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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逆境再显胶膜龙头优势,新材料快速放量空间广阔
国金证券· 2024-08-24 13:03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报告维持"买入"评级 [2] 报告的核心观点 胶膜业务 - 胶膜盈利超预期,公司凭借成本、产品结构、海外优势产能等全方位优势,Q2 销售毛利率环比提升 [1][2] - 公司通过全系列的产品品类和优秀的成本控制能力,可以为多种技术路线提供性价比最优秀的封装方案,通过领先的差异化产品提升盈利能力 [2] - 公司海外产能布局领先,泰国一期、越南产能已投产,计划启动泰国二期扩产计划,全球化产能布局可充分满足海外组件客户需求,持续推动全球份额及盈利能力的提升,巩固龙头地位 [2] 经营管理 - 公司通过优化采购及回款管理,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回正至 9 亿,彰显精益管理优势 [2] - 上半年公司基于审慎性计提减值 2.35 亿元、影响净利润约 2.08 亿元,其中信用减值 1.73 亿元 [2] 电子材料业务 - 公司感光干膜销量同增 35.8%,凭借核心原材料自供、导入全球头部 PCB 企业等优势,电子材料业务将进入高速发展期 [2] - 铝塑膜销量同增 35.5%,未来随着产能扩张及客户拓展,行业排名有望持续提升 [2] 盈利预测与估值 - 考虑到下游组件企业经营承压或增加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下调公司 24-26 年归母净利润预测至 23(-14%)、30(-11%)、36(-12%)亿元 [2] - 当前股价对应 PE 为 16/12/10 倍,公司盈利优势显著、竞争格局稳固,电子材料业务有望高速发展,维持"买入"评级 [2]
福斯特: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8-23 09:51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于2024年09月02日10:00 - 11:00举行[3][5][6] - 召开地点为上证路演中心,方式为网络互动[3][5][6] - 参加人员有总经理等四人[6] 投资者参与 - 可在业绩说明会时在线参与[6] - 可于2024年08月26 - 30日16:00前提问[3][6] 公司信息 - 2024年8月24日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3] - 证券代码603806,简称为福斯特[1] - 转债代码113661,简称为福22转债[1]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有电话和邮箱[7]
福斯特: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8-23 09:51
业绩总结 - 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234,962,537.38元[2][4][6] - 计提减值准备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2.71%[4] - 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净利润208,293,942.21元[6] 数据详情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计提23,136,408.88元[3]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提 -194,968,641.90元[3] - 光伏行业未逾期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00%[5]
福斯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8-23 09:51
股本与注册资本 - 2023年末总股本1,864,165,011股,2024年6月30日变为2,608,735,822股[4] - 公司注册资本由186,416.5011万元变更为260,873.5822万元[5] 权益分派 - 2023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共派483,970,875.44元[4] - 2023年度每10股转增4.00股,共转增744,570,578股[4] 转股情况 - 2024年1 - 6月,11,000元“福22转债”转股233股[5]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份总数有变化[7]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8] 业务调整 - 公司拟增加新材料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制造等业务[2]
福斯特: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3 09: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0873.5822万元[9] -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0] 股权结构 - 2009年9月30日公司以净资产124465160.81元,按1.3829:1的比例折合9000万元股份[16] - 临安福斯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5955万股,占股本总额的66.17%[16] - 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795万股,占股本总额的8.83%[16] - 百昇亚太有限公司认购225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25%[16] - 2011年5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合计转增25200万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34200万股[18] - 公司股份总数为260873.5822万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份管理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21]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2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8]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监提起诉讼[32]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4]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5人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4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7]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4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49]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49]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股东大会决议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8]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8]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5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9]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60] - 关联事项形成决议须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或2/3以上通过[60] 董事与监事选举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61]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61] - 单独或者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日10日前向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监事候选人[62] - 每一当选董事、监事得票数至少应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有股份数(以未累积股份数为准)的1/2[63] 利润分配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6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6]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6] - 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9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20%[97] - 调整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7]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02][103][10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天通知[10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法定媒体公告[109][111] - 债权人自接到合并、减资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09][11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3]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3]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法定媒体公告[114] - 债权人应自接到清算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14]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主管机关批准[118]
福斯特: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3 09:5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3]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3] 议案表决 -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全票通过[4] - 《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全票通过[6] - 《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全票通过[6]
福斯特: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3 09:51
募集资金情况 - 2020年“福20转债”实际募集资金170,000.00万元,净额1,695,500,943.39元,2020年12月7日到账[3] - 2022年“福22转债”实际募集资金303,000.00万元,净额3,023,829,716.98元,2022年11月28日到账[5] - “福20转债”截至期末累计项目投入171,855.23万元,利息收入净额3,585.85万元,应结余1,280.71万元[8] - “福22转债”截至期初累计项目投入137,521.14万元,利息收入净额5,933.17万元[9] - “福22转债”本期项目投入15,566.86万元,利息收入净额673.71万元,募集资金退回4,677.75万元[9] - “福22转债”截至期末累计项目投入148,410.25万元,利息收入净额6,606.88万元,应结余160,579.61万元,实际结余20,579.61万元,差异140,000.00万元[9] 资金使用与管理 - 2024年4月1日公司决定将“福22转债”不超100,000.00万元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6月30日已使用100,000.00万元[10] - 2024年4月10日公司同意用不超10亿元闲置“福22转债”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循环[11] - 2024年公司现金管理期初余额0.00万元,购买50,000.00万元,收回10,000.00万元,截至6月30日未到期余额40,000.00万元[11] - 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0.1% - 4.7%之间[11] 专户余额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福20转债”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2807080.19元[15][1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福22转债”有17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205796129.39元[15][17] 项目情况 - 2022年“福22转债”的3855.04KWP、3555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电量用于子公司生产,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18] - 2022年公司将“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3亿平方米)”结项,节余14950.8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9] - 2023年公司将“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亿平方米)”结项,节余3447.6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9] - 公司将“年产4.2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缩减为“年产2.1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20] - “年产6.145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项目”暂停建设并不再使用募集资金[20] - “3.4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变更项目实施的具体地块[20] 项目投入与进度 - “福20转债”募集资金总额169,550.09万元,本年度投入4,896.71万元,变更用途资金64,950.80万元,占比38.31%[28] - “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3亿平方米)”承诺投资90,000.00万元,累计投入92,742.65万元,投入进度103.05%[28] - “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亿平方米)”承诺投资50,000.00万元,本年度投入4,896.71万元,累计投入45,477.26万元,投入进度98.23%[28] - “补充流动性资金”承诺投资30,000.00万元,累计投入30,000.00万元,投入进度100.00%[28] - “福22转债”的“3555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81.0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 - 募集资金总额为302,382.98万元,本年度投入15,566.86万元,累计投入148,410.25万元[32]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581.09万元,占比39.88%[32] - 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杭州)本年度投入5,581.54万元,累计投入23,450.05万元,预计2025年完工[32] - 年产1亿平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项目本年度投入3,017.64万元,累计投入12,329.24万元,预计2024年完工[32] - 3555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截至2023年10月投入进度为95.11%,投入与承诺差额为 - 73.33万元[3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4] - 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投资进度为103.05%,2022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实现效益14,248.31万元[36] - 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投资进度为98.23%,2023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实现效益18,690.15万元[36] - 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杭州)和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投产计划延期至2025年12月[34] - 2024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拟投入140,000.00万元,实际累计投入141,855.23万元[36] - 年产2.1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亿元,本年度实际投入46.42万元,实际累计投入3517.18万元[40] - 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江门)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亿元,本年度实际投入332.92万元,实际累计投入4646.8万元[40] - 3855.04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00万元,未披露本年度及实际累计投入金额[40] - 越南年产2.5亿平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亿元,本年度实际投入4778.6万元,实际累计投入1.145084亿元[40] - 3555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00万元,本年度实际投入35.4万元,实际累计投入1344.77万元,投资进度95.11%[40] - 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实际投入81.09万元,实际累计投入81.09万元[40] - 各项目合计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2亿元,本年度实际投入5274.43万元,实际累计投入2.104068亿元[40] 项目变更与展望 - 变更后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光伏胶膜项目,因光伏产业快速发展,公司光伏胶膜产品短期内市场需求大[42] - 项目均已达到计划进度[42]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42]
福斯特: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3 09:5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0日14点在杭州临安公司会议室召开[4] - 网络投票9月10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6] 议案相关 -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议案》等[8] - 议案8月24日已披露[8]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9月3日[13] - 参会登记9月6日进行[15] 其他 - 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16] - 会议联系人章樱,有联系电话和邮箱[16]
福斯特(603806)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3 09:51
财务表现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07.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9%[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95%[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9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20%[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4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80%,较上年同期减少0.34个百分点[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61%,较上年同期减少0.11个百分点[2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76,368.13万元,同比增长1.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845.02万元,同比增长4.95%[53] - 公司营业收入为10,763,681,346.66元,同比增长1.39%[62] - 公司营业成本为8,968,050,795.43元,同比下降1.06%[62] - 公司销售费用为42,367,438.71元,同比增长55.11%[62] - 公司管理费用为136,796,930.76元,同比增长18.50%[62] - 公司研发费用为357,576,022.51元,同比增长4.37%[62]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4,712,639.7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9,461.94万元[62]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60,489,767.2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5,971.64万元[65] 产品与销售 - 光伏胶膜销售量大幅增长,但销售价格下降导致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26] - 光伏背板因单玻组件需求下降导致销售量和营业收入大幅下降[26] - 感光干膜和铝塑膜产品销售量和营业收入均有较大幅度增长[26] - 公司光伏胶膜销售量138,906.4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3.61%,营业收入987,854.34万元,同比增长3.79%[53] - 公司光伏背板销售量6,778.1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26%,营业收入41,478.99万元,同比下降43.53%[53] - 公司感光干膜销售量7,366.5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5.83%,营业收入27,537.27万元,同比增长26.92%[55] - 公司功能膜材料事业部的铝塑膜销售量为560.6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5.54%,营业收入为5,890.02万元,同比增长26.52%[58] 研发与创新 - 公司申请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685和179项,其中授权有效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287项和129项[45] - 公司计划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差异化产品以提升平均盈利水平[92] - 公司重点发展电子材料业务,推动在中高端PCB领域的应用[92] 市场与行业 - 2024年上半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102.48GW,同比增长30.7%,但光伏产品价格、产值和出口额均呈现下降态势[36] - 光伏行业短期内面临周期性波动,但发展前景仍被看好,特别是中东、中亚及非洲等地区的光伏市场增长明显[39] - PCB行业即将进入繁荣期,AI发展将成为PCB行业升级的重要驱动力,特别是封装基板等中高端线路板将出现更高的增速[40] - 2023年全球光伏装机容量同比增长69.57%,达到390GW[92] - 2023年光伏组件价格从年初至年末下跌约50%[92] 公司战略与扩张 - 公司是全球光伏胶膜的龙头企业,连续多年产品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一,2023年度光伏背板产品出货量排名提升至全球第二[32] - 公司光伏树脂国产化采购比例逐步提升,主要原材料为光伏树脂和PET基膜[34] - 公司首个海外生产基地选址泰国,于2018年正式投入使用,2022年启动越南基地建设,2024年开始逐步释放光伏胶膜产能[52] - 公司计划加快海外光伏胶膜产能的扩张,积极评估其他国家和地区建设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52] - 公司同步在海内外开展多个材料项目的扩产及新建项目[100] 股东与股权 - 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完毕,以现金形式发放的税前专项资金为2,193.00万元,以股票形式发放的税前专项资金为3,219.04万元[60] - 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其中50%为公司提取的奖励基金,占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22%[110] - 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中,剩余50%为员工自筹资金[110] - 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相关机构进行管理[110] - 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已在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110] - 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无进展或变化[110] - 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110] -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均价为69.49元/股,购买总数量为1,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购买总金额为人民币91,031,900元[113] -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合计买入公司股票2,606,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49.199元/股,成交余额为人民币128,276,866.53元[113] -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持有股份数增加至5,109,367股[116] 环境保护与安全 - 2024年半年度苏州福斯特颗粒物排放量为0.341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684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783吨[119] - 公司强化安全管理,从源头避免因安全事故造成的次生环境事件,并全面开展装置的本质安全设计和管理工作[124] - 公司制定了年度环境隐患排查计划,并对排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期限,做好跟踪管理[124] - 公司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了预案的评审、修订和备案[124] - 公司设有专职的环保管理员,负责环境管理、环境统计及污染源的治理工作及长效管理[125] - 公司依据排污许可证要求制定了年度环境监测方案,通过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监测和自行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效果及三废排放情况进行日常监管[125] -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报告期内未出现因环保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128]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承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35] -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135]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135] - 公司计划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5%[135] - 公司减持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135] - 公司减持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135] - 公司承诺不将所持股份转让给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135] - 公司减持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135] - 公司承诺在减持股份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5] - 公司承诺在减持股份时,不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转让股份[135] -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141] - 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相关持股人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141]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44]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若公司未履行回购义务,将由其购回不足部分[144]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44] - 公司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在20个工作日内启动赔偿程序[147] - 公司承诺在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包括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等措施[150] -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在招股说明书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后,每5个交易日公告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方案进展[15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建华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时,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4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抗辩[150] - 公司计划在90个自然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回购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2%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53] - 公司承诺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153] - 公司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153] -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建华承诺不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经济赔偿责任[156] - 公司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156] - 公司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156] - 公司承诺不滥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156] - 公司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156] - 公司承诺不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经济赔偿责任[156]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租金预计192万元[163] -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向福斯特集团租赁办公场所,三年租金合计192万元[166]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162] -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由信息科技公司变更为公司[163] - 公司与福斯特集团首次签订租赁协议于2023年3月23日[163]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62] -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担保情况[160] - 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60] - 公司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36,200万元[173] - 公司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27%[173]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创光电提供不超过2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173]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创光电增加提供不超过9,2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176] - 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共计36,200万元[176] 募集资金与投资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473,000万元,累计投入320,265.48万元[178] - 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为67.71%[178] - 公司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累计投入92,742.65万元,投入进度为103.05%[180] - 公司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累计投入49,112.58万元,投入进度为98.23%[180]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0,000万元,投入进度为100%[180] - 公司计划建设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总投资44,600万元,已完成投资5,581.54万元,占比12.52%[182] - 年产1亿平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项目总投资19,000万元,已完成投资3,017.64万元,占比15.88%[182] - 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项目总投资29,000万元,已完成投资1,640.26万元,占比5.66%[182] - 年产2.1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已完成投资3,517.17万元,占比11.72%[182] - 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已完成投资4,495.36万元,占比8.99%[182] - 公司使用"福22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00,000万元[189] -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60元现金红利,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00股,总股本增加至2,608,735,822股[197] -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福22转债"累计转股数为233股[198] - 公司股东总数为46,145户[200]
福斯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3 09:51
董监高股份转让时间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5]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7]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7] 董监高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0] - 现任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0] - 现任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0] 董监高减持相关规定 - 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2] - 持本公司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由董秘申报[13] 董监高股份转让数量限制 - 任职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15]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5] - 以自然年度最后交易日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数量[16]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6] - 权益分派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6] - 当年可转让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作次年计算基数[17] - 离婚减持过出方和过入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17] 其他规定 - 《公司章程》规定更严按章程执行[16] - 设限制条件应申请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并经批准后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