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创智能(60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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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创智能(603901)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2025-04-09 09:45
回购方案 - 回购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4] - 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不高于前30个交易日均价150%[3] - 回购数量133.33万股 - 200万股,占总股本0.27% - 0.41%[6] - 回购期限为2025年4月10日至7月9日[6] - 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4] - 用途为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4]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779,047.13万元,净资产256,901.37万元,流动资产523,854.72万元[17] - 按回购上限测算,分别占0.39%、1.17%、0.57%[17] 决策与影响 - 2025年4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7票同意[4] -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此前6个月增持股票[18] - 回购不影响日常经营、控制权和上市地位[17] 相关计划 - 董监高、控股股东未来3 - 6个月无减持计划[21] - 回购股份36个月未用完将注销[22] - 未实施用途将注销未使用股份并通知债权人[23] 授权与风险 -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24] - 授权有效期至事项办理完毕[25] - 股价超区间、经营财务变化等或影响方案实施[26]
永创智能(603901)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09 09: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召开,3名监事均出席[3]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 - 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3][4][5]
永创智能(603901) -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5-04-09 09:45
激励计划 - 监事会审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 - 激励对象符合规定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3] - 同意以2025年4月9日为授予日[3] - 向78名激励对象授予508万股限制性股票[3]
永创智能(60390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09 09: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召开,7位董事实到[3] 议案表决 -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票赞成[4]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7票赞成[5][6] - 《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相关事项的议案》7票赞成[6]
永创智能:拟以2000万元-3000万元回购股份
快讯· 2025-04-09 09:15
股份回购计划 - 公司拟以2000万元-3000万元资金回购股份 [1]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 [1]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1] - 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1]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1] 回购方案进展 -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4月9日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1] 潜在风险因素 - 若回购期限内股价持续超出价格区间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 [1] -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回购方案实施 [1] - 回购方案存在因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1]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07 19:16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或泄露信息情形;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相关议案均获通过,律师认为大会合法有效 [1][5][12]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核查范围与程序 - 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 - 公司向中登上海分公司查询核查对象在2024年9月22日至2025年3月21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并获查询证明 [3] 核查对象买卖股票情况说明 - 自查期间41名激励对象有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其余人员无买卖行为 [3] - 上述人员交易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判断,不知悉激励计划具体方案,无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情形 [3] 结论 - 公司策划激励计划严格保密,未发现信息泄露情形 [4] - 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或泄露信息情形 [5] 备查文件 - 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6]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会议于2025年4月7日在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九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8] - 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邦毅主持,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召集和召开符合规定 [8] - 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部分高管列席 [9] 议案审议情况 -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3项议案均获通过 [11] - 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1] - 3项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1] 律师见证情况 - 见证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高金榜、吕荣 [12] - 律师认为大会召集、召开、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及决议均合法有效 [12]
永创智能(603901) -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4-07 09:45
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核查情况 - 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3] - 核查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至2025年3月21日[3] 人员交易 - 41名激励对象自查期有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未利用内幕信息[4][5] 信息情况 - 公司策划激励计划严格保密,未发现信息泄露[6] - 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交易或泄露信息[6] 其他 - 备查文件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等[7]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8日[9]
永创智能(603901) -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07 09:45
浙六和法意(2025)第0509号 致: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 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六和 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高金榜律师、吕荣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有效性等事宜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 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文件、资料,并对有关 事实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 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 ...
永创智能(603901)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07 09:45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8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 02 转债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51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21,516,99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45.418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邦毅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4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九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永创智能: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09: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 -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 [1] - 激励计划于2025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1]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 激励对象公示情况 - 公示内容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1] -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3月31日 [1] - 公示方式为公司内部公示 [1]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的反馈 [1] 监事会核查意见 - 监事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职务及任职文件等情况 [1] - 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2] - 激励对象不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