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轮电梯(603321)
搜索文档
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8-04 10:15
募资情况 -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42,049,469股,募资237,999,994.54元,净额233,303,283元[3][4] - 募资用于南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拟投入23,800万元[5] 资金管理 - 拟用不超15,000万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额度循环,有效期12个月[2][7] - 2025年8月1日审议通过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12] - 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等,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12个月[2][12]
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8-04 10:15
资本变更 - 2025年7月30日完成2024年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份登记,新增42,049,469股[2] - 发行前注册资本307,000,000元、总股本307,000,000股[2] - 登记后注册资本变更为349,049,469元,总股本变更为349,049,469股[2] 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1日董事会通过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2] - 《公司章程》多处修改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2][3] - 修订无需股东大会审议,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4]
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5-08-04 10:15
募集资金 - 公司以简易程序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37,999,994.54元,净额233,303,283元[3] - 拟用7712.5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2]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为南宁智能制造基地,总投资50,000万元,拟投23,800万元[5] - 截至2025年7月23日,自筹投入募投项目7,526.68万元[7] 发行费用 - 发行费用469.67万元,已用自筹支付185.85万元[8] - 含承销保荐费257.04万元等多项费用[9] 审批情况 - 2025年8月1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置换议案[11] - 监事会、会计师、保荐机构均无异议[13][14]
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04 10:15
资金置换 -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526.68万元[3] - 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185.85万元[3] - 募集资金置换合计金额为7712.53万元[3] 资金管理 -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5] 会议相关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下午14点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04 10:15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7712.5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3][4] - 公司以不超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12个月[5] 议案表决 - 三项议案表决均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5][6]
梅轮电梯(603321.SH):拟使用不超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格隆汇APP· 2025-08-04 10:13
公司财务决策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且可循环滚动使用 [1]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
梅轮电梯:拟使用不超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格隆汇· 2025-08-04 10:04
公司财务决策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现金管理额度在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
梅轮电梯(60332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5-08-01 0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30,700万元,2017年9月15日上市[4] - 本次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32] 业绩数据 - 2025年1 - 3月营业收入12,921.30万元,2024年度81,172.93万元,2023年度95,529.33万元,2022年度101,624.55万元[9] - 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计192,633.06万元,2024年12月31日204,461.56万元,2023年12月31日210,691.06万元,2022年12月31日197,886.90万元[11] - 2025年1 - 3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6,745.09万元,2024年度13,430.82万元,2023年度20,155.00万元,2022年度18,878.37万元[10] - 2025年1 - 3月综合毛利率22.10%,2024年度28.71%,2023年度27.25%,2022年度21.57%[13] - 2025年1 - 3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5%,2024年度10.81%,2023年度7.02%,2022年度4.14%[13] - 2025年1 - 3月基本每股收益0.01元/股,2024年度0.45元/股,2023年度0.27元/股,2022年度0.15元/股[13] - 2025年1 - 3月资产负债率33.70%,2024年度38.39%,2023年度43.18%,2022年度42.22%[13] - 2025年1 - 3月存货周转率0.77次,2024年度4.19次,2023年度4.15次,2022年度3.38次[13] - 2025年1 - 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0.41次,2024年度2.40次,2023年度2.93次,2022年度2.93次[13] - 报告期各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4,661.07万元、8,184.78万元、13,444.64万元和428.45万元[18] - 报告期各期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2,680.83万元、6,813.54万元、5,480.70万元和343.98万元[18] -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8,664.25万元、14,432.27万元、13,061.94万元和13,161.22万元[20]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4,214.38万元、26,593.99万元、26,168.89万元和22,679.5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2.24%、12.62%、12.80%和11.77%[21] 股票发行信息 -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35名特定对象现金认购[33][34] - 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2月12日,原发行价格5.86元/股,调整后为5.66元/股[39][40][42] - 2024年末总股本307,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后304,359,900股,每股派现0.20元[40] - 发行股票数量调整后为42,049,469股,募集资金23,800万元[41][42][47] - 各发行对象合计获配42,049,469股,获配金额237,999,994.54元[43] - 发行股票6个月内不得转让[44] - 发行决议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50]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23,800万元全部投入南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47] - 南宁基地建成后,广西梅轮将形成年产电梯20,000台、维保电梯50,000台的能力[95] 其他信息 - 公司及子公司施塔德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2] - 浙商证券黄杰和王可担任保荐代表人[5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保荐机构自营账户持有公司7,200股股票[5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财务性投资1,562.86万元,占净资产比例1.27%[83] - 发行人未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实际控制人未变[84][85] - 发行人不存在从事类金融业务情形[89] - 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存于专项账户[92]
梅轮电梯: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5 16:2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2,049,46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5.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37,999,994.5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237,999,994.54元[1]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1]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 -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监管协议[1] - 公司及子公司广西梅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梅轮电梯南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2] -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保荐机构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仅限用于梅轮电梯南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3] - 公司及子公司承诺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到期后转入专户或续存,且存单不得质押[3]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4][5]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5] - 银行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配合调查时,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梅轮电梯: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5 16:25
发行批准与授权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授权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4]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同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5]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5] 发行过程与结果 - 主承销商浙商证券向103名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书,包括前20名股东中的17名、25家基金公司、21家证券公司、12家保险机构及28家意向投资者[6] - 2025年2月14日收到25名申购对象的报价,其中21名缴纳合计2100万元保证金,有效申购金额最低700万元[7] - 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5.86元/股,后因派息调整为5.66元/股,发行数量相应调整为4204.9469万股[9][10][11] 认购对象情况 - 15名获配投资者包括专业投资者11名和普通投资者4名,风险等级与投资者分类匹配[14][15] - 认购对象不包括公司及主承销商的关联方,承诺不存在保底收益或财务资助情形[16] - 私募投资基金认购对象均已完成备案,公募基金及自有资金认购对象无需备案[17][18] 资金募集与验资 - 发行对象合计缴纳认购资金237,999,994.54元,验资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13] - 主承销商将扣除承销费后的235,429,594.60元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