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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晟环保(60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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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晟环保(603165)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7 09: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68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2,622,828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72,622,828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东信息 - 公司设立时冯荣华持股5525.00万股,占比65.00%[13] - 张云芳持股776.90万股,占比9.14%[13] - 陈雄伟持股732.70万股,占比8.62%[13] - 陆祥根持股697.00万股,占比8.20%[13] - 张士敏持股300.05万股,占比3.53%[13] - 唐其忠持股234.18万股,占比2.755%[13] - 许建观持股234.18万股,占比2.755%[13] 股份相关规定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和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7] - 股东对决议效力有争议,应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对违规董事、高管诉讼[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侵犯公司或子公司权益他人诉讼[29][3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93] 公司治理结构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97][98]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均为3名,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98][99] - 战略委员会成员3名,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100] 公司管理层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3名,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4][10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3]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3] - 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16]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24][123][12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经董事会决议即可[13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7]
荣晟环保(603165)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7-07 09:30
债券发行与转换 - 2023年8月18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6万张,发行总额57600万元[3] - 可转债期限6年,各年债券利率不同[3] - 2025年1 - 6月“荣23转债”累计转换为公司股票9986股[3] 股本与注册资本 - 拟将总股本由272612842股变更为272622828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4] - 已发行股份数为272622828股,均为普通股[10] 公司章程修订 - 不再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5] - 《公司章程》多处表述修改,新增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6][7] 股份发行与收购 - 董事会可决定3年内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三种情形应公开集中交易[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1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6]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2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2] 董事会与独立董事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38]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7] 利润分配 - 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4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48] 内部审计与清算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5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56]
荣晟环保(603165)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07 09:30
董事离职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5] - 任期届满未连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6] - 股东会可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解任需赔偿[6] 高管离职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7] 离职移交与限制 - 董事及高管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10] - 离任后忠实义务一年内仍有效[11] - 任职期间每年股份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违规追责 - 发现离职人员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3] - 离职人员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5]
荣晟环保(603165)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07 09: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7月23日14点在浙江嘉兴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5] - 审议9项议案,含取消监事会等[8]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6日[15] - 股东登记时间为7月21日9:30 - 15:30[19] 其他信息 - 授权委托书需选意向打“√”,未指示受托人有权表决[26]
荣晟环保(603165)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7 09:30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日发出[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情况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 - 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3] -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荣晟环保(603165)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7 09:30
会议召开 - 公司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6名董事全到[2] - 董事会同意2025年7月23日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7]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3][5][6][7][8][10][11][12]
荣晟环保: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23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16:20
回售条款及价格 - 回售价格为100 35元 张(含当期利息)[1][4] - 回售条款触发原因为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t×i×t 365 其中第二年票面利率0 4% 计息天数为318天(2024年8月18日至2025年7月1日)[3] 回售安排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1][4]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7月11日[1][4] - 回售期间"荣23转债"停止转股 但继续交易 若同时发出卖出和回售指令 系统优先处理卖出指令[4] 回售操作 - 回售申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方向为卖出 代码113676 简称"荣23转债"[3][4] - 回售申报确认后不可撤销 当日未成功可次日继续申报[4] - 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持有人可选择部分或全部回售[1][3] 其他事项 - 若回售后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 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公告并在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4] - 公司联系方式为证券办 电话0573-85986681[5]
荣晟环保(603165)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7-01 09:03
回购信息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10月25日[3] - 预计回购金额1亿 - 2亿元,用途为减少注册资本[3] - 累计已回购股数7027332股,占总股本2.58%[3] - 累计已回购金额78699793.72元,价格区间10.77 - 11.59元/股[3] - 公司总股本272622828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15.88元/股[5][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完成回购[6]
荣晟环保(603165)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5-07-01 09:02
可转债发行 - 2023年8月18日发行“荣23转债”576.00万张,总额57,600.00万元,期限6年[3] 转股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157,000元转股,累计转股数13,908股,占比0.005%[2][7] - 2025年4 - 6月,110,000元转股,转股股数9,900股[2][7][8] - 未转股金额575,843,000元,占发行总量99.9727%[2][8] 转股价格调整 - 初始转股价格15.74元/股,2024年1月18日起修正为12.06元/股[4] - 2024年5月10日起调为11.58元/股[5] - 2024年10月29日起调为11.59元/股[5] - 2025年5月15日起调为11.11元/股[6] 其他 - 转股期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9年8月17日[7] - 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272,612,928股,6月30日增至272,622,828股[10]
荣晟环保(603165)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23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5-07-01 09:02
回售信息 - 回售价格为100.35元/张(含当期利息)[5] - 回售期为2025年7月2日至7月8日[5]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7月11日[5] 利率与利息 - “荣23转债”第二年票面利率0.4%[6] - 本次回售当期应计利息计算318天[6] - 回售利息为0.35元/张[6] 交易规则 - 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回售结束三日后停交易[9] 价格情况 - 公告前“荣23转债”收盘高于回售价格[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