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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603606):1H25业绩略低于市场预期 交付节奏强劲有望带动3Q25收入高增
新浪财经· 2025-08-15 00:31
1H25业绩表现 - 1H25收入44.32亿元,同比增长8.95%,归母净利润4.73亿元,同比下降26.57% [1] - 2Q25收入22.85亿元,同比下降17.13%,归母净利润1.92亿元,同比下降49.56% [1] - 业绩低于预期主要由于1Q25提前确认部分欧洲海缆项目收入及大型项目收入确认节奏靠后 [1] 分业务盈利状况 - 1H25电力电缆毛利率10.8%,海工业务毛利率29.1%,表现较强 [1] - 2Q25海底电缆和高压电缆收入7.6亿元,较1Q25的12.0亿元环比下降明显 [1] 订单及运营指标 - 截至2025年8月12日,在手订单总额196亿元,其中海缆与高压电缆110亿元,海洋装备与工程运维36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2] - 海缆与高压电缆订单规模超过2024年业务收入的3倍 [2] - 1H25存货31.2亿元,合同负债16.7亿元,呈现较快增长趋势 [2] 发展前景 - 2025年有望走出海上风电平价过渡期,进入订单和盈利双提升周期 [3] - 超高压海缆产品预计持续保持竞争优势 [3] - 3Q25有望迎来收入确认拐点,超高压产品占比提升将结构性拉动盈利能力 [3] - 订单和项目开工推动下,2026年有望保持业绩较快增长 [3] 盈利预测与估值 - 2025年盈利预测下调7.8%至16.1亿元,2026年盈利预测维持23.10亿元不变 [4] - 当前股价对应2025年21.9倍市盈率和2026年15.3倍市盈率 [4] - 目标价66.47元,对应28.4倍2025年市盈率和19.8倍2026年市盈率,较当前股价有29.3%上行空间 [4]
东方电缆(603606.SH)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4.73亿元,下降26.57%
智通财经网· 2025-08-14 23:05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4.32亿元,同比增长8.9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3亿元,同比减少26.57%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2亿元,同比减少21.83% [1] - 基本每股收益0.69元 [1] 收入结构变化 - 电力工程与装备线缆收入同比增长24.85%,但附加值较低 [1] - 海底电缆与高压电缆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但海底电缆产品收入结构变化导致附加值下降 [1] - 海洋装备与工程运维收入同比下降44.61%,主要因附加值较高的海洋装备收入下降 [1] 非经营性影响 - 2024年上半年出售土地使用权确认资产处置收益约5233.27万元,对同比利润数据产生影响 [1]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38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4.32亿元,同比增长8.95%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3亿元,同比下降26.57% [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4亿元,同比增长48.51%,主要因经营性往来款项增加 [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2亿元,同比下降21.83%,主要受产品收入结构变化及高附加值产品收入下降影响 [2] 业务板块收入结构 - 电力工程与装备线缆(绿色输电设施)收入21.96亿元,同比增长24.85%,占比49.60% [2][15] - 海底电缆与高压电缆(电力新能源)收入19.57亿元,同比增长8.32%,占比44.18% [2][15] - 海洋装备与工程运维(深海科技)收入2.75亿元,同比下降44.61%,占比6.22% [2][15] 订单与市场拓展 - 2025年新增中标项目金额近百亿元,截至8月12日在手订单约196亿元 [2] - 订单结构:电力工程与装备线缆50亿元、海底电缆与高压电缆110亿元、海洋装备与工程运维36亿元 [2] - 中标项目包括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华电三山岛海缆、中海油番禺等重大项目 [2] 产能与产业布局 - 东部(北仑)基地聚焦高压海缆、中低压电缆及海工基地 [25] - 南部产业基地(广东阳江)已投产,辐射粤港澳大湾区及国际市场 [16][25] - 推进北部产业基地建设,并设立欧洲、香港、英国子公司加速国际化布局 [16][25] 技术创新与研发 - 500kV等级交直流海缆通过技术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17] - 启动±800kV直流电缆研发,突破南方深远海柔直示范工程等重大项目 [16][17] - 累计承担超50项国家、省市及央企科技项目,授权专利204件(含发明专利51件) [26][28] 行业发展趋势 - 中国海上风电累计并网容量41.27GW(2024年底),新增装机量全球第一 [4] - 深远海风电成为确定性方向,预计"十五五"期间百万千瓦级项目将集中在深远海 [11] - 欧洲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37GW(2024年底),英国、德国、荷兰等国加速项目招标 [12][13] 政策与市场机遇 - 国家能源局目标2025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至60% [10] - 浙江、广东、江苏、山东等沿海省份密集推进海上风电项目招标与建设 [7][8][9] - 国际市场需求增长,日本、韩国、菲律宾等亚太国家明确海上风电发展目标 [13][14] 运营与管理举措 - 深化项目制与批量化管理模式,强化降本增效及装备管控能力 [17][18] - 推进财务数字化转型,实现子公司资金管理系统全覆盖 [18][19] - 开展70次培训(参训4687人次),优化绩效管理制度激发组织活力 [15][16] 可持续发展与合规 - 获得"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认证,HSE体系实现零环境污染事件 [38][39] - 成立董事会级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及绿色施工管理 [39] - 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强化合规风险识别及监督机制 [22][23]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38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达到44.32亿元,较上年同期40.68亿元增长8.95% [1] - 利润总额为5.42亿元,较上年同期7.45亿元下降27.22%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2亿元,同比下降21.83% [1] 资产与股东结构 - 总资产139.17亿元,较上年度末121.74亿元增长14.3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未披露具体数值但显示增长 [1] - 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1.63%,持有2.18亿股 [2] 股权与控制关系 - 自然人股东袁黎雨持股6.76%,共计4649.62万股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6.09%,持有4188.89万股 [2] - 实际控制人夏崇耀与股东袁黎雨为夫妻关系,华夏投资为公司高管持股平台 [2] 经营与投资活动 - 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未披露具体数据 [1] - 前十大股东中包含多家机构投资者,包括广发高端制造基金持股1.15% [2]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第六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38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六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由董事长夏崇耀主持 [1] - 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 [1] - 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共审议通过八项议案 [1] 半年度报告及审计机构续聘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 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 审计机构续聘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 上海分公司设立 - 董事会审议通过设立上海分公司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 具体安排详见公告编号2025-030的专项公告 [3] 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 - 提名夏崇耀、夏峰、乐君杰、柯军、陈虹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由持股31.63%的股东宁波东方集团及第六届董事会推荐 [3][4] - 提名杨黎明、黄惠琴、徐立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明并完成备案 [4][5] - 所有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及上交所审核 [4][5] 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修订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6] - 修订后取消监事会设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5] - 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及市场监管部门核准 授权有效期至工商变更完成日 [5] - 同步修订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等治理制度 [6][8] 临时股东会召开安排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 具体安排详见公告编号2025-031的会议通知 [8]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第六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38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六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要求 [1] -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1] 半年度报告审议情况 - 监事会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 - 半年度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报告内容全面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 [1] - 报告编制人员未违反保密规定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监事会全票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议案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 依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 [2] -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2] -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38
监事会审核意见 - 公司董事会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法违规行为 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1]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规定 [1] - 半年度报告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责任声明 - 监事会成员胡伯惠 陈虹 邱斌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1]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38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5日13点30分在宁波市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49-50F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交易时段9:15-9:25及9:30-11:30 下午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9:15-15:00 [1] 投票安排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需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 [1]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 其表决权数量为全部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总和 [3] - 通过多个账户重复表决时 以相同类别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时 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应选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 [7] 会议审议与登记 - 议案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 详情见于2025年8月15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媒体 [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日 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证券代码603606)有权出席 [4] - 参会股东需持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 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日16:30 [5]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黎明)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38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 - 被提名人杨黎明先生具备5年以上电线电缆行业及管理的工作经验 [1] - 被提名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1] - 被提名人具备会计学专业副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资格 [2] 独立董事独立性 - 被提名人不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1] - 被提名人不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 [1] - 被提名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 [1] 任职合规性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2]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2] - 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2] 兼职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 [2]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2] 提名程序 - 被提名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3]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3] - 提名人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核实候选人资格 [3]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38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离职程序 明确离职后的责任与义务 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以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 [1][2][3][4][5]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辞职、辞任、任期届满卸任、任期内罢免、更换或解聘等所有离职情形 [1] 离职生效条件 -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时 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务直至新董事就任 [1]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但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需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 [2]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2] -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罢免、更换、解聘的 自作出有效决议之日起生效 [2] - 擅自离职造成公司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2] 离职后责任与义务 - 离职人员需在5日内或公司指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交接 包括未完结事项说明、业务文件、财务资料等移交 [2] - 需配合离任审计和重大事项核查 不得拒绝提供文件及说明 [3] - 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仍持续有效 董事辞任或任期届满后需承担二年忠实义务 涉及公司秘密的信息需永久保密 [3] - 需遵守竞业禁止约定 [3] - 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时 需提交书面说明并明确履行计划 [3] - 不得利用原职务干扰公司经营 [3] - 持股的离职人员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持有不超过一千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需严格履行股份相关承诺 [4] 责任追究机制 - 董事会可对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的离职人员审议追责方案 追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5]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提出 [5]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由董事会制订并修改 [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