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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603606)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东方电缆东方电缆(SH:603606)2025-08-14 14: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会议记录 -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6] 利害关系处理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18]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委员权利 - 闭会期间可跟踪了解相关人员工作情况[21] - 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22] - 可对相关人员提出质询并评估[23] 规则生效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