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艺股份: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永艺股份永艺股份(SH:603600)2024-03-05 10:32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议案[1] - 拟修订《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16] - 拟制定《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制度[16] -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人员提名与选举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3%以上股份股东提名[2][5]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提名[2][5]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3%以上股份股东提名[2][5]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6]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投票权等于股份数与应选董监人数乘积[4][6] - 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分别选举保证比例[4]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独立董事[5] 董监管理 - 董事会、监事会对改选或增补董监进行资格审查[3]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不超六年[8] - 董事会2日内披露董事书面辞职情况[8]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8] 董事会决策 - 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且不少于全体董事二分之一[8] - 关联交易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9] 公司架构 - 公司设副总经理6名[9] 利润分配 - 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10][1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30%[10][13]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最低80%[10][12]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最低40%[10][12]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最低30%[10][12]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董事会未作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发表意见[11]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现金红利偿还[11][15] - 公司特定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3]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不超净利润[14] - 公司无法按政策确定分配方案需披露原因[15] - 年报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