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缆(60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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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去年实现净利10.08亿元 目前在手订单约180亿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3-26 14:29
文章核心观点 东方电缆2024年年报显示营收和净利润双增长,在手订单充足,各业务板块发展良好,未来将加快海陆并进,推动创新发展提升竞争力 [1][3] 公司业绩 -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0.93亿元,同比增长24.38%;归母净利润10.08亿元,同比增长0.81%;基本每股收益1.47元;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1] - 2024年海缆系统及海洋工程营业收入合计36.66亿元,同比增长5.49%,占比40.32%;陆缆系统营业收入54.16亿元,同比增长41.52%,占比59.57% [2] - 2024年外销收入7.33亿元,同比增长480.54% [2] 在手订单 - 截至2025年3月21日,在手订单179.75亿元,其中海缆系统88.27亿元,陆缆系统63.53亿元,海洋工程27.95亿元 [1] 业务发展 - 海缆方面做深做透业务板块,依托"3+1"产业布局开拓市场,中标国内首个±500kV直流海缆项目等 [1] - 陆缆方面提升核心竞争力,以"品牌入围+工程落地+渠道承接"模式保持关键市场份额领先 [1] - 国际化方面,2024年在英国设立全资孙公司,拓展海外市场,加速自主品牌出海 [2] 技术能力 - 专注大规模海上风电和大容量海陆电力传输领域,具备高端能源装备设计、制造及工程服务能力,技术达国际领先水平 [3] - 在海洋脐带缆和动态缆系统领域形成全寿命整体解决方案,实现多项"卡脖子"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应用 [3] 未来规划 - 2025年加快海陆并进,扩大战略创新布局,推动三大创新协同发展,突破"3+2"市场项目和客户 [3] - 依托企业技术中心,注重技术突破,加强产业化与示范应用,承接重大科技项目,推进新材料新工艺创新 [3] 行业趋势 - 两会期间海上风电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被提及,将带动风机大型化、海底电缆、海洋工程装备等高端制造环节发展,形成万亿级产业集群 [2]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2024年度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0:34
文章核心观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东方电缆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认为其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指出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存货的存在及其可变现净值为关键审计事项,并阐述了相关审计程序;此外还介绍了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报表编制基础、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等内容 [1][2] 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 - 后附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 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2] 关键审计事项 - 收入确认: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909,252.1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99.89%,因可能存在管理层不恰当确认收入风险,将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并实施多项审计程序 [3]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未提及具体金额],因金额重大且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将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并实施多项审计程序 [4] - 存货的存在及其可变现净值: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185,123.5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680.34万元,账面价值183,443.17万元,因存货金额重大且确定可变现净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将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并实施多项审计程序 [5]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7]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 管理层负责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设计、执行和维护内部控制,评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治理层负责监督财务报告过程 [7]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 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执行审计工作时运用职业判断、保持职业怀疑,并执行多项工作 [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前身为宁波东方电缆有限公司,1998年10月22日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宁波,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704897960W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未提及具体金额],普通股A股687,715,368股,201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0] - 属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行业,主要经营海缆系统、陆缆系统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及海洋工程服务等 [10] - 财务报表经公司2025年3月25日第六届第二十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10]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 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10]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 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10]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完整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 [10] 会计期间 -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0] 营业周期 - 公司经营业务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10] 记账本位币 -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选择经营所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10]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 对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在建工程项目、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联营企业等确定了重要性标准 [10][11][12]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 同一控制下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确认为商誉,小于则计入当期损益 [13][15]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拥有对被投资方权力、享有可变回报且能运用权力影响回报金额认定为控制,母公司将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按相关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1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 现金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期限短、流动性强、易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 [15]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 外币交易初始确认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按不同情况处理,外币报表按规定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5][16] 金融工具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分类,按不同方法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处理 [17][18][22]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 按不同组合类别,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按单项计提 [25][26] 存货 - 存货包括产成品、在产品等,发出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6][2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 满足一定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按规定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及不再继续划分和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28][29][30] 长期股权投资 -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不同方法初始计量,其他方式取得的按相应规定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按控制情况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处置时按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不同会计处理 [31][32][33] 投资性房地产 - 出租的建筑物按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34] 固定资产 - 为生产等持有、使用年限超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满足条件时确认,按不同类别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 [35][36] 在建工程 - 按实际成本计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后续调整 [36] 借款费用 -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予以资本化,其他计入当期损益,规定了开始、暂停和停止资本化的条件及利息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37][38] 无形资产 - 使用寿命有限的按预期实现方式摊销,无法确定的采用直线法摊销,研发支出满足条件确认为无形资产 [38][39] 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 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长期资产估计可收回金额,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时确认资产减值准备 [40] 长期待摊费用 - 核算摊销期限超1年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41] 职工薪酬 - 短期薪酬、设定提存计划、辞退福利等按规定处理,设定受益计划按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41][42] 预计负债 - 承担的现时义务满足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资产负债表日复核账面价值 [42] 股份支付 - 包括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按规定处理 [42][43][44]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 按合同条款和经济实质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资产负债表日按不同类别处理 [45] 收入 - 评估合同识别履约义务,按条件判断在某一时段或某一时点履行,按规定计量收入,不同业务收入确认条件不同 [46][47][48] 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 - 符合条件的分别确认为资产,按与收入确认相同基础摊销,账面价值高于预期剩余对价减成本时计提减值准备 [48][49] 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 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关系列示,同一合同下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49][50] 政府补助 - 满足条件时确认,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不同方式处理 [50][5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 按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与账面数差额计算确认,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情况调整账面价值 [51] 租赁 - 区分短期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和其他租赁,按不同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52][53][54] 安全生产费 - 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费用性支出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按规定处理 [55] 分部报告 - 以内部组织结构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 [55]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套期包括现金流量套期,满足条件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处理 [55]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0:2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1][2] 重要声明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披露报告是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相关人员对报告内容真实性等负责 [1]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6家子公司,纳入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 [3][4]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等多方面,涵盖公司经营管理主要方面,无重大遗漏 [4][5]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评价工作 [10] - 董事会结合多种因素确定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0]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有定量和定性标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也有定量和定性标准 [11][12][13]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发现的一般缺陷已在报告期内整改,不影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4]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 [16]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无相关适用事项 [17]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0:2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1]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审议程序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与上海福缆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夏善忠回避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与宁波广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XLCC Limited、Xlinks First Limited的关联交易,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 - 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 预计金额和类别 - 涉及向上海福缆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施工服务、向宁波广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采购电费、向XLCC Limited和Xlinks First Limited提供技术服务等关联交易,但文档未给出具体金额 [3]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海福缆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广,注册资本6800万元,2020年11月18日成立 [3][4] - 主要股东有上海爱缆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众赢海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 - 主营业务包括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注册地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860号10幢 [4] -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其45%股份 [4] 宁波广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法定代表人王晶,注册资本2145万元,2022年4月8日成立 [5] - 主要股东有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5] - 主营业务包括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注册地址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路亭村菜场路221号1幢3号楼205室 [5] - 公司持有其49%股份 [5] XLCC Limited - 注册号为13057883,主营业务是开展HVDC(高压直流)电缆的生产、供应及安装业务,注册地址在英国 [5] - 公司持有其3.91%股份 [5] Xlinks First Limited - 注册号为13604828,主营业务是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远程输送能源,提供可再生能源解决方案,注册地址在英国 [5][6] - 公司持有其2.23%股份 [6] 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偏离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7]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能利用关联方资源为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符合原则,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主要业务不会依赖关联人 [7]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关于开展2025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0:23
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 公司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把握国家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倡议、新基建等战略机遇,构建国际国内双向开拓的市场格局,在新能源海上风电和高端陆缆系统领域成效显著 [1] - 铜和铅是公司海缆系统和陆缆系统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旨在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减少产品成本波动 [1] 2025年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期限 - 铜期货最高持仓量40000吨,最高保证金43000万元;铅期货最高持仓量30000吨,最高保证金7000万元 [2] - 业务期限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 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 期货行情波动受行业政策、利率、现货价格等因素影响,公司严格执行制度,不做投机性交易,风险可控 [2] - 主要风险包括期货市场系统性风险、价格预测方向性错误、期货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 [2] - 监管政策修改可能导致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合约活跃度低可能导致交易结果偏离预期 [2] - 系统故障、网络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指令延迟或中断,带来风险 [3]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 保证金规模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的一定比例,仅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进行场外交易 [4] - 公司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和代理期货业务,不进行投机,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 [4] 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 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用少量资金锁定大批货物和库存,加快资金周转,节省资金成本 [4] - 通过期货和现货市场的价格主动管理,规避铜、铅价格风险,减少产品成本波动,稳定产品利润 [4]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0:23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 本届审计委员会产生于2022年8月23日,由独立董事刘艳森、阎孟昆及董事乐君杰组成 [1] - 2024年3月19日调整后成员变更为独立董事刘艳森、阎孟昆及周静尧 [1] -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最终成员为独立董事刘艳森、杨黎明及周静尧,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度共召开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2] - 会议审议事项未具体披露,但明确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 [2] 2024年度履职情况 - 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审计范围、计划及关键事项,确保审计有序开展 [2] - 审计委员会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建议续聘其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通过董事会审议 [3] - 审阅并认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执行并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未发现重大缺陷 [3][4] - 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保障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4] - 指导内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完善且执行有效,符合监管要求 [4] - 审阅财务报告后确认其真实、完整、准确,无欺诈、舞弊或重大错报,无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4] 总体评价 - 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监督评估职责,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维护股东利益 [5] - 通过专业决策和持续学习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可持续发展 [5]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证券之星· 2025-03-26 10:23
股东回报规划基本原则 - 公司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1] - 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建立更加科学、持续、稳定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实现股东长期利益最大化 [1]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 -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 -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需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 - 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可在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或现金与股票股利分配相结合的预案 [2] - 现金分红条件包括: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 -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根据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中期现金分红 [2] -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2]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40% [2]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20% [2]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 [3]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需研究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独立董事有权发表明确意见 [3] -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需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充分听取意见 [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 规划实施与解释 -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4] -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 [4]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0:23
公司资金需求与授信额度调整 - 公司拟将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从不超过9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110亿元(包含已授信部分),以满足业务扩张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1][2] - 现有90亿元授信额度已无法满足公司发展需求,主要因营业收入快速增长(2024年90.93亿元,同比增长24.38%)及在手订单达180亿元 [1] - 新增资金需求包括:保函开具占用授信额度、东方中央研究院•总部项目建设、高端海缆系统北方产业基地项目投资 [1] 业务发展动态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73.10亿元,2024年增长至90.93亿元,同比增速24.38%,显示业务规模快速扩张 [1] - 公司在手订单近180亿元,国内外重大项目持续中标,需通过保函等方式支持项目执行 [1] - 公司正重点布局新材料、新技术研发及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并通过建设项目强化研发能力 [1] 授信方案细节 - 新增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可循环使用 [2] - 授信品种涵盖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2] - 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资金需求在授信额度内确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2]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3-26 10:23
文章核心观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列出相关数据[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小计数据未填列 [1]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小计数据未填列 [1]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小计数据未填列 [1]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经营性往来 - 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2024年初往来资金余额10000万元,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44万元,利息无,偿还累计发生金额无,2024年末往来资金余额10244万元,往来性质为非经营性借款 [2] - 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2024年初往来资金余额5304.09万元,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35187万元,利息644.37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617.20万元,2024年末往来资金余额40518.26万元,往来性质为非经营性借款 [2] 非经营性往来 - 关联自然人非经营性往来数据未填列 [2]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往来数据未填列 [2] 总计 - 2024年初往来资金余额15304.09万元,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35187万元,利息888.37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0861.20万元,2024年末往来资金余额40518.26万元 [3]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0:2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要求和原则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汇报2024年度主要工作并提出2025年度工作要点 [1] 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监事会基本情况 - 胡伯惠为监事会主席,邱斌为职工监事 [1]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度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多项议案 [1][2] 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 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9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会议,参与重大决策讨论,监督议案审议、会议召开程序及决议执行情况 [2] 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 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和高管履职未发现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3] 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 公司建立较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执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将持续完善内控体系 [3]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要求,合理且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4] 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4] 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股权和资产置换,未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或资产流失情况 [4] 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 - 注销全资子公司东方海缆有限公司符合公司规划和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 [4]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系正常经营往来,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规,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4] 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 -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规定,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资金源于自有资金,不影响财务和经营,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5] 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 履行职责,与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保持沟通,监督公司财务和经营,促进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经营管理规范 [5] - 规范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完成专项审核等活动并出具意见 [5] - 发挥监督力量,加强与股东联系,维护员工权益,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6] - 跟踪监管要求,加强学习培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