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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兴新材(60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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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兴新材(603276)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8-01 09:15
股东大会信息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8月8日10:00,地点在江苏省宜兴市青墩路1号[10] - 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9:15 - 15:00[10] -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股东选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9] 股权激励计划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已通过审议,2025年7月23日披露[13][16] 授权事宜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期限与计划有效期一致[19][21]
恒兴新材(603276)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5-08-01 08:01
股权激励计划 - 2025年7月22日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 - 7月23日披露激励计划相关文件[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7月23日至8月1日公示[2] - 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异议[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股东及亲属[6]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6]
恒兴新材上涨6.52%,报17.47元/股
金融界· 2025-08-01 05:38
股价表现与市值 - 8月1日盘中股价上涨6.52%至17.47元/股 成交额8052.74万元 换手率6.1% 总市值36.28亿元 [1] 股东结构 - 截至3月31日股东户数1.34万户 人均流通股5795股 [2] 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87亿元 同比增长21.43% [2] - 2025年第一季度归属净利润1288.27万元 同比减少23.27% [2] 公司业务概况 - 专注于有机酮/酸/酯类产品开发生产销售 应用于农药/锂电池/香精香料/环保涂料等绿色领域 [1] - 拥有四大生产基地 总产能达45万吨/年 通过ISO认证及多项技术荣誉 [1] - 2023年成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1]
恒兴新材(603276) -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7-24 07:45
理财情况 - 2024年10月22日买6000万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已收回本金及103.22万收益[3] - 本次委托理财6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投银行理财产品[5] - 本次投资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2025/7/24 - 2025/10/24,预计年化1.00% - 1.80%[8] 现金管理 - 2023 - 2024年多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现最高52000万[15][16] - 最近十二个月投入171400万,收回130400万,收益1262.99万,未收回41000万[18] - 最近12个月单日最高投入50200万,占净资产28.88%,累计收益占净利润36.24%[18] - 总投资额度52000万,已用41000万,未用11000万[18]
恒兴新材(603276)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5-07-22 09: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764.95万元人民币[3] 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为73,027.77万元,2023年为64,412.74万元,2022年为67,715.42万元[6]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5.34万元,2023年为7,807.91万元,2022年为9,327.87万元[6]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股,2023年为0.46元/股,2022年为0.60元/股[6]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0%,2023年为7.51%,2022年为12.84%[6] 股权激励计划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217.21万股,占股本总额20,764.95万股的1.05%[4] - 首次授予不超过200.72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2.41%,占股本总额的0.97%[4] - 预留16.49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7.59%,占股本总额的0.08%[4]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11人,约占2024年末公司全体职工人数的2.61%[16] - 激励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本总额的10%[13]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8] - 副总经理顾海平获授限制性股票33.45万股,占授予总量15.40%,占公司股本0.16%[19] - 副总经理邵业伟获授限制性股票29.87万股,占授予总量13.75%,占公司股本0.14%[19] - 财务总监周红云获授限制性股票20.31万股,占授予总量9.35%,占公司股本0.10%[20] - 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人员(8人)获授限制性股票117.08万股,占授予总量53.90%,占公司股本0.56%[20]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6.49万股,占授予总量7.59%,占公司股本0.08%[20]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8.37元[22]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26][48]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第二个为30%,第三个为30%[29][49] - 限制性股票授予需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解除限售也需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30][33][34]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37]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37]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38] - 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38]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39] - 考核评级A、B、C、D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50%、0[42]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45]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相关程序,预留部分12个月内授出[46] - 公司不得在特定期间授予限制性股票[47]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解除限售期及比例与首次授予一致[49]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第二个为50%[50][51]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52]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53]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54][55]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57]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P1+P2×n)÷[P1×(1+n)][58]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n[59] -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4]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否则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67]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67] - 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5种情形时,激励计划即行终止[78] - 公司出现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形时,激励计划正常实施[79] - 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问题导致不符合授予或解除限售条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已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应返还已获授权益[79] - 若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取消某一批次/多个批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终止计划,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80] - 公司具有对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可对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回购相应股票[69] - 公司应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0]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应保证合法合规[74] -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现金分红[74]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60日内未协商解决应诉讼解决[88]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变更需股东大会决定且有禁止情形[89]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终止需股东大会决定[90] - 公司终止激励计划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92] - 2025年8月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00.72万股限制性股票[94]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1647.89万元[95] - 2025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会计成本为357.04万元[95] - 2026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会计成本为851.41万元[95] - 2027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会计成本为329.58万元[95] - 2028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会计成本为109.86万元[95]
恒兴新材(603276)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5-07-22 09:01
股权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217.2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05%[7][30][32] - 首次授予不超200.72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92.41%,占公司股本总额0.97%[7][30] - 预留16.49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7.59%,占公司股本总额0.08%[7][30]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11人,约占2024年末公司全体职工人数2.61%[26] - 副总经理顾海平获授33.45万股,占授予总量15.40%,占公告日公司股本0.16%[31] - 副总经理邵业伟获授29.87万股,占授予总量13.75%,占公告日公司股本0.14%[31] - 财务总监周红云获授20.31万股,占授予总量9.35%,占公告日公司股本0.10%[31] - 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人员8人获授117.08万股,占授予总量53.90%,占公告日公司股本0.56%[31] 激励计划时间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8][33] - 首次授予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9][36] - 若预留部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披露后授予,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10] 授予价格及费用 - 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为8.37元/股[8][42][44] - 2025年8月首次授予需摊销总费用1647.89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357.04万元、851.41万元、329.58万元、109.86万元[69]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营业收入以2024年为基数增长率不低于8%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54] - 2026年营业收入以2024年为基数增长率不低于2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54][56] - 2027年营业收入以2024年为基数增长率不低于4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54][56] 实施条件及规定 - 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需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72] - 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3] - 公司应在60日内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75]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失效[76][77] 调整与回购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按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61][64]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或加利息回购注销[51][93]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96][98]
恒兴新材(603276)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2025-07-22 09:01
股权激励计划 - 2025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7.21万股,占股本1.05%[1] - 副总经理等获授一定数量股票及占比[1] - 8名骨干共获授117.08万股,占总量53.90%[1] - 预留16.49万股,占总量7.59%[1] - 激励对象有相关限制及确定时间[1]
恒兴新材(603276)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5-07-22 09: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6年12月14日成立,注册资本20,764.9497万人民币,2023年9月25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12] 股权激励计划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217.21万股,占股本总额1.05%[18] - 首次授予不超过200.72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92.41%,占股本总额0.97%[18] - 预留16.49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7.59%,占股本总额0.08%[1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21] - 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8.37元,预留部分同价[26][27] - 首次授予限售期为12、24、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28][30]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解除限售比例为50%、50%[31] - 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各年营收或净利润有增长要求[35]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级A、B、C、D时,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50%、0[38]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11人,约占2024年末职工人数2.61%[48] 会议与程序 - 2025年7月22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43][44] - 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需董事会通过,之后由股东大会决定,不得提前解除限售和降授予价[42] - 出现调整情况,董事会审议,律师出意见,通过后披露[40][41]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资金自筹,公司不提供资助[51] - 激励计划目的是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各方利益[52] - 监事会等认为激励计划利于公司,不损害股东利益[52] - 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董事无需回避表决[53]
恒兴新材(603276)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7-22 09:01
股权激励计划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考核适用于所有激励对象[4]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7] 业绩考核条件 - 2025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8%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可解除限售[7] - 2026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2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可解除限售[7] - 2027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4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可解除限售[7] 预留部分考核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度报告前授出,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一致;之后授出,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8] 个人考核与权益 - 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为A、B、C、D时,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50%、0[10] - 激励对象有权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了解考核结果[13] 考核结果处理 -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沟通,10个工作日内复核[13] - 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归档保存[14]
恒兴新材(603276) -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2025-07-22 09:00
征集人及时间 - 征集人鲍旭锋为现任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兼任,未持股[4][5] - 征集投票权时间为2025年8月4 - 5日9:30 - 11:30、13:30 - 17:00[5][13] 股东大会 - 现场会议2025年8月8日10点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8] - 地点为江苏省宜兴市青墩路1号[9] 征集相关 - 议案有《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三项[9] - 对象为2025年8月1日登记在册并办手续的全体股东[12] 委托投票 - 按格式填委托书,备妥文件在征集时间内送达指定地址[13] - 联系地址在江苏宜兴,收件为证券事务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