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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蜻蜓(60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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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蜻蜓: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2024-04-15 1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一、 对外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银行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2024 年度,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和孙公司拟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综合 授信额度(各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 准),并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6 亿元。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的各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 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和孙 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 公 ...
红蜻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15 10:44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收益,降低财务成本。 (二)投资金额 董事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 产品,同时,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 1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超过 3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 投资期限: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 ...
红蜻蜓:信息披露制度
2024-04-15 10:44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5][1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6] 业绩预告与再融资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时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公司拟实施再融资计划时,需按要求编制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并公告[10] 信息披露原则与渠道 - 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信息,不得提前泄露[6]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10]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等[45]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45]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23]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需披露[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7] 审议事项标准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8] - 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关联交易关注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关注[33]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关注[33]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由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9] - 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40]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41] - 公司宣传文件对外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同意[43]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46]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46] - 财务负责人每月需向董事会秘书提供财务报表及大额现金进出表并说明重大财务事项[48] - 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部门报告需披露信息[52] - 子公司负责人需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子公司需披露信息[52] -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52] -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所披露文件材料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54] - 独立董事与监事会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监督[54]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55]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需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55] 投资者关系与股份管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需建立完备档案[56] - 公司制定接待投资者等的工作流程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的紧急处理措施[56] - 董监高及相关亲属买卖公司股份需按规定申报[56] - 公司对董监高买卖股份进行监督,违规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处理[57] 档案管理与保密 - 信息披露事务部门负责档案管理,记录保存期限为15年[57] - 查阅信息披露文件需书面申请,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57] - 公司明确保密责任人制度,董事长、总裁为第一责任人[59] - 重大信息泄密时公司应立即披露[59]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可要求赔偿并报告交易所[61]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65]
红蜻蜓: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5 10:44
业绩相关 - 2023年末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内控重大缺陷[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占比90.77%[9]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收占比90.00%[9] 内控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有净资产定量标准[15]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有净资产定量标准[16]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无财务和非财务内控缺陷[18][19] - 内控评价基准日无未完成整改重大重要缺陷[19] 体系建设 - 2017年上线新信息系统优化内控体系[19] - 2023年完善内控体系建设[20] 未来展望 - 2024年深化内控信息化等改进内控[21]
红蜻蜓: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5 10:44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880万股,发行价每股17.70元,募集资金总额10.4076亿元,净额9.73825533亿元[13]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3414538981亿元[15] - 2023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7457.433306万元[15]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6917922266亿元[14][15][20] - 截至2022年3月4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9.90亿元[21] - 2023年度募集资金总额98,997.24万元,年度投入4,429.43万元,累计投入7,457.43万元[34] 资金收益情况 - 2023年度收益总额960.816591万元,含结构性存款收益224.787287万元等[15] - 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等取得投资收益,收回时分别获224.79万元、245.15万元[26] 资金管理与协议 - 公司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募集资金[16] - 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17] 募投项目情况 - 新增募投项目拟分别投入1.58亿元、0.96亿元、0.80亿元[2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项目分别投入4,917.30万元等[22] - 各项目分别待投入4,690.20万元、6,493.31万元、13,384.30万元[30] 资金使用决策 - 2015年公司同意用18,590,858.23元置换前期自筹资金[23] - 2023年公司同意用不超40,000万元闲置资金投低风险理财[26] - 公司将6.56亿元闲置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5][36] - 公司将3.34亿元剩余资金投入3个新项目[29][36]
红蜻蜓: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5 10:44
业绩总结 - 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47,718,889.77元[3] 利润分配 - 拟每股派现0.2元,分红115,240,160元[3][4] - 分红占净利润221.84%,占可分配利润46.52%[4] - 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不影响经营现金流[5][8]
红蜻蜓: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24-04-15 10:44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 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 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向关联公司销售商品 | 浙江慧中教育科技集团有 | 120,000.00 | 123,610.60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限公司 | | | | | 向关联公司销售商品 | 南京每时美事科技有限公 | 200,000.00 | 0.00 | 与关联人已终止合作 | | | 司 | | | | | 向关联公司销售商品 | 浙江惠利玛产业互联网有 | 0.00 | 14,955.75 | 关联公司向本公司采购鞋券 | | | 限公司 | | | | | 向关联 ...
红蜻蜓: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15 10:44
2024 年 4 月 16 日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规定,公司通过独立董事任家华、赵英明、任国强出具的《2023 年度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对在任的三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 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任家华、赵英明、任国强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红蜻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5 10:44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裁提请 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 ...
红蜻蜓: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5 10:44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4] 交易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8]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3]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26] - 临时董事会会议需在召开5日以前通知[27]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3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1]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34]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8]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44] - 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不得对有关提案表决[46]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49]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暂缓表决[50] 档案与人员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57] - 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人士包括最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等[60]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并取得资格证书[62] - 公司董事会聘任秘书时可另委任证券事务代表,秘书有特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64]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65] 议事规则规定 - 本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7]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8]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69]