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60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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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A股公司公告: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证券时报· 2025-08-09 14:29
公司证券投资计划 - 利欧股份拟使用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投资方式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等[3] - 和顺石油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种类含新股配售或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3] 资金使用说明 - 利欧股份强调证券投资资金为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 不会造成资金压力 不影响正常经营和投资[3] - 和顺石油表示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需求前提下进行证券投资 旨在优化投资结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决策机制 - 利欧股份授权董事长成立证券投资领导小组 负责投资决策与实施[3] - 和顺石油未披露具体决策机制 但强调严格遵循风险防控措施[4]
两家A股公司公告: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证券时报· 2025-08-09 14:26
公司证券投资计划 - 利欧股份拟使用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投资方式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 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 委托理财等[2] - 和顺石油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投资范围含新股配售或申购 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等[5] 资金使用安排 - 利欧股份强调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造成影响[5] - 和顺石油表示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需求前提下进行证券投资 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5][8] 投资管理机制 - 利欧股份授权董事长成立证券投资领导小组 负责决策与实施工作[5] - 和顺石油提出严格遵循风险防控措施 优化投资结构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8] 投资目标 - 两家公司均明确证券投资旨在提高资金收益 为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5][8]
什么信号?知名A股,30亿炒股!
中国基金报· 2025-08-09 07:59
证券投资计划 - 利欧股份拟使用不超过3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方式包括股票、债券、委托理财等,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1][2][7] - 和顺石油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股票、债券等,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4][9] - 两家公司此前公告的委托理财未包含股票投资,此次新增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方式 [6][10][12][14] 公司财务状况 - 利欧股份2022-2024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41亿元、19.66亿元、-2.59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42亿元、5495.50万元、1.61亿元 [21] - 和顺石油2022-2024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4亿元、5223.28万元、2926.58万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8713.58万元、4498.20万元、2278.99万元 [23] - 截至8月8日收盘,利欧股份总市值258.7亿元,和顺石油总市值29.05亿元 [24] 投资者反馈 - 部分投资者质疑公司有闲钱为何不回购自家股份 [16][18] - 利欧股份最近一次回购累计回购2.78亿股,成交总金额约4亿元 [20] - 和顺石油最近一次回购累计回购297.60万股,使用资金总额达5538.74万元 [20]
斥资30亿元,又有上市公司要高调入市了
环球网· 2025-08-09 03:33
公司证券投资计划 - 利欧股份拟使用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投资方式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 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 委托理财等 授权期限自8月8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 - 和顺石油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 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等 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3] 投资目的 - 利欧股份旨在不影响正常经营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率 实现公司与股东收益最大化 [3] - 和顺石油为在保障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优化投资结构 创造更大经济效益 [3] 行业背景 - 多数上市公司闲置资金多投向低风险理财 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 [3] - 利欧股份 和顺石油明确将资金投向证券市场 侧面反映出对当前资本市场的看好 [3]
和顺石油: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新浪财经· 2025-08-09 02:19
公司投资计划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1] - 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 [1] - 投资行为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类型 [1] 资金用途 - 闲置自有资金将用于多元化证券投资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1]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8 18:52
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召开,7名董事全票通过三项议案,包括证券投资额度预计、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制定及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2][3][8]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日召开,3名监事全票通过证券投资额度预计议案,认为其符合法规且风险可控[13][14] 证券投资计划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效期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范围涵盖新股申购、股票、债券及上交所认可的其他行为[3][18][19] - 投资目的为优化资金结构并提升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无需股东大会审议[19][22] - 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并设立独立董事监督机制,定期披露投资情况以防控风险[6][23][24]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 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湘潭中油,合并后注销其法人资格并承继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旨在整合资源、提升运营效率并降低成本[8][28][29] - 本次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对合并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且无需股东大会批准[28][31]
和顺石油: 和顺石油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24
吸收合并基本情况 - 公司拟以主体身份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湘潭中油销售有限公司,合并后湘潭中油将依法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人员、债权债务由公司承继 [1] - 本次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 合并基准日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确定,后续将履行相关审批及手续办理程序 [3] 合并方(和顺石油)概况 - 注册资本1.73亿元,成立于2005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赵忠,经营范围覆盖成品油批发零售、新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销售等多元化领域 [1] - 截至2024年底,公司总资产20.27亿元,负债3.6亿元,净资产16.67亿元,2024年实现营收28.12亿元,净利润2926.58万元 [1] - 业务布局包含传统能源与新兴能源双赛道,涉及光伏发电、储能技术、加氢设施等创新领域 [1] 被合并方(湘潭中油)概况 - 注册资本3000万元,成立于2003年4月,主营汽油柴油批发零售、化工产品销售及仓储服务 [2] - 截至2024年底,湘潭中油总资产5.57亿元,负债4.59亿元,净资产9788.19万元,2024年营收仅29.43万元,净亏损434.06万元 [2] - 经营许可包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资质,但2024年经营规模显著萎缩 [2] 合并目的及影响 - 通过资源整合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 [3] - 因湘潭中油为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数据已合并报表,本次吸收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权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3] - 合并后公司将直接承接湘潭中油的业务网络及资产,强化区域市场控制力 [1][3]
和顺石油: 和顺石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23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由董事长赵忠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 [1] - 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证券投资额度预计议案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1] - 额度有效期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含投资收益再投资 [1] - 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等上交所认可的投资行为 [1] - 议案获全票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 [2]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 董事会审议通过《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 - 议案获全票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 [2]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 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湘潭中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优化资源配置 [2] - 合并后湘潭中油将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债务由公司承继 [2] - 议案获全票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 [3]
和顺石油: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23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证券投资行为,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及股东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证券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股票/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及上交所认定的其他行为,但主营业务相关投资、固定收益类、持有超10%且三年以上的投资除外[1][2] 证券投资原则 - 投资需合法审慎,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不得影响主营业务,资金来源限于自有闲置资金[2] - 必须使用公司名义设立账户,禁止使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关联交易需遵守上交所关联交易规定[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主营业务除外),子公司未经同意不得开展证券投资[2] 审批权限 - 投资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批,其余由董事长决定[3] - 高频交易可提前12个月预估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金额不得超审批额度[3] - 审批权限以法律法规及上交所规定为准[3] 业务管理与风险控制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制定并实施投资方案,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及账务处理[4][5] - 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投资情况并提交报告,审计委员会可随时调查跟踪,独立董事有权检查资金使用[4] - 违规操作导致损失需追责,董事会需持续监控异常情况并及时披露[4] 信息披露要求 - 投资信息需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达到标准必须披露,包括目的、金额、资金来源、审批程序等[5][7] - 定期报告需披露投资损益,出现较大损失需立即采取措施并披露[5]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法规为准并及时修订[6]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后生效[6]
和顺石油: 和顺石油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2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彭慕俊主持 [1]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通知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预计的议案》 [1] - 证券投资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已履行必要程序,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控制风险并优化投资结构 [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 公告文件 - 备查文件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