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603165)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与会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0]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成员,特殊情况可豁免[1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3] 成员管理 - 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 成员或其直系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1] 决议规则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4] - 决议经主持人宣布、成员签字后生效,未按程序不得修改[18]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7] - 拟订的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 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需经股东会批准[8] 其他规定 - 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23] - 决议情况不迟于生效次日通报董事会[18] - 决议及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8][19] - 闭会期间成员可跟踪董事和高管业绩,公司部门应配合[24] - 成员有权查阅公司经营相关资料[24][25]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