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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公司控股子公 司不得进行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 第四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或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 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 提条件,投资期限 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 第五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应为公司自有资金,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资金直接或 间接进行证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第六条 公司应当以自身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和金融衍 生品交易,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 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管理与运作,依法合规开展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提高本公司的决策力、执行力和风险防范控制力,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 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 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公司负责人、 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等。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 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重大信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决策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固有委员,其他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 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 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 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 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 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新设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 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相关职责。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 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 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 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宁波柯力传 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各内 部机构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 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审计 部")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的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 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 保障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1 / 11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 利益,并负有下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 票 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业务办理:第四号——股东会网络投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除现场会议投票表决外,同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方式。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第三条 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 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行使投票表决权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均可以 按照本 细则规定,通过公司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 网络或其他表决 方式中的一种。 第五条 公司可以与上交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 司") 签订服务协议,委托信息公司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相关服务,并明确服务内容 及相应的权 利义务。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通知与准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 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 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受公司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附属公司或企业(以下合称"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的股权或权益,或拥有50%以上表决权,或者拥有表决权 不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控制该子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第三条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 额或协议安排,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 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 作,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拟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和 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的任期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