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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9 08:55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 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 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 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 工作内容及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对象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五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宗旨是通过开展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运用系统 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评价,提高运作效率,帮助 公司实现经营目标。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8-29 08:55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规程。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 (一)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知识、技能和素质,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职责; (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战略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战略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门根据 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2025-08-29 08:55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遭遇突然发生,严重影 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急管理工作机制,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正常的经营秩序,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 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制定本制度。 - 1 - (一)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及时公开信息;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四)反应及时、措施到位; (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六)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形象的影响。 (一)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二)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 (三)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四)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五)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2025-08-29 08:55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 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改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以及《江苏鼎胜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接待和推广的基本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诚实守信原则,保持交流信息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 3、保密原则,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不得透露或泄露未 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发生选择性披露; 4、高效低耗原则,在进行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时将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 率,降低沟通成本; 5、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原则。 第二章 接待和推广工作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接待和 推广工作。公司证券部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08:52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在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公司 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项。"披露"是指公司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有关 规定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或媒体上公布信息。 第四条 信息报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级各部门及其负 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人员、对重大事项的 知情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等。公司信 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平。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行 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水 平和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9 08:52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江苏 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9 08:52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鼎 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2025-08-29 08:5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准 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 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 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应当遵守公司信息披露 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宣传文件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8-29 08:52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审计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审计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门根据 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及任期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5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而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 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 ...
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
2025-08-28 08:39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3,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 载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截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 计 33,0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4 2025 年 8 月 29 日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