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60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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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开采、石油加工贸易板块盘初活跃 通源石油等涨停
快讯· 2025-06-13 01:31
油气开采及石油加工贸易板块表现 - 油气开采及石油加工贸易板块盘初活跃,通源石油(300164)、中曼石油(603619)、准油股份(002207)涨停 [1] - 洲际油气(600759)、首华燃气(300483)、中海油服(601808)等跟涨 [1] 市场驱动因素 - 中东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升温推动SC原油主力合约一度触及涨停 [1]
中曼石油4.81亿美元投建海外油田 贯彻四大核心战略首季营收净利双增
长江商报· 2025-06-09 23:40
投资扩产 - 公司宣布投资伊拉克中弗拉特油田(MF区块)和东巴北油田(EBN区块),首期投资金额分别不超过2.64亿美元和2.17亿美元,合计不超过4.81亿美元 [1][3] - 投资资金将用于老井复产、钻井、试油、地面工程建设、油气外输管线建设、储量评估等,以提升油气产量和盈利能力 [1][3] - 公司同时宣布投资哈萨克斯坦新岸边区块产能建设项目,首期投资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主要用于前期道路和基地建设、勘探评价井施工以及试油试采 [3][4] 业绩表现 - 2025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9.43亿元,同比增长16.9%,净利润2.29亿元,同比增长32.95% [2][6] - 2024年公司实现营收41.35亿元,同比增长10.79%,创历史新高,但净利润7.26亿元,同比下降10.58% [5][6] - 2025年一季度经营现金流净额达2.15亿元,同比增长44.9% [6] 产量与资产 - 2024年公司生产原油85.46万吨,同比增加25.42%,生产油气当量100.17万吨,均创历史新高 [5][6] - 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总资产达122.3亿元,创历史新高,较上年同期增长29.79% [7] 战略与运营 - 公司深入贯彻"聚焦主业、油气并举、成本领先、创新赋能"四大核心战略 [2][6] - 2025年一季度钻修井机运行数量达56台,累计完成进尺18.76万米,钻井业务效能显著提升 [6] - 公司计划2025年进一步扩大产能建设规模,推进温宿、坚戈、岸边项目的滚动开发 [7]
股市必读:中曼石油(603619)6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63.14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6-08 17:26
股价及交易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6日收盘,中曼石油报收于17.47元,上涨0.92%,换手率1.94%,成交量8.96万手,成交额1.57亿元 [1] - 6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63.1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81.9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81.16万元 [1][3] 股东大会情况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5日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3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4,905,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696% [1][2]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 [1][2] - 其中第8项、第12项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第9项、第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1][2] 董事会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6900万份股票期权 [3][4] - 会议修订了多项管理办法,包括《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4] - 同意公司投资哈萨克斯坦新岸边区块产能建设项目和伊拉克中弗拉特油田、东巴北油田开发生产项目 [4] 临时股东会通知 - 将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和对外投资伊拉克油田项目的议案 [5]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 [5] 管理制度更新 - 公司制定或修订了多项管理制度,包括《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6][7][8][9][10][11][12][13] - 这些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及高管持股变动等方面的行为 [6][7][8][9][10][11][12][13] 股票期权注销 - 因7名激励对象未缴纳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公司决定注销其持有的5.6900万份股票期权 [14][15] - 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4][15]
每周股票复盘:中曼石油(603619)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多项重要议案
搜狐财经· 2025-06-06 22:50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6月6日收盘价17.47元,较上周17.13元上涨1.98% [1] - 本周最高价17.85元(6月4日),最低价17.21元(6月6日) [1] - 当前总市值80.77亿元,在油服工程板块市值排名6/13,两市A股排名1959/5148 [1] 股东大会决议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项议案,包括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1][3] - 第(8)(12)项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第(9)(14)项特别决议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1] - 君合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1] 董事会决议 - 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5.6900万份未行权期权(因7名激励对象放弃) [1][3] -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 [1] - 拟为董事及高管购买责任保险(董事回避表决,提交股东会审议) [1][2] 重大投资项目 - 批准哈萨克斯坦新岸边区块产能建设项目 [1] - 推进伊拉克中弗拉特油田(MF区块)和东巴北油田(EBN区块)开发生产项目(需股东会审议) [1][2] 临时股东会安排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定于6月24日召开,审议董事责任险及伊拉克油田投资项目 [2][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 [2]
中曼石油: 中曼石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6 11:3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总则 - 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质量,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强化责任意识并加大问责力度 [1] - 适用范围包括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2] - 重大差错涵盖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重大差异等情形 [1][2] 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 涉及资产/负债的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审计资产总额10%且超1000万元 [2] - 涉及净资产/收入/利润的差错金额占比10%且绝对额超1000万元 [2] - 差错直接导致盈亏性质逆转(如盈利变亏损) [2] - 监管部门责令更正的差错占资产总额10%以上 [2] 责任追究原则与情形 - 追究原则包括实事求是、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 [2] - 需追究责任的情形包括: - 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 [3] - 违反证监会或交易所信息披露规范性文件 [3] - 违反公司内部制度或工作流程导致差错 [3] - 从重处罚情形包括情节恶劣、打击报复、阻挠调查等 [4] - 从轻处罚情形包括主动纠错、挽回损失、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 [4] 责任追究形式与执行 - 追究形式涵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岗/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或移送司法机关 [4] - 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5] - 董事会保留制度修订和解释权 [6]
中曼石油: 中曼石油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6 11:3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 制度依据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2] - 适用对象为按照上交所规则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 可暂缓披露的信息包括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3] - 可豁免披露的信息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可能违反保密法规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信息 [3] - 商业秘密涵盖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需满足未公开、具有商业价值且采取保密措施等条件 [5] 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的具体界定 - 商业秘密包括核心技术信息(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经营信息(披露可能侵犯公司或第三方利益)等三类情形 [5] - 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泄露可能损害政治、经济、国防等领域安全的信息 [6] -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需满足未泄漏、内幕人士书面承诺保密、公司股票交易无异常波动三项条件 [7] 信息披露豁免的操作方式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可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涉密内容 [8] - 若处理后仍存在泄密风险,可豁免披露整份临时报告 [8] - 公司需审慎确定豁免事项并采取防泄密措施 [9] 内部管理程序 - 申请部门需填写《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并提交证券事务部 [10] - 董事会秘书需在2个交易日内审核信息合规性,不符合条件则需及时披露 [10] - 获批准的豁免事项需经董事长签字确认,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1] 暂缓豁免信息的后续披露要求 - 出现暂缓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三种情形时需及时对外披露 [12] - 暂缓披露的临时报告需在原因消除后补充披露理由、审核程序及知情人交易情况 [13] - 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需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送期内暂缓/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 [14] 违规责任与制度执行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暂缓/豁免行为视情节给予内部处分并要求赔偿 [1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未尽事宜按《股票上市规则》及监管新规执行 [16][17] 附件内容 - 登记审批表包含事项类型、原因依据、知情人名单等9项核心要素 [11][8] - 保密承诺书要求知情人承诺不泄露信息、不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 [8]
中曼石油: 中曼石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6 11:31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总则 - 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所有股份,包括信用账户内股份 [2] 持股变动规则及信息披露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前需知悉并遵守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限制性规定,且需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2] - 公司需在股份变更登记时向交易所申请将受限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据,并定期检查披露情况 [3] 股份变动申报要求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离任或信息变更后2个交易日内更新个人信息 [3]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公司,由证券事务部公告变动详情 [4] - 申报数据需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4] 股份转让限制情形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后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立案调查期间等 [4] -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持有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 [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5] 减持计划及执行要求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包括数量、时间区间等 [6] - 减持完成后或未按计划实施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6] - 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 [6] 禁止交易期间及短线交易 - 禁止交易期间包括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公告前5日及重大事件决策期 [7] - 6个月内买卖股份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需收回并披露 [7] - 公司章程可设定更严格的转让限制 [7] 关联方交易限制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确保配偶、直系亲属及控制实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8] - 关联方交易需参照本办法申报及披露 [8] 违规处罚及附则 - 违规交易需承担监管处罚及民事赔偿责任 [10]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及解释,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 [10]
中曼石油: 中曼石油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6 11:31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完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形成良性互动关系 [1] -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工作提升公司价值的相关活动 [1]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2] - 形成服务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实现股东财富增长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2] - 通过充分信息披露增强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 [3]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需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内部制度 [3] - 平等性:为中小投资者参与创造便利条件 [3] - 主动性: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并听取建议 [3] - 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并承担社会责任 [3] 投资者沟通内容 - 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研发进展等) [3] - 包括ESG信息、企业文化、股东权利行使方式及风险挑战等 [6] 投资者沟通方式 - 多渠道包括官网、新媒体、电话、传真、邮箱及投资者教育基地 [4] - 采用股东大会、路演、分析师会议、现场调研等互动形式 [4][7] - 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者专线,变更联络方式需及时公告 [4] 信息披露与保密要求 - 严格以已披露信息为交流内容,避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6][8] - 不慎泄露时需立即公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8] - 不得以投资者交流替代法定信息披露 [6] 投资者说明会与纠纷处理 - 需按规定召开业绩说明会等会议,董事长或总裁应出席 [8] - 积极支持股东权利行使及投资者保护机构维权活动 [8] - 投资者纠纷需首要处理并配合调解 [8] 媒体关系管理 - 区分宣传与媒体报道,避免有偿影响媒体独立性 [8] - 媒体采访需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道资料需经审批 [9]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统筹投资者关系管理,证券事务部为执行部门 [9][10] - 部门职责包括制度拟定、活动组织、投诉处理及投资者数据分析 [10] - 各单位负责人需协助开展相关投资者关系活动 [10][11] 人员素质与档案管理 - 从业人员需熟悉行业全貌、具备法律财务知识及沟通能力 [9]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记录至少3年 [12] - 可聘请专业顾问处理媒体关系、危机公关等事务 [11] 禁止行为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作出股价预测 [11][13] - 禁止选择性披露、歧视中小股东或违反公序良俗 [13] 附则 - 本办法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 [12]
中曼石油: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6 11:31
本次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中曼石油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 [2][3]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3] - 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4] 本次注销的具体情况 - 注销原因:7名激励对象未缴纳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 [4] - 注销数量:5.69万份股票期权 [4] - 本次注销完成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实施完毕 [4] 本次注销的影响 - 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 -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 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将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等文件 [4]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要求 [5]
中曼石油: 中曼石油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1:31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2] - 注销原因是7名激励对象未缴纳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涉及5.6900万份股票期权 [2][7] - 本次注销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实施完毕 [7]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历史执行情况 - 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297.20万份,激励对象155人 [5] - 公司此前已履行完整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授权 [2][3][4] - 激励对象名单经过公示且无异议,内幕信息自查未发现违规交易 [4] 本次注销的影响 - 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7][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律师事务所均确认注销符合相关规定,不损害股东利益 [7][8] - 行权价格曾经历多次调整,均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7] 法律程序履行情况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注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要求 [8] - 公司已按照监管规定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 [8] - 注销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执行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