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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股份: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5 10:31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于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永艺家具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包 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的财 务会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内部 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法律法 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 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 作。 ...
永艺股份: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5 10:31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于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有效履职,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 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董事长要求可以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可以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 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 ...
永艺股份: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5 10:31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于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 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 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 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 公告: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 ...
永艺股份: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5 10:31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以电话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 事 7 名。会议由张加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 ...
永艺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章国政
2024-03-05 10:31
附件 5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永艺控股有限公司,现提名章国政先生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
永艺股份: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3月制定)
2024-03-05 10:31
(于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制定)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现场、通讯或现场结合通讯等方式进 行,独立董事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均视为亲自出席该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 ...
永艺股份: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5 10:31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于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选任和履职,促进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履职,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指派 董事会秘书、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如有)、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董事会秘书与董事 会任期一致,可以连续聘任。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永艺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包磊
2024-03-05 10:31
附件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包磊,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永艺控股有限公司提名为永艺家具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 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 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 ...
永艺股份: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制定)
2024-03-05 10:31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于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 ...
永艺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邵毅平
2024-03-05 10:31
附件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 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 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 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本人邵毅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永艺控股有限公司提名为永艺家 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