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创智能(60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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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创智能(603901) -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12-25 09: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鉴于公司 2021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共 4 人因个人 原因离职,不符合股权激励的条件,依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对上述 4 名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回购股票的注销,注销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87,671,781 股(注:总股本 487,671,781 股为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实施回购注销后的股本,未考虑公司永 02 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数量) 减少至 487,661,781 ...
永创智能(603901) -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2-25 09:17
| 证券代码:603901 |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 | | 公告编号:2025-112 | | --- |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54 | 转债简称:永 | 02 | 转债 | |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注销原因:公司 2021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 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 拟回购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股票数量为 5,000 股,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 5,000 股。 拟回购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 4.48 元/股,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5.44 元/股。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
永创智能(603901) -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12-25 09:16
| | 02 | 转债 | 公告编号:2025-111 | | --- | --- | --- | --- | | 证券代码:603901 转债代码:113654 |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转债简称:永 | | |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前述议案及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 ...
永创智能(603901) -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25 09:16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 示或默示的保证,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评价该等数据、结论的适当资格。 浙六和法意(2025)第 2649 号 致: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创智能")的委托,指派高金榜律师、吕荣律师(以下 简称"本所律师")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 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以下简称"本次解除限售") ...
永创智能(603901) -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25 09:16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浙六和法意(2025)第 2648 号 致: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创智能")的委托,指派高金榜律师、吕荣律师 (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 励计划")、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永02转债”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04 08:36
公司关于“永02转债”不提前赎回的决定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2月3日期间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永02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69元/股的130%(即12.60元/股),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1][6]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3日审议通过,决定本次不行使“永02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1][6] - 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3月3日),如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1][6] “永02转债”发行与条款概况 - 公司于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61,054.70万元(约6.11亿元),共610.547万张,存续期六年 [1] - 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4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1] - 转股期限自2023年2月10日至2028年8月3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4.07元/股,后经调整自2025年7月8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9.69元/股 [1][2] - 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在转股期内,若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赎回 [4][5] - 到期赎回条款规定: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3%(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3] 相关主体交易情况 - 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3日),除实际控制人罗邦毅先生外,公司控股股东、其他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永02转债”的情况 [7]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永02转债”,未来亦无减持计划 [7] 决策程序与核查意见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不提前赎回的议案 [6] - 保荐人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永02转债”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对此事项无异议 [7]
永创智能:关于不提前赎回“永02转债”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03 11:13
公司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 - 公司股票在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2月3日期间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2] -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股价条件为不低于12.60元/股 [2] - 当期转股价格为9.69元/股 [2] 公司董事会决议 - 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永02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2] - 公司不提前赎回“永02转债” [2]
永创智能(603901) - 关于不提前赎回“永02转债”的公告
2025-12-03 08:32
业绩相关 - 2022年公开发行610.54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61,054.70万元[4] - “永02转债”各年票面利率不同,存续期六年[4] 数据动态 - 2025年10月31日至12月3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3][8] - 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实控人卖出186,500张“永02转债”[10][11] 未来展望 - 2025年12月3日决定本次不提前赎回“永02转债”[9] - 未来三个月再触发赎回条款也不行使权利[3][9] - 截至披露日相关主体未持有“永02转债”,无减持计划[11]
永创智能(60390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永02转债”的核查意见
2025-12-03 08:32
可转债发行与交易 - 2022年8月4日发行61,054.70万元可转债[1] - 2022年9月1日“永02转债”在上交所挂牌交易[3] 可转债条款与转股 - 可转债期限6年,利率逐年递增[2] - 2023年2月10日起可转股,初始转股价14.07元/股[4] - 2025年7月8日转股价格调整为9.69元/股[5] 赎回情况 - 2025年10月31 - 12月3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7] - 2025年12月3日董事会通过不提前赎回议案[8] - 未来三个月触发也不行使提前赎回权[9] 实际控制人情况 - 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实控人罗邦毅清仓可转债[10][11] 保荐人意见 - 保荐人对不提前赎回事项无异议[12]
永创智能拟募资3亿元投向智能包装 持续加码研发股价年内涨幅超84%
长江商报· 2025-12-03 08:15
公司融资与扩产计划 - 公司拟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 用于年产3500台套数字智能固态食品包装装备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1] - 其中 年产3500台套数字智能固态食品包装装备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17亿元 占总募集资金的72.33% 项目建设期36个月 拟在佛山市建设生产基地[1] - 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0.8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以满足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1] - 本次募资旨在突破现有产能瓶颈 提升规模效应 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同时优化资本结构 增强抗风险能力[1] 公司财务与经营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 公司实现营收29.58亿元 同比增长19.05% 归母净利润1.27亿元 同比大幅增长61.17%[2] - 公司研发费用持续增长 2022年至2024年分别为2.19亿元 2.4亿元 2.54亿元 2025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同比增长7.02%至2亿元 近四年累计研发投入达9.13亿元[2] - 公司产品已形成系列化 成套化和定制化优势 拥有较为完善的包装设备产品体系 主要产品包括40多个产品种类 400多种规格型号[2] 公司背景与市场表现 - 公司为深耕包装机械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 前身为1983年成立的永创模具 2015年于上交所主板上市[2] - 截至2025年12月2日收盘 公司股价报收13.56元/股 总市值66.14亿元 今年以来股价累计上涨84.24%[2] - 股价强劲表现与公司业绩回升 扩产战略落地形成良性互动 反映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