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60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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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兴新材(603276) -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2025-10-29 09:30
资金管理 - 2025年8月26日同意用不超4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12个月内有效[1] - 在宁波银行宜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1][2] 决策审批 - 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1][3] - 保荐人出具同意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4] 风险管控 - 拟买产品有保本约定,但有系统性风险[5] 监督机制 - 按决策、执行、监督分离原则健全审批和执行程序[6] - 财务部跟踪产品,董事会及时采取保全措施[6] - 独立董事等有权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6]
恒兴新材(603276)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09:15
第三季度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14亿元,同比增长2.87%[4]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6.35万元,同比大幅增长320.18%[4] - 第三季度利润总额为1608.20万元,同比大幅增长336.83%[4] - 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00.26万元,同比激增8726.12%[4] - 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6元/股,同比增长500.00%[5] 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入和利润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6.06亿元,同比增长7.37%[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47.87万元,同比增长17.21%[4]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56.97万元,同比增长32.55%[4] - 营业总收入为6.064亿元,同比增长7.4%[18] - 净利润为4048万元,同比增长17.2%[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0元/股,同比增长17.6%[20]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为5.020亿元,占营业总成本的89.1%[18] - 研发费用为2083万元,同比增长19.5%[18] - 销售费用为579万元,同比增长57.8%[18] - 所得税费用为900万元,同比增长37.9%[19]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7.96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84.1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36亿元[2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419亿元[2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4.725亿元,同比略降1.9%[23]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4305万元,同比增长2.7%[23]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692万元,同比下降35.2%[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为338万元,上年同期为-401万元[23]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9.184亿元,同比下降31.1%[2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5873万元,同比下降35.8%[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71万元,上年同期为-5799万元[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81万元,上年同期为-5388万元[2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209亿元,上年同期为-1.153亿元[2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132亿元,较期初增长62.8%[25]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为3.13亿元,较期初1.94亿元增长61.3%[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4.36亿元,较期初5.39亿元下降19.2%[14] - 应收账款为8132.08万元,较期初5424.85万元增长49.9%[14] - 应收款项融资为5634.80万元,较期初7819.63万元下降27.9%[14] - 在建工程为1.32亿元,较期初7599.30万元增长74.2%[15] - 短期借款为4620.00万元,较期初1851.77万元增长149.5%[15] - 应交税费为1286.51万元,较期初311.48万元增长313.0%[16] - 其他应付款为1695.50万元,较期初5.71万元大幅增长[16] - 资产总计为18.97亿元,较期初18.27亿元增长3.8%[15] - 负债合计为1.54亿元,较期初8853.25万元增长74.3%[16]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8.9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86%[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7.430亿元,较期初增长0.3%[17]
恒兴新材: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日报网· 2025-10-27 14:11
公司治理动态 - 恒兴新材于2025年10月27日晚间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治理相关事项 [1] -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并选举了职工代表董事 [1] -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盛裕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1]
恒兴新材(60327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以下 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 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公司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是指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 差异等情形,或出现被证券监 ...
恒兴新材(60327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独立董事聘任 - 聘任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独立董事任期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4] - 任期届满前被解除等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2][14]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4] 履职相关 - 履职包括参与决策等[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3]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等保存10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 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论证并反馈意见[29] - 专门委员会开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9]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29] - 履职时公司人员应配合,受阻可报告监管机构[30][31] - 公司承担费用,给予津贴[3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股东会批准生效[34][35]
恒兴新材(60327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 易与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以规范; (四)在必要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 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五)处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 ...
恒兴新材(60327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包括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后配股、增发等)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是 指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包括在履行应当履行的程序后调整、变更的投 资项目。募投项目发生调整、变更的,闲置、节余的统计口径均按调整、变更后 的募投项目的金额计算, ...
恒兴新材(60327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恒兴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的身 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及商业汇票、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
恒兴新材(60327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薪酬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对象包括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方案制定 -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制定、考核和监督[7] 不同人员薪酬形式 - 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9] - 任职非独立董事按岗位考核领薪,无单独津贴[10] - 未任职非独立董事可领固定津贴[11] -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12] 薪酬计算与调整 - 岗位变动按月计算当年薪酬[14] - 经营环境变化可调整薪酬标准[17] 薪酬相关规定 - 薪酬为税前,公司代扣代缴费用[14] - 特定情形下可降薪或不发绩效奖金[14]
恒兴新材(603276)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 董事的选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度,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 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 应选董事人数之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集中投给一位董事候选 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给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 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含职 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