可采用成本加成等多种定价方法[32] 资产交易披露 - 向关联人买卖资产达标准且标的为股权,应披露标的公司情况及财务指标[35] - 标的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有资产评估等情况,应披露相关情况[35]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承诺,公司应说明原因[36] 资金占用处理 - 买卖资产可能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应明确方案并在交易前解决[36] 制度说明 - 制度“以上”含本数,“不足”“高于”不含本数[38] - 制度受中国法律约束,有冲突以其为准[38] - 制度未列明事项以中国法律为准[38]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改,报股东会批准[3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9]
金徽酒(603919) -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9:48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等情形可召开[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4]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5] 股东会召集流程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19] - 董事会同意召开,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书面提议审计委员会召开[19]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20]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时可自行召集主持[21] 股东会其他规则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9]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6]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7]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5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56]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董事会决策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不足5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62]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不足3000万元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策[65]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0.5%以上不足5%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策[65] - 单项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30%以上不足50%综合授信、借款业务,由董事会决策[68] - 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0.5%以上不足3%对外捐赠,由董事会决策[70]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72]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72]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严重者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73]
金徽酒(603919) -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9:48
股份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6]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6] 股份收益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管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收益归公司所有[7] 股份减持规定 - 公司董事、高管因离婚分割股份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持有总数25%[8]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管新任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等身份信息[12] - 董事和高管已申报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2]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等身份信息[12] 股份变动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14] 减持计划 - 董事和高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减持计划包括拟减持股份数量、来源、时间区间、价格区间、方式和原因[1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董事和高管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未实施或未完毕,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7] 股东权益变动披露 - 因股本增加或减少致股东权益股份比例触及或跨越相关倍数,公司披露相关公告时一并披露变动情况[18][20] 股份锁定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2]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2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年内增加,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23]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3][28] - 董事和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23] 离任股份锁定 - 董事和高管离任并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6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自动解锁[24][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金徽酒(603919) -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9:48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8] 协议签订与备案 - 应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并公告[9]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8]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可置换[14]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7] -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8] 专户设置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不超募投项目个数,多次融资应分别设专户[8] 协议终止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超募资金使用 - 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0] 项目可行性论证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2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6]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26]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6]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编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8]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一次[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机构出具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8] 募投项目变更 - 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5] - 拟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公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2个交易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6]
金徽酒(603919) -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9:48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修订) 二零二五年八月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金徽酒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 "《党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 《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据《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 在 甘 肃 省 陇 南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621200695632863J。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 公司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更换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00,000 股,并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 ...
金徽酒(603919) -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9:48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受股东会的委托, 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 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织结构 第四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 ...
金徽酒(603919) -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2025-08-22 09:46
业绩总结 - 2025年1 - 6月总营业收入171,603.06万元,同比降0.48%[2][5][10] - 300元以上产品营收同比增21.60%[2] - 100 - 300元产品营收同比增8.93%[2] - 100元以下产品营收同比降29.78%[2] - 直销(含团购)营收同比降3.51%[5] - 互联网销售营收同比增29.30%[5] - 省内营收同比降1.11%[10] - 省外营收同比增1.78%[10] 用户数据 - 报告期末省内经销商303个,增21个减6个[9] - 报告期末省外经销商657个,增53个减109个[9]
金徽酒(603919) -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8-22 09:4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部分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4][5]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董事长辞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8] -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8] - 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总裁[8] - 公司发行股票修订为面额股[8]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条件增加,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8][9]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离职后股份转让有新限制[1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特定情形下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向法院诉讼,紧急时可自行诉讼[12]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情形及股东相关权利规定[11] 担保与交易审批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需股东会审批[15] - 重大资产交易、关联交易达到一定金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6][17]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召开方式及通知时间有规定[17][19] - 股东请求、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流程及反馈时间[18][19]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中职工代表董事名额为1 - 3人,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有限制[26] - 董事辞任、义务、职责及离职管理有修订[26][27] - 董事会组成、职权及专门委员会职责[28][31][32]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利润、提取公积金及转增股本相关规定[36][37] - 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需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通过[37] 公司运营与信息披露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38] - 公司需按时报送并披露年度、中期报告[35]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关权利[39][40][41] - 清算组相关职责及债权人申报债权规定[42]
金徽酒(603919) -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2 09:4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0日14点在甘肃陇南徽县公司会议室召开[4] - 网络投票9月10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有不同时段[5] - 审议取消监事会等议案,8月23日已公布[7] 时间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3日[12] - 回执9月9日指定时间送达才有效[21]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传真、邮箱[17] - 联系人是任岁强、张培[17] 其他 - 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