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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宁波柯力传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 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三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 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商 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的舆情信息分为两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 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 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 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了债务人进行资金融通 或商品流通而向债权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 保、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 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办理对外担保业务的基本行为规范。 第五条 公司作出的任何担保行为,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决议。 第六条 应由股东会审批的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 会审批。须经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单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 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议事、决策以及为实施决策所做的各种安排,均 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关注其他相关人士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 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 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指薪酬与考核的范围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 董事、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 益条件成就;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 当严格遵守。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 "《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 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 经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信息以及证券监 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的"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 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及时"是指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 的两个交易日内。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宁波柯力 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考《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具有约束力,公司 股东、董事和管理层必须遵守。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公司应将该协议的 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 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予以充分披露。 关联交易应遵循下列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的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 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 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 利,不断完善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 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 况。 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件、互动平台等)充分 听取独立董事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