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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茂股份(60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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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茂股份(603915):业绩短期承压,聚焦具身智能新机遇
东吴证券· 2025-08-29 08:47
投资评级 - 增持(维持)[1] 核心观点 - 业绩短期承压但营收呈现底部企稳态势 25H1营收12.90亿元同比+1.71% 归母净利润1.07亿元同比-26.97%[2] - 减速机业务结构性增长 工业传动用减速机同比增长约5% 模块化减速机销量增长约15% 大功率减速机销量增长约13%[2] - 积极布局具身智能新赛道 通过谐波减速器等产品构建机器人减速机生态 合资成立艾斯克智节科技(持股20%)拓展关节模组领域[5] 财务表现 - 盈利能力承压 25H1毛利率20.46%(同比-3.07pct)净利率8.43%(同比-3.1pct)主因行业价格竞争激烈[3] - 费用管控良好 期间费用率10.6%(同比-0.6pct)其中研发费用率4.7%(同比+0.1pct)体现持续投入[3] - 营运资金压力显现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0.19亿元(同比-116.59%)存货5.87亿元(同比-7.38%)[4] 盈利预测 - 营收增长预期乐观 2025E营收27.45亿元(同比+6.01%)2026E达31.98亿元(同比+16.51%)[1][12] - 净利润稳步回升 2025E归母净利润2.995亿元(同比+2.04%)2027E预计达3.996亿元(年复合增速约11%)[1][12] - 估值水平变化 当前股价对应2025E动态PE35.36倍 2027E降至26.51倍[1][12] 业务亮点 - 拳头产品保持竞争力 模块化减速机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其他配件业务毛利率达63.56%(同比+26.3pct)[2][3] - 资产负债表保持健康 资产负债率27.95% 货币资金21.48亿元支撑新业务拓展[8][9][12]
国茂股份: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1.07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8 18:47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12.9亿元,同比增加1.7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07亿元,同比减少26.97% [1] - 基本每股收益0.16元,同比减少27.27% [1]
国茂股份(603915.SH):上半年净利润1.07亿元 同比下降26.97%
格隆汇APP· 2025-08-28 12:29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2.9亿元 同比增长1.7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亿元 同比下降26.97% [1]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 [1]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28 11:26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9月15日14点在江苏常州召开[2] - 网络投票9月15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3][5] - 审议7项议案,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6]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1、4、5[7]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A股代码603915,简称为国茂股份[13] - 会议登记时间为9月11 - 12日,地点为公司证券投资部[15] -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17] 选举信息 -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3人,独立董事应选3人[6] - 某上市公司应选董事5名,候选人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候选人3名;应选监事2名,候选人3名[23]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23] - 持有100股投资者在“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500票表决权[23][24] - 持有100股投资者在“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表决权[24] - 持有100股投资者在“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表决权[24] - 投资者可将500票集中或分散投给“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候选人[24]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1:2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3位监事全部出席[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3][5]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6][7]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10] -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需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1][12]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1:24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3][5]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5][6]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21][22] 分红方案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拟派78,795,897.60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当期净利润比例73.75%[7][9] 人员提名 - 提名徐国忠、徐彬、陆一品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13] - 提名陈文化、王建华、邹成效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4][15]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6][18]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文件的议案》[19][20]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23][24] 人员任职 - 徐彬自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29] - 陆一品自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等职[29] - 王建华自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31] - 邹成效自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31]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8-28 11:23
业绩总结 - 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684199291亿元(未经审计)[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7.1884104515亿元(母公司报表口径)[3] 利润分配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1.20元(含税),拟派现7879.58976万元(含税)[3] - 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73.75%[3] - 利润分配方案待股东会审议,不影响经营现金流[4][8]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5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7][8] 通知相关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提前20日、15日公告通知年度、临时股东会[12]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16] - 特定情况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3] - 通过派现等提案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3]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4]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8] - 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28]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56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的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及《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 在第一条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有关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 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召集及召开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8 10:5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7] -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6]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10] - 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2] - 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行为[20] - 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5] - 发现公司内控问题可要求自查、调查,必要时聘第三方,费用公司承担[15] - 公司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督促整改与追责[16] 内部审计机构 - 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其报告工作[8]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14]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4]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紧急事项可随时通知[27] - 公司应不迟于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7] - 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28] 股东相关 - 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可提起诉讼[20]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1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0] 信息披露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31]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1] - 须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31]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公司应披露该事项及理由[31]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公司须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32] 其他 - 会议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29]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