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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8-29 09:33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提名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提名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门根据 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及任期 第四条 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3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 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 如该买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9 09:33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 事行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主要适用于董事的选举,即:在选举两个以 上的董事席位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待定董事总人数的 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 数位候选董事,董事一般由获得投票数较多者当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向公司 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征集人应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代表股东投票选举 董事,详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3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 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 司持有其超过 50%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 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原则 第三条 投资决策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确保决策 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目标和规划,合理安排资金投放结构,科学确定 投资项目,拟订投资方案,重点关注投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公司选择投资项目 应当突出主业,谨慎从事股票投资或衍生金融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境外投资还应考虑政治、经济、法律、市场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采用并购方式进行投资的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3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 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 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 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 份比例分配利润,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08-29 09:33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对公司投资的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 投资行为,确保控股(参股)子公司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控股(参股)子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资产、经营、 机构、人员、财务五方面与本公司相互独立。控股(参股)子公司应建立自己的 内部控制制度及激励约束机制。 第三条 公司与控股(参股)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对控股(参 股)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财务、审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查与 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公司应重点加强对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加强 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不 直接干预控股(参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 公司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必须严格履行公司《向 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切实 维护本公司的利益,确保公司投入控股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9 09:33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3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保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 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铝期货一 种期货品种,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 现货交易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经营利润。 第三条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外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 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 第四条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超过公司生产经营规划需求总量,期货 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第五条 期货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 (或中标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现货合同规定的时 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 ...
鼎胜新材: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09:25
董事会会议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由董事长王诚主持 [1] - 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9人 包括3名独立董事 监事等相关人员列席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及财务事项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100%) [1][2]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100%) [2]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 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注册资本由930,957,413元变更为929,267,213元 减少169.02万股 因激励对象离职及职务变更 [3] - 撤销监事会建制 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3][4] -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3][4] 内部管理制度更新 - 根据新《公司法》及配套规则(2024年7月1日生效)修订内部管理制度 [6] - 废止《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新制定及修订12项制度 [6] - 1-12项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制度全文已披露于交易所网站 [6] 股东会安排 - 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7] - 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等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4][5] - 变更最终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5]
鼎胜新材: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09:25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监事会主席张伟刚主持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3人 董事会秘书列席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 认为报告编制程序合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1][2] - 表决结果全票通过 同意3票 占全体监事人数100% [2]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和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 [2]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合法合规 未出现违规使用或改变投向的情况 [2] - 表决结果全票通过 同意3票 占全体监事人数100% [2] 利润分配方案 - 2025年半年度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 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 -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和现金分红监管要求 体现合理回报股东原则 [3] - 表决结果全票通过 同意3票 占全体监事人数100% [3] 注册资本变更 - 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考核不达标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69.02万股 [3] - 注册资本由930,957,413元减少至929,267,213元 [3] 监事会撤销及章程修订 - 根据新《公司法》及配套制度规则 公司拟撤销监事会 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4][5] -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5] - 表决结果全票通过 同意3票 占全体监事人数100%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